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久必婚_分節閱讀_25
林知飛過來是想買最新一刊的漫畫雜志,上面有他的連載漫畫,從剛開始在雜志上連載時,他就每期必買,當作紀念,這期是最后一話,買回來算是劃上一個完美的句號。 他拿起雜志,隨手翻了一下便合上,想走去結賬,卻看見陸旻同低頭也拿了一本,他愣了愣,小聲問:“同哥你也看漫畫?” 陸旻同“嗯”了一聲,神色泰然:“里面有一篇挺好看的,每期必追?!?/br> “哪個?” 陸旻同眸底浮起似有若無的笑,掃了眼林知飛,不急不緩道:“熱血俠客?!?/br> 林知飛:“……” 《熱血俠客》就是他畫的。 而且他的名字也很好認,叫“拖拉知”,他有輕微的拖延癥,就很自覺地起了這個名字。 陸旻同應該知道作者是他。 直到出了書店,林知飛終于猶豫完了,和陸旻同并肩走著,輕聲開口問道:“同哥,你真的喜歡那本熱血俠客?” “嗯?!标憰F同應了一聲,側眸看了看他,道:“手揣兜里去?!?/br> 林知飛照做,雙手都插進口袋里,被冷空氣凍得冰涼的手終于暖和一些,他沖陸旻同嘿嘿笑了一下,又轉到剛才的話題上:“其實這本評價不太好,都說主角畫風隨意,故事情節也不強,沒多少人喜歡——” 陸旻同直接截斷他的話,“我喜歡?!?/br> 被夸獎了,林知飛有點開心,笑得眼睛都瞇起來,問:“你喜歡這本漫畫哪里???” “喜歡作者?!?/br> 林知飛始料不及,頓時噎住。 陸旻同盯著對面的紅綠燈,綠燈亮了,他順手拉了下林知飛的袖口,過斑馬線。 林知飛跟在旁邊,悄悄抬眼瞄了下陸旻同。 對方神情舉止泰然自若,一點兒沒有再次表白的緊張和不適感。 “喜歡”兩字就如同說“吃飯”一樣平靜自然。 過了馬路轉去停車場,陸旻同放緩了步伐,等林知飛跟到身旁,才開口說話,語氣尤為認真地跟他探討:“說幾個缺點,漫畫里人物面部表情太單一化,人物造型千篇一律,你應該沒有對古代的服飾下很大的功夫去了解,故事情節也比較薄弱,主線和副線不清晰,沒有很好地展示主題?!彼nD了片刻,頓住腳步,凝眸看著林知飛,“建議你畫現代的,相比于會簡單一些?!?/br> 林知飛畫了好幾本漫畫,都是古風類型,還從未嘗試過都市類的。 他思考了一會兒,覺得轉型貌似是個不錯的建議,他決定回去跟編輯討論討論。 打定主意,林知飛真誠地道謝:“謝謝同哥!” 陸旻同又變成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掀起眼簾,目光懶散地滑過林知飛的臉,倏地嗤笑起來:“謝什么謝,以身相許就行了?!?/br> 第16章 林知飛一回家就開電腦,登上企鵝私戳編輯。 他的編輯叫木森,是個很盡職的軟妹子,雖然在催稿的時候會變得狂躁兇猛。從他簽約以來,一直都是由她負責,雖然他的作品都沒啥人氣,但木森也沒有嫌棄過他,還經常跟他討論劇情畫法。 林知飛把想法告訴了她,她電腦在線,幾乎是秒回。 木森:你不是年后再開新嗎?好啊,可以嘗試現代,也許是不錯的轉機哦~ 拖拉知:只是初步想法啦,還沒開始想畫什么題材。 木森:都市類的題材范圍很廣泛,校園爭霸,大城市里懲惡揚善……而且挺多讀者都喜歡看都市漫,更容易產生共鳴。 拖拉知:好的,我這段時間好好思考一下題材,等想好了再來聯系你^ ^ 木森:OK,拖老師加油。 林知飛看到消息囧了囧。 他第一本漫畫連載的時候,雖然沒啥成績但跟風弄了個讀者群,結果就只有三個讀者加群,然后……他就把他們全都設為管理員,那三名讀者算是死忠粉了,關注微博每條都點贊,在群里尊稱他為“拖老師”,后來被木森知道,她笑了許久,也跟著喊他拖老師。 退出聊天框,林知飛又點開另一個頭像,是他的大學同班同學,叫郭涵。大學的時候,他們兩個關系很好,一個畫漫畫,一個寫小說,雖然是兩條不同的路,但奮斗的目標都是一樣的,希望四年之后能混出一點名堂,然而畢業了兩人還是名不見經傳的小透明。 郭涵前年結的婚,她老家在J省,女生一般嫁的比較早,大部分都是畢業工作一兩年后就結婚生子。她結婚之后就放棄了寫小說,專心當一名普通文員,去年七月份她生了個小男孩,小名叫睿睿,長得很可愛,林知飛在滿月酒的時候去過一趟,送了白銀手鐲長命鎖還包了個很大的紅包。 他給郭涵發了消息,問她最近怎樣,但郭涵不在線沒有回。 林知飛關了電腦,靠在椅背上,揉了揉臉。 正放空發呆,擱在桌上的手機響了一聲,陸旻同給他發微信,叫他周六晚上一起去曾軒家里吃飯。 林知飛回了好。 陸旻同估計是懶得打字,直接發來語音,問:“和編輯討論的怎么樣?” 他的聲音通過電流傳來有些變音,原本干凈清冽的嗓音聽在耳邊帶有些許低啞,然而因為漫不經心的語調,更添了幾分蠱惑。 聲音太好聽,仿佛被它親吻耳朵,聽得人耳尖微微發燙。 林知飛靜默幾秒,也跟著語音:“聊好了,等我想好題材再去找她?!?/br> 陸旻同“嗯”了一聲,問:“要不要來我家?” 林知飛:“……不想去?!?/br> 他終于相信陸旻同確實對他有好感,并且很有可能有一段時間了。 他心里明白自己的漫畫沒那么大的魅力能吸引對方每期必追,而且……陸旻同從來都不是個會看漫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