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節
滿座驚怒,這是明目張膽的嘲諷,專挑寇準的傷疤下手!眾目睽睽之下,寇準哈哈一笑:“朝中無大事了,我大宋天下太平,只有這東北邊的大門,要由我寇準來把守才放心!” 硬朗還擊,以牙還牙,不過寇準的心卻被嚴重地刺傷了。 (《宋詞里的大宋》) 第一百零六章 卻說陸辭的突然上任,雖打了州屬官們個措手不及,但在最初的愕然一過,也就冷靜下來了。 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況且還是這么個年紀輕輕的空降知州,脾氣瞧著也是溫和的,就更讓人難以生出敬畏之心了。 陸辭在將任務逐一發派下去后,就專心寫關于農業經營管理方面的奏疏,并未有他們所擔心的‘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情況發生。 一晃兩個多月過去,崇文俊等實干派官吏手里有事做,倒是勤勤懇懇。 至于齊京一流,則漸漸放松了警惕,開始打起了小心思。 畢竟不論是官場還是戰場,向來就沒有不欺生欺幼的潛規。 說難聽些,先帝尚且趁大遼處政局動蕩、對付那對孤兒寡母呢。 汾州這群老油條,自然也想給這初來乍到的陸知州一個下馬威。 然而在齊京等人還沒盤算好,如何讓這位好似醉心農務相關、而鮮少與人交際的陸知州吃個悶虧時…… 已上遞完奏疏的陸辭,就已不慌不忙地調轉方向,對準了獄訟之事。 他將當直司呈上的,自前任知州卸任后、就落下未判的數百份判決書都讀了一遍,便鎖定了負責檢定法律的司法參軍,齊京此人。 這日,他大步流星地進了簽廳,手里是一小摞已草擬好,待他過目簽署的判決書:“司法參軍齊京何在?” 齊京面無表情地上了前,微微拱手一禮,拖長了尾調道:“陸知州有何吩咐?” 然而接下來,自上任就一直以微笑示人,極為溫和的陸辭,所給出的回應,卻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吩咐?”陸辭略玩味地重復了他話末的詞,輕輕一笑,同時食指指節在那一小摞紙上清脆地叩了一叩,冷然譏道:“我可不敢吩咐你?!?/br> 知州忽然發難,還是拿的齊京開刀,這一下瞬間引來了簽廳里其他剛剛豎著耳朵聽動靜的官吏的注意。 即使沐浴在一干人微妙的注視中,自認將陸辭脾性摸得七七八八了的齊京,也絲毫未有慌亂,而是鎮定自若道:“陸知州何出此言?臣雖不才,亦是勤勤勉勉,為汾州上下大小訟事檢法多年,不敢有半分差錯。著實當不得此話?!?/br> 他當年由選人充此司法參軍之位,也是朝廷直接任命下來的。 奉的是朝廷的差使,是為朝廷辦的事。 盡管陸辭身為知州,有權掌管上下大小郡務,卻也無權限管他的升遷還是懲撤。 陸辭對他甩出資歷壓人一事宛若未聞,只面若寒霜,一字一頓道:“有這么位濫用條律、瞞上欺下、詭辯狡言的司法參軍,除非我想刻意造些冤假錯案出來,否則如何敢用?” 齊京頓時被這毫不留情的話扇得腦子發懵,臉上漸漸漲紅,半晌才反應過來,惱羞成怒道:“你!” 知他要慷慨激昂地做番狡辯,陸辭徑直翻出王狀那一封,沉聲道:“《宋刑統》有陳,諸于城內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車馬者,笞五十;以故殺傷人者,減斗殺傷一等;殺傷畜產者,償所減價?!?/br> “以故殺傷人者,以過失論;其因驚駭不可禁止而殺傷人者……” 陸辭緊緊盯著齊京,清晰流暢地將《宋刑統》上關于走車馬傷殺人的法條,逐字逐句地詳細背出。 齊京一開始被堵住話頭,面上還滿是不忿,只礙于對方上官的身份,不敢打斷。 可聽到后來,他臉上就漸漸失去了血色,豆大的汗珠,也不斷從前額上滾落下來。 陸辭背完‘走車馬殺傷人’的法條后,又面色沉靜地背出了“斗殺傷”罪的具體量刑標準: “見血為傷,輕傷杖八十;導致耳鼻出血或吐血者,加二等……” 他直接翻出了王狀相關的所有陳年舊案。 除王狀外,還包括了齊京過去為王狀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那些舊案卷。 但凡有不公的判定,此時此刻都無所遁形。 別人許還聽得云里霧里,不知真假,但齊京為明法科出身,任地方上司法參軍一職多年,接觸律法無數,也鉆過不知幾多空子,自然清楚陸辭所言的份量。 他臉色已然蒼白如紙,再看向這位未及弱冠、卻是氣勢強大的陸知州時,也帶上了幾分不自知的驚懼。 陸辭這人,竟是連明法科也涉及了,還對《宋刑統》知道得這般清楚! 齊京再遲鈍也知曉,自己這回是徹底撞上鐵板了——陸辭看似不言不語,卻背后搜集了他枉法的諸多罪證,還隱忍到今日才當眾發難,就為給他雷霆一擊。 陸辭將法條悉數背完后,便微瞇了眼,一句一句地質問道:“‘攔路虎’王狀橫行鄉間,為五年二十七犯的慣犯,為何一直輕判,且不曾募告?” “你與主犯王狀有親舊關系,為何從不回避?” “為何只見碎款,不見錄本?” …… 陸辭語氣平穩,然而他所問的每一句,幾乎都直擊了要害,也讓齊京已垂下的頭就不自覺地又低一分。 他一想到四周無數同僚聽著,就恨不得挖個地洞,將自己埋起來。 對毫不留情地當眾將他臉皮撕下的陸辭,他也是恨到了極點。 然而目前,他是一動都不敢動的,甚至在極度的面紅耳臊下,連一個字都反駁不出來了。 陸辭最后起身,并不看神色灰敗的齊京,只面向心悸的其他官員,揚聲宣布道:“今日起,齊京先作勒停,具體處置,需待我向朝廷上書;司法參軍一職,由林樓權知;凡曾由齊京經手的案件,一概打回重審……” 林樓為齊京下屬之一,卻從來不受重用,甚至頗受針對。 他也是個犟脾氣,凡事認為有問題的案子,哪怕左右不了最后判決,也全在上頭附議了。 陸辭身為知州,縱使特意習過律法,但也只重點看了最與州務相關的那些。 譬如賊盜律的四卷二十四門五十四條,以及斗訟律的四卷二十六門六十條,他都倒背如流。 至于其他方面,就只是不會被底下人糊弄的程度,而遠不如明法科人的專精了。 況且,也斷無讓堂堂知州凡事親力親為,替屬官事的道理。 現觀林樓過往品行不錯,也是明法出身,便由其暫代此職了。 林樓做夢都沒想到,那位死死壓在他上頭的無德上司,就這么被陸知州給雷厲風行地擼了,還連大氣都不敢出。 而在聽得自己名字后,他更覺身在夢中。 還是崇文俊偷偷用手臂撞了他一撞,才趕緊上前,強忍興奮地大聲道:“領命!” 陸辭當然沒有權利處置齊京,但其犯下營造冤案等大錯,且證據確鑿,只要上書過后,還是有權將其職位擼去,再臨時任命一位替其職的。 若是林樓表現優異,陸辭還可以知州的身份,對其進行舉薦,說不定就真提拔上來了。 陸辭點點頭:“去吧?!?/br> 還在獄中好吃好喝的王狀,渾然不知鉆漏子的好日子已到了盡頭。 更不知一直幫他遮掩的以齊京為首的一干人,也悉數落了馬,灰溜溜地停了職,在家中膽戰心驚地等陸辭上奏疏后的結果。 在陸辭擺明了要嚴查這頭攔路虎的情況下,林樓查起來自然不再感到束手束腳,加上崇文俊全力配合,次日就發出募告,鼓勵知情人對其進行告發…… 聽聞此事的百姓,起初還不敢相信。 直到有膽大、曾受其害的,鼓起勇氣去官衙對其進行了告發。 他口述了一份訟紙,落了花押,次日由崇文俊查明了情況后,賞錢就給他發下來了。 ——陸知州是真要為民除害了! 這消息一傳出后,哪怕賞錢不多,也涌出了無數平時敢怒不敢言的百姓,前去告發其劣行和罪狀。 樹倒猢猻散,墻倒眾人推。 昔日還橫行霸道,讓人敢怒不敢言的王狀,一下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老鼠。 王狀知情況不妙,自然不肯招供,還大聲喊冤起來。 要真認下了,那可不是關上十天半月,罰些根本不用掏的小錢就能擺平的! 林樓樂了,向陸辭上報時,表示犯人不肯招供,可否對其用刑? 當然,用刑不僅需要通過陸辭同意,而且刑具、用刑部位、等級都有具體規定,不能隨便施行,更不能致其死亡。 但就這樣,也夠讓這昔日威風的攔路虎,狠狠喝上一壺了。 王狀雖不是硬骨頭,但也知道此時萬萬不能招認,便咬牙撐了下來。 陸辭聽了林樓匯報后,淡然提醒道:“現是罪證確鑿、人證物證俱在,可以根據罪證定罪,不必非讓他招供的?!?/br> 相比起不敢確定這點的林樓,陸辭倒是一早就清清楚楚。 但在林樓來問他是否能用刑時,他故意未先說出口,而是在用過刑后,才出此言。 就讓好不容易熬過刑罰的王狀,一番努力付諸東流。 最后聽得‘脊杖二十,配役通州海島,面刺七分’’的判決時,一直天不怕地不怕的王狀,也趕到了寒毛直豎的恐懼。 他自是不服。 犯人一旦不服判決,按照宋律,是可提起上訴的。 自數十年前,‘不得越訴’的條律出來后,人犯大多都只在錄問或宣判時稱冤,求翻異了。 王狀自也不例外。 然而真正到了宣判那日,當他強打起精神,欲向那位新任的陸知州稱冤時,卻看到了比最可怖的噩夢,還來得令人絕望的一幕。 ——眉目俊美,面如冠玉的陸知州,竟是如此的眼熟…… 作者有話要說: 注釋(今天的全出自《兩宋文化史》): 1.犯人如不服判決,可以提出上訴。上訴,一是在錄問或宣判時稱冤,叫做“翻異”,向原審判機關申訴;二是宣判后向上級司法機關申訴。宋初,上訴可以直赴京師擊登聞鼓或邀車駕向皇帝申訴,后來因直訴的人太多,至道元年(995)乃規定“不得越訴”,而必須先經所在州縣、監司;不受,才能向登聞鼓院、檢院申訴;鼓院、檢院不受,才能向御史臺乃至皇帝申訴。京師地區則先向糾察司申訴;不受,再向鼓院、檢院等申訴。 上訴有時間限制,北宋規定為半年 2.用刑: 審訊過程中,如果犯人不肯招供,法官可以用刑逼供。從縣法司到大理寺,均可用刑,但用刑必須是長官同意,而且刑具、用刑部位、等級都有規定,不能隨便施行,如果違反規定而刑訊致人犯死亡的,要受不同程度的處罰。刑訊數滿,犯人仍不招供、不能審得實情,則必須釋放該犯人。 當然,如果罪證確鑿、人證物證俱在,犯人不肯招供而按規定又不能用刑(如享有特權的品官、老幼病殘、孕婦等),則可以根據罪證定罪。 3.碎款和錄狀: 犯人的供狀稱“碎款”,大多零亂無章,是審判的第一手材料,一般不上呈,另由法官根據“碎款”仔細整理抄錄出一份條理清楚的正式供狀,由犯人簽押,作為判決的正式依據。送報上級審核的案狀,通常則又是從正式供狀犯人簽押,作為判決的正式依據。送報上級審核的案狀,通常則又是從正式供狀中抄出,稱“錄本”,有時只節錄案情概要,故又稱“節狀”。為防止官吏從中作弊,審核機關審核時,還可以索取原狀對照。 4.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