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認錯比放屁還快
某炎卻是一副大爺模樣的坐在辯方席位上,嘴角的陰笑配上那“豬頭臉”,怎么看怎么讓人討厭。頓時,慕斯剛才涌上的欣慰和感激全無…… 那種感覺就像電視劇里的配樂,本是溫馨感動的畫面,音樂正烘托著情節帶來的感懷。這時畫面突然切換到一個畫風迥然不同的人物身上,導致背景音樂的音調急速下降,以表示——整體垮掉。 “其實想想,被告說得也不無道理?!?/br> 某“畫風迥然不同”的先生,摸著下顎,故作得意的看向被告,口不擇言的說著, “畢竟躁郁癥的發作是間歇性,又不是狂犬癥,病發后就停不下來,對吧?” 我去! 明明是同意她留在現場了,偏要把話說得那樣難聽? 讓某女剛濕潤的瞳孔頓時又燃起怒火,氣得臉煞白…… 你大爺才狂犬癥! “辯方,那你的意思是……” 法官仍得追問,因為某辯護律師的話并沒說出明確態度。法律是一板一眼的,不允許含糊其辭、模糊不清。 “她想呆著就讓她繼續呆著唄!” 某辯護律師癟癟嘴,說著話鋒一轉, “但,為確保她不再胡言亂語的擾亂庭審秩序。我認為……哦不,我建議拿個ok繃封住她的嘴,怎樣?” 正經不過三秒,又開始沒譜了? 惹得法官不得不狠狠白他一眼…… 不怎樣! 無視辯護律師的戲謔之言,老法官朝慕斯義正言辭宣布道: “被告,經我方討論后一致認為,你可以繼續出庭。但如果再有違反法庭紀律的過激行為,我方不僅有權取消你的出庭資格,還能控告你藐視法庭、擾亂司法公正!可聽清楚了?!” “嗯,聽……” 慕斯輕點頭,可“清楚”兩個字還沒說出口,又被某二貨律師打斷: “喂,不過是個精神病患者,不用告她擾亂司法公正吧?” 只見井炎沒大沒小的朝法官懟道,沒一點律師的素養。 但也算情有可原,畢竟他深知接下來的環節很“重口味”,要某女閉上嘴巴,基本不可能。法官說如果她再違反紀律,就會告她“擾亂司法公正”…… 這罪名可不小,他不得不為她擔心??! 及時反駁是沒錯,但…… 什么叫“精神病患者”?? 你特么不是讓周謙證明了人家是“躁郁癥”嗎?這是心理疾病,怎么上升到精神疾病了?就算幫老婆未雨綢繆,也不能這樣偷換概念吧? “辯護律師,你不必大驚小怪!” 老法官冷冷斜視著他,慢條斯理解釋道, “就算接下來被告違反紀律,被我方控告了。那也是另一起案子的庭審,依然得上法庭。結果怎樣還是個未知數,跟今天的庭審不搭嘎?!?/br> “哦,這樣???那……” 某炎佯裝頓悟,實則仍舊沒法放心下來。 老法官打斷,陰沉沉的提醒道: “而且,躁郁癥患者不是精神病人。作為律師,請注意你的一言一詞!” 心想,你這明明是偷換概念胡說八道了,我卻拿你沒法?只能口頭警告,因為這跟本案無關? 井炎啊井炎,你注定是個克星! 作為老公,你是老婆的“克星”; 作為律師,你是法官的“克星”! 某克星立馬捂住嘴巴,屁顛屁顛的咕噥道: “我知錯!我知錯!” 再度印證了某老太太之前說過的話,他認錯比放屁還快,就是不改! —— 庭審逐漸有序起來。 證實了某被告患有抑郁癥后,某辯護律師趁熱打鐵,試圖立馬進入下一個重要環節: “審/判長,我方請求傳證人上庭,以證實被告的病情和此刻的腦子不清醒,是原告和控方律師所致!” 話所沒說錯,但也不得不承認,他跑題了。 所以不等法官回應,那邊的阮劭中忙提出反對: “審/判長,今天的庭審是兇殺案,不是被告的病情。就算被告患有躁郁癥,也不能證明她沒殺過人。我方認為,關于被告的病情是如何造成的,跟今天的兇殺案關系不大!所以我方請求駁回!” “我方不同意!” 某辯護律師立馬跳起來,跑到法官面前言辭鑿鑿的說著, “審/判長,別聽他的!被告病情是何以所致的,跟本案關系極大!因為導致她胡亂認罪的人,極可能就是案子的真兇!” 雖說這話部分屬實,被告病情如何所致,的確跟本案關系極大。但他這神態和語氣,這畫風,在慕斯眼里怎么看怎么都覺得…… 他像“佞臣讒言”? 總有股“小人挑撥”的感覺? 于是,慕斯本能的脫口而出,朝井炎激憤懟道: “你胡說??!” 遭來法官和某辯護律師齊刷刷的瞪眼…… 控方律師卻充耳不聞,老成持重的繼續辯駁道: “審/判長,調查案件是警方的職責范疇,法庭現在的任務是判定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br> 一句話讓某辯護律師被吃癟…… “控方律師言之有理!” 聽完阮劭中的闡述后,法官感嘆著沉思了一小會兒,轉向某炎, “辯護律師,關于被告的精神狀態是如何造成的,可以稍后再審!現在控方律師要進入舉證質證的環節,證明被告過失殺人罪名成立,請問你是否有異議?” 井炎深知阮劭中在避重就輕,但從法律程序看,自己好像也有“避重就輕”的嫌疑。畢竟今天的主題是“慕斯到底有沒有殺人”,而不是“她的某病是怎樣造成的”! 于是,他陰陰的盯著阮劭中,冷笑著回答道: “行,先姑且看看他阮大律師怎么作妖!” 又口不擇言了? 老法官似乎已無力再暴躁,當暴躁成為一種習慣,就已麻木到沒有暴躁可言,所以他只是義正言辭的提醒道: “請回答有,或沒有??!” “哦哦,沒有!” 井炎這才緩過神,忙屁顛屁顛改口,“沒有異議!” 把庭審攪得個天翻地覆,他居然還能留在現場?唉,也是個奇跡! —— 進入舉證質證階段。 鑒于某被告已被某人貼上“躁郁癥患、證詞不可信”的標簽,所以接下來的環節她只能做啞巴,所有的問題都由她“貼心”的辯護律師代替回答。 警方呈上的物證無非就是:兇器、被告遺留在現場的破手機和頭發,天網監控。 井律師逐一駁回…… 首先是手機! 由老邢找到的出租車司機出庭作證,證明慕斯在案發頭一天,的確在他車里踩壞了手機。但有沒有丟失在車里,他沒法確認,卻說出在被告之后上他車的人,是死者曹麗娜! 司機的證詞讓慕斯目瞪口呆,萬萬沒想到自己的手機出現在兇案現場,竟是死者的“功勞”? 可曹麗娜為什么要拿走她的手機?慕斯表示很費解…… 同樣費解的也包括阮劭中,司機的證詞讓他打消了之前“林薇薇偷走慕斯手機,留在殺人現場栽贓”的猜測??伤氩煌ú茺惸鹊膭訖C,一個破手機能有什么價值,這女人為毛要撿回去? 關于“手機”的證據,經過“老丈人和女婿”兩律師一番唇槍舌戰后,最后的結果是:存疑! 因為司機的證詞雖屬實,但很含糊。從他的口供中,井炎沒法證明“手機是被死者撿到,所以才遺留在現場”;阮劭中也沒法證明“慕斯沒有丟失手機”; 所以,誰也不能妄自開口下定斷,否則就會被對方揪住話里的漏洞,從而大做文章。律師上法庭一言一行都得謹慎,你懂的。 當然了,某位辯護律師除外,他的“不謹慎”只在不著邊的小事上;一旦面臨原則性問題,井先生從不含糊。 盡管都沒法證明,但這一環節算辯方勝利。畢竟“存疑”的結果,最后就會是“疑罪從無”。 接下來是頭發! 阮玉出庭作證,昂首挺胸,理直氣壯道: “被告的頭發,是我帶回家的!” 阮劭中氣不打一處來,本就對女兒突然出庭深感意外,再加上她“作偽證”時還一副英勇就義的樣子,難免讓他恨鐵不成鋼。 深知阮玉已“叛變”,被井炎“收買”??勺鳛楦赣H,阮劭中也不好太過犀利的去質疑,難不成親手讓女兒背一個“作偽證、擾亂司法公正”的罪名? “你說被告的頭發是你帶回家的。那么請問,你是不慎,還是刻意?” 此時被架到臺面上,他便按部就班,朝阮玉象征性的一問。畢竟作為控方律師,如果對辯方證人的證詞不提出任何疑問,說不過去。 說完后不等阮玉回答,阮劭中又補上一句能為“女兒作偽證”擦屁股的話, “畢竟據我所知,你和被告有一定的交情,見面時不慎沾到她的頭發,在所難免……” 沒曾想,阮玉竟不識好歹的打斷: “我是刻意??!” 這答案讓阮劭中狠狠一愣,心里涌上不詳的預感。 而阮玉也同樣恨鐵不成鋼的瞪著他,忍住眼眶里的淚和喉嚨里的哽咽,她一字一頓補充道: “阮律師,聽清楚了。我是刻意,沒有不慎!” 似乎越來越將阮劭中架到臺面上,按照慣例,此刻控方律師沒理由不追問“你為什么要刻意拿走被告的頭發”! 可阮劭中卻問不出口,似乎已猜到井炎利用阮玉在打什么算盤…… 栽、贓、他??! 接下來阮玉肯定會說,她拿走慕斯的頭發,是父親指使的。 這樣一來,案子存疑的所有焦點就會指向他:既然被告的頭發是他安排女兒拿來留在兇案現場的,那么大家指定會猜想,被告的手機莫非也是他致使死者拿回來的? 正惶恐著,就見井炎大步流星的走了過來,似乎要“如他所愿”了: “證人,你說你刻意拿走被告的頭發,請問你為什么要這樣做?” 井炎犀利的目光看似鎖緊阮玉的臉,實則用眼角的余光刺痛著身邊的阮劭中,他步步追問道, “你拿被告的頭發,到底想干什么?!” 故意表現出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的架勢,就是要迷惑阮劭中,要讓他確定心里的猜疑,讓他露出馬腳…… 這是一場心理戰! wuli井先生又挖坑了,在場除了事先知情的阮玉、夏風和他之外,也許只有一個人能看懂…… 慕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