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從相遇開始Ⅲ_分節閱讀_107
司徒感概,“錢是什么玩意兒?那就是一堆糞土!” 這回,輪到楊磊敲桌子,“我說你們幾個,還能不能談工作了?” “對對對,談工作?!备饢|明第三次鳴鑼擊鼓。話音沒落,房門被推開,胡苗拿著葛東明另一部手機探進腦袋,“組長,嫂子打電話找你?!?/br> “都他媽的添什么亂?”葛東明臉色不善地接過電話,利利索索一句,“開會呢,等會?!?/br> 胡苗一縮脖,溜了。 “沒破事了吧?”葛東明把電話改成無聲,“這回真開會啊。剛才說道哪兒了?哎,譚子,你干嘛去?” 譚寧沒吭聲就出去了。司徒那倆眼珠子又開始冒光,“小遙,你覺得譚子是不是生氣了?” 楊磊狠狠踩了一腳司徒,“開!會!” 譚寧沒過一會兒回到辦公室,神色如常。只是他的手里多了個本子,看來是準備做記錄的。這幫鬧貨終于沒了外面的干擾,安安心心地開始討論案子。 話題回到司徒身上,他正經了些,說:“兇器上的指紋被水淋濕后肯定不會有殘留,這一點是肯定的?!?/br> “那溫雨辰的指紋怎么回事?”譚子插嘴道,“我說有人偷換了兇器,你說我沒睡醒?!?/br> “不,你誤會了?!彼就叫Φ?,“發現尸體之后,雨辰帶著一幫人趕到案發現場門口,那時候不管是兇手還是同犯,都沒機會換掉兇器。因為太扎眼,肯定會被旁人發現。我的意思是,你的推論結果是對的,但過程不對?!?/br> 接下來,司徒做了一個很詳細的時間分析。 死亡時間是:22:20、灑水時間是22:30——22:35、發現尸體時間是:22:40。從灑水器停止下來到發現魏奕的尸體,中間有五分鐘的空白期。兇器很可能是在這五分鐘內被掉包的。 所以說,爺們就是爺們。別管他怎么胡鬧,真格的時候 ☆、第17章 司徒的推論得到了一致贊同。隨即,難題接踵而來。 兇手也被水淋濕過,調換兇器的時候是怎么做到保留了溫雨辰的指紋?這是其一。其二,兇手為什么要調換兇器? 林遙覺得兇手的這一舉動很傻。要知道,刀刃的薄厚、大小以及長短,都跟傷口有直接性的關系。換句話說,魏奕是不是這把刀殺死的,經過檢驗就可以得到最明確的結果。兇手換了刀,很快就會被查出,在現場找到的兇器并不是殺害魏奕的那一把。但是,這種事林遙等人清楚,兇手會清楚嗎? 葛東明把一只香煙扔到司徒身上,“您接著來?!?/br> 有了老子你們都懶了。司徒撇撇嘴,說:“假設,灑水器環節是兇手刻意安排的,那么這個兇手的智商并不低,或者說兇手有一定性的反偵察能力。我們以這一點為假設,兇手了解警方的查案手法,也能了解到兇器、尸體的檢驗手段和過程。這樣一來,就要排除兇手換兇器的真實性?!?/br> “那你說,兇手既然了解警方的手段,也知道真假兇器遲早會被發現。兇手為什么還要換掉兇器?”林遙干脆只對司徒一人提出問題,徹底無視了房間里的其他人。 夫夫倆開始PK,葛東明樂呵呵地坐享其成。 司徒反駁林遙,“寶貝兒,我沒辦法給你任何證據,說明兇手了解你們那些程序和手段。但是你合計合計,假兇器上為什么是雨辰的指紋?而不是別人的?OK,我說的再仔細點。兇手換掉了真正的兇器,真就是想嫁禍?” “就是嫁禍栽贓?!?/br> “臟個屁??!”司徒來了勁兒,“如果你要栽贓一個人,首先要掌握這個人的動向。否則的話,你在作案的時候,你的替罪羊正跟朋友聊天,正跟一群人喝酒,就算你栽贓了,你的替罪羊有完美的無作案時間證明,你還栽什么贓?” 林遙直接翻了個白眼,也來了猛勁兒,“你是不是忘了,案發前后沒有人注意到雨辰。當時莫斌還特意因為這個問題,問過雨辰?!?/br> “你糊涂了吧?雨辰的行動是隨機性的。不是有人刻意安排,也不是他自己刻意安排。誰能保證他始終會坐在角落里一動不動?” “他發燒了!”林遙緊跟著說,“整個劇組的人都知道,都看見了。你覺得,一個發燒的人會亂跑亂動嗎?” “他在工作!”司徒據理力爭,“只要沒昏,只要雨辰還清醒,他的行動就是無法掌握?!?/br> “問題不是雨辰到底能不能動,而是在拍攝場地混亂的情況下,有沒有人能給他作證?!绷诌b已經走到沙發前,一把扯開了礙事的譚寧,坐在司徒身邊。 葛東明趕緊把譚寧拉在身旁坐下,繼續看夫夫倆吵架。 司徒扭著身子,面對林遙的質問,“我說你糊涂了是吧?如果換個兇器是為了栽贓雨辰,那還不如直接留下雨辰的一樣東西來的更好。我的意思就是:假兇器是湊巧了,雨辰的指紋也是湊巧了!” “照你這么說,這案子還是蓄意謀殺嗎?” “小遙。從頭到尾,我說的都是‘很可能是蓄意謀殺’是‘很可能’不是‘肯定’!” “放屁!”林遙瞪起了眼睛,“你壓根就是前后矛盾。前面還說灑水器的問題是兇手的蓄謀,轉回來你就說不是蓄意謀殺。你耍我玩吧?” 一向寵老婆疼老婆的司徒拍案而起,“我早就說過一切都是‘可能’、‘假設’我什么時候給你肯定了?你不要以為雨辰一身的秘密,就會惹來麻煩。他沒那么倒霉,發生個案子就跟他有關。這案子跟他就沒關系!” 這會兒也不知道怎么了,林遙也不想控制自己的脾氣。司徒拍桌子,他扔靠墊兒。砸在司徒的臉上,開始唇槍舌戰! 林遙反駁司徒是在偷換概念,現在談的是案子的事,怎么扯到溫雨辰的身上了?蓄意謀殺,還是突發性案件,講求的都是證據。你假設、你可能、你說來說去的倒是給我點真憑實據啊。 你說灑水器是被做手腳,換兇器只是兇手臨時起意。這不是先后矛盾是什么?你們家兇手策劃了一起謀殺,會不事先想好兇器的問題?啊,殺了人才知道:我cao,這玩意兒我得帶走!*???傻缺???就算在作案的過程中有突發性環節產生,迫使兇手必須帶走兇器。那帶走也就帶走了,兇器留不留在現場對兇手來說并不重要。兇手為什么要拿其他的刀代替真正的兇器? 這不擺明了是嫁禍嗎! 兇手就是要嫁禍溫雨辰,但兇手絕對不知道溫雨辰本身的問題。說白了,小孩兒就是撞到槍口上的替罪羊! 司徒一把將手里的靠墊兒狠狠地摔在沙發上,“我提醒你!在線索沒有出來之前,一切都是有可能的。我可以懷疑這蓄意謀殺、更可以懷疑是突發性案件、我甚至可以懷疑這是蓄意謀殺和突發性案件的結合!你牛逼,你現在就要給案子一個定性,那你給我拿出個證據來?!?/br> 林遙指著司徒的鼻子,“你有能耐你給我證據??!你有嗎?你他媽的跟我嗆嗆半天,你能拿出證據嗎?” 倆人吵來吵去的都卡在證據上,誰也說服不了誰,跟斗雞似地死盯著對方。最后,司徒一拳砸在桌子上,“五天!” “我三天!” “媽的,我兩天!”司徒豁出去了。 林遙眼睛瞪溜圓,“我不欺負你,我也兩天?!?/br> “好。兩天后你拿不出說服我的證據,林遙,你老老實實給我一個月的腳,穿情/趣內衣伺候我?!?/br> “司徒你也記住。兩天后你要是沒有證據,老老實實退出這個案子,滾家去洗干凈屁股等著讓我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