第3頁
“斯年呢?” “在屋里玩電腦呢?!?/br> 程斯年聽到外面對話的聲音,動了動身子,才發現不知什么時候天已經黑了下來,將麻木的雙腿挪下來,等著那種酥麻感過去,房間的門被輕輕推開,程父朝里面看了一眼,正巧對上她轉過去的目光。 “怎么不開燈?” “爸爸?!?/br> “嗯,別玩了,起來活動活動,眼睛都玩壞了?!?/br> 程斯年應了一聲,程父就關上門出去,眨了眨眼睛,將里面的水光斂去,腿上的酥麻感已經過去,只是還有些無力,撐著電腦桌站起身來,程斯年想,老天既然給了她重來一次的機會,她一定不會讓那些事情重蹈覆轍。 不論是她的父母,還是她的人生,亦或是,黎清兮。這一世,她會拼了命保護她想保護的人。 作者有話要說: 本文基調輕松, 前期會慢熱一點。 感謝小可愛的支持! 筆芯! ☆、逃課 吃晚飯的時候三人圍坐在客廳的茶幾上,程家父母被程斯年看的渾身不自在,問她怎么了她又不說,兩人只能又將視線放到電視上。 程斯年收回目光,專心吃飯,太多年沒有吃過程母做的飯,所以晚上多吃了一碗,差點讓自家老爹餓肚子。 程斯年在牡城的二中就讀,而程家在牡城下面的小鎮里,所以第二天吃過早飯,她就要收拾東西,坐車返回學校,拖到不能再拖,程母催第三次的時候,程斯年終于背上書包離開家門。 她12歲的時候就被父母送出去上學,即便她們當地也有初高中,但因為她自小就是沉悶的性格,不愛說話也不愛學習,程家父母明知道送她出去上學會讓家里壓力變得更大,還是義無反顧的將她送了出去,哪怕那時的她學習成績提升不上來,但至少別再養成更沉悶的性子。 不過也好在父母有遠見,早早的將她送出去上學,雖然她如今性格仍舊不討喜,但到底比之前開朗了許多,而父母兩人倒也真的攢下了錢,在她升高中那年買了樓房,還給她的房間裝了電腦,這也是為什么只有兩天假期她也愿意往家里跑的原因。 坐了兩個小時的客車進了市里,又坐了將近一個小時的公交車才到學校附近,因為二中的學生宿舍較少,而且都是八人寢室,所以父母在外面給她找了管吃管住的公寓,不過在高二分文理班之后,她跟傅汎一起另換了地方,在學校附近的一個小區,房東常年不在家,把房子租給她倆。 傅汎跟她一樣,也是借讀生,學習成績跟她差不多,兩人交好還是因為一個冰淇淋。 高一的時候兩人就同班,但兩人并沒有什么交集,因為班主任是語文老師,而她的語文成績向來都是年級第一的存在,所以她也算是一直坐在好學生堆里的前排座位,而傅汎卻一直在中后排的位置徘徊,有一次晚自習前她去超市,傅汎在樓上喊了她的名字,然后說想吃冰淇淋,她轉身就去買了,可其實她只是在開玩笑,上了樓之后,她跟傅汎說請她吃的,結果第二天她就請了回來。 說來也巧,分了文理班之后,兩人又是同班,而分班后的第一次月考要按照成績排座位,她的總分加起來跟傅汎一模一樣,兩人順理成章的成為同桌。 程斯年到小區樓下的時候已經快兩點了,傅汎打來電話得知她到樓下了,便掛了電話在客廳里等著,聽到開門聲跑出去,見到程斯年就撲了上去:“橙子,我等你好久了?!?/br> 程斯年退了一步站穩身子,乍然看到好友十年前的樣子讓她有些想笑,昨晚一直翻來覆去不敢睡,后來好不容易睡著了,沒多久就驚醒了,感覺不到一絲實感。 傅汎高考考了師范大學,畢業之后當了老師,那時她身上多了些為人師表的姿態,成熟又穩重,不像此刻,在經過殺馬特時代之后,她這一腦袋雞窩頭也實在是算得上黑料了,其實在這個時候,她這個發型還算得上是流行,因為愛打扮,倒也吸引了不少目光和情書,在高中時期就已經換過兩任男朋友了。 “我收拾一下再去吃飯?!笨吹胶糜亚酀哪橗?,久違的記憶也回籠,自然知道她此刻為什么等在這里。 因為已經升入高三,即便是周末的晚上也要上晚自習的,兩人去學校不遠處的店里吃麻辣燙。 看著傅汎碗里紅通通的一片,程斯年再次笑了笑,她這種吃麻辣燙把辣椒當主食的人還真是挺少,看著她吃的開心,程斯年也拿了辣椒罐想要加一點。 “你干嘛?”傅汎伸手攔住她,阻止了她的動作。 “我就是想嘗嘗?!背趟鼓晔樟耸?,忘記她這個時候還飽受胃病的折磨了。 兩人吃完飯就去了學校,二中雖然算不上最好的學校,但在常城也是不差的,在這度過的日子還是很懷念的,程斯年像是第一次來一樣,眼睛四處亂看,跟著傅汎走進班級之后就尷尬了,她忘記她如今坐在哪里了。 不過好在傅汎拉著她八卦了一會,她這才想起來,朝著前面的幾排走去,然后目不斜視的坐在一個人的身旁。 她之所以想起來,還是因為如今的這個同桌給她的印象太過深刻。 她之前的座位是在班級的后排,這次能調到前面一點還是因為原本這座的同學上課玩手機被班主任抓了個正著,這才把她調到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