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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之后,溫楊就再也沒有見過拆遷相關人士,倒是代辦公司和居委會的人,經常跑到商業街上去威脅商戶。 去年9月份的時候,甚至還說過: 下個月要將商業街鏟平。 當時溫楊聽說了之后,覺得挺可笑的。 2016年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時候,國內一線城市的地方性政府居然還在如此辦事、如此蠻橫無理地進行征收。 尤其是征收相關人員口聲號稱: 這條商業街拆出來,就是為了給經濟論壇的分會場騰路。 這是國家級的重點工程。 國家級的重點工程? 十年前,拆遷征收幾乎是由非政府的主體來進行。 人民群眾沒地說理,還有得一說。 2016年,甚至商業街被石墻給打了圍的今天,已經是2017年了。 早在2011年的時候,□□最新頒布的征收條例中就明確了:國內所有拆遷征收的主體將改為政府,由政府來主導征收。 政府主導的征收,征收的主體是政府,在這樣的條例之下,國家級的重點工程居然還會出現以墻“打圍”這種下三濫的手段? □□頒布的條例中明確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然而溫楊細想,從去年10月開始,商業街就被區一級的政府以綠化之名用兩米高的藍色圍板打了圍。 直至今天,半年過去了,藍色圍板換成了石砌的高墻。 …… 溫楊今天是晚班,早上接到租戶的電話以后,她就趕去了商業街現場。 現場確如租戶所言,整條街從南至北都被石墻高筑。 唯獨自家商鋪門口,被自家的租戶敲開了一個堪堪能過人的小洞。 租他們家商鋪的租戶,是這條街上唯一一家從事早餐生意的商戶。 這也解釋了,為什么這條商業街到了早上7點仍舊沒有其他動靜。 溫楊拍照取證的時候,見到了帶著區級公證處人員張貼征收決定公告的拆遷工作人員。 趁著清晨四下無人、商戶未開門營業的時候貼出公告,然后又在這種情況下,帶著公證處的工作人員以示公證? 溫楊簡直要被氣笑了…… 這就是商業街上方、飄揚著的條幅和展板上所說的,陽光征收、透明征收、依法征收? 好一個見不得光的征收! 她當即出聲叫住了正在張貼征收公告的工作人員,“你們今天才貼出公告,區政府卻無故將這條街打圍了半年。陽光征收,有你們這么征收的?陽光征收,居然把這里砌墻高筑?拆遷圍路是違法的,你們不知道么?” 幾名工作人員覷了溫楊幾眼,誰都沒有接話。 拍好了貼好了以后的征收公告照片,隨即溜之大吉。 溫楊憤怒到了極點,隨即撥打了市長熱線投訴。 身為警察,她本身就是執法人員,可是工作以外,她自己又只是一名普通市民。 一名普普通通沒有任何特權的市民。 被市長熱線的接線員搪塞了半年的多次投訴。 每一次投訴之后,市里都會將投訴的內容轉給商業街所在的區政府處理。 而區政府相關部門的處理,就是讓最基層的工作人員打電話過來搪塞和敷衍。 半年前,區政府以綠化之名變相打圍商業街的時候,還是商戶們自發組織拆了幾塊圍板,才勉強繼續著頗受影響的生意經營。 半年后,忽然貼出了征收決定公告,而圍板也變成了高墻。 當真是厲害。 更可笑的是征收決定附件里的補償決定。 北城市高新區最中心的商業街、高新區絕對的中心位置、高新區人民眾口皆知的商業街,區政府居然將其判定為沒有經過審批立項的違法建筑? 商業街作為北城市高新區的地標性建筑,存在于高新區區政府門口二十余年,而到了拆遷的當口,居然被判定為違法建筑? 荒謬至極! 90年代初,商業街建成。 彼時國有房地產開發商在售房以后,并沒有統一組織業主們辦理房產證。 時隔二十多年后,在被不聽從民意強行征收的當口,時任區政府的相關部門竟然直接將當年的歷史遺留問題判定為了違法建筑。 而且根據補償決定中所說,未經審批立項的違法建筑的賠償款,要在補償價格上打折。 去年,商業街曾經售出過一家商鋪。 當時的售價是11萬元一平方米。 如果征收打了折扣,一平方米就是少了1到2萬元。 北城市不斷成為倍受全國矚目城市的同時、高新區在迅速發展的同時,高新區的商業街租金也隨之水漲船高。 20平米的商鋪,如今一年的年租金至少20萬元。 任何高新區人民眼里的香餑餑,到了區政府眼里竟成了早就該拆除的違法建筑? 既然是違法建筑,為何容忍其存在于區政府附近二十多年? 更為可笑的是,這樣的征收決定居然讓老百姓連行政復議的門路都沒有。 征收決定公告行文的最后,只留下了一句:60天內可以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這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