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_分節閱讀_11
可惜,喪尸晶核再好,對他也沒有半分用處。 他不是科學家,對研究這些東西不感興趣,而且他自身也沒有異能,身體構造和異世界的人類也不一樣,根本用不了喪尸晶核。 至今為止,除了能見識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沒有給他帶來其他的好處?;蛟S黃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錢的東西,拿出去就能換取很多錢,而且運作好了能成為人上之人也說不定,但是他本身對物質的要求不高,能夠養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著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險去搞這些,實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著就很不容易了,何苦為了爭名奪利減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時間? 因此,路鹿沒指望用便利店賺大錢,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虧本,不影響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著一絲歉意,路鹿還是說出了老早就訂好的店規:“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購買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購買和帶出?!?/br> “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買越多才好嗎?” “因為我窮?!?/br> 窮?趙雪被這個理由驚到了,但她仔細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們世界的貨幣在這個世界不通用,如果這個世界的人沒有異能就不能使用喪尸晶核,那么盡管喪尸晶核在他們的位面很珍貴,只要在這個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趙雪明白了緣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會,最后摸出了一只鉆石戒指,這是她在清掃珠寶店的時候撿的。 在末世位面,金銀的價值已經越來越低了,尤其是鉆石,已經低賤到連石頭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貨是喪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寶店還沒被搶光,大堆大堆的銀飾和鉆石飾品被丟棄在那里,只有最值錢的首飾才被拾荒者挑走。 現在普通的鉆石戒指連一口雜糧餅都換不到,自然沒有人會把沒用的東西撿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剛把鉆石戒指拿出來的時候趙雪還有些懊惱,覺得自己怎么把這么不值錢的‘垃圾’給掏出來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來這是一個和平的位面,說不定在這個世界鉆石和他們那兒一樣值錢呢? 于是趙雪問道:“小哥,你們這個世界的鉆石值錢嗎?” “很值錢?!?/br> 趙雪大喜:“那好,你把這只鉆石戒指拿去,它應該能抵過這堆東西的錢了?!?/br> 趙雪猜測的沒錯,她拿出的鉆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這邊的世界這種鉆戒最便宜也要五萬元,而且這個鉆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賣沒有十萬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認,即使這個鉆戒拿到當鋪里賣也能輕松得到兩萬塊錢,但他還是拒絕了趙雪的請求。 “不行,我不會把這些金銀丟到金店去買的,只會把它們壓箱底積灰?!?/br> “膽小鬼,你只要賣出去就能小賺一筆了,有什么不敢的?!?/br> “不賣,加上你吃的罐頭和酒,你只能帶走你開封的香煙?!甭仿箞詻Q地道。 第十一章 趙雪費了好一番力氣,也沒讓路鹿松口。無奈,她只能帶著褲兜里的香煙,遺憾地離開了便利店。 盡管沒有買到想要的東西,臨走的時候趙雪還是把鉆石戒指留下了,這東西在他們那里不值錢,幾乎和石頭一個價,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當是和路鹿結個善緣了。 一腳踏到門墊上,當趙雪再次睜開眼時,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環顧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來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掃的便利店了。 趙雪推開便利店的門,里面盡是一派荒蕪的景象,這讓趙雪有種詭異的歸屬感,對嘛,這樣才是她的世界嘛。 這樣破破爛爛的景象才是他們世界應該有的畫風。 便利店的門原本鎖著,但是里面的食物卻一絲也不剩,應該是便利店的店長在逃跑的時候把食物全都帶走了。 趙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灘水,顯然斷電之后它們不能繼續維持在冰凍的狀態了。 趙雪抱著試探的心態開了一包雪糕,結果被淅淅瀝瀝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細嗅了嗅,發現雪糕水發出了一股惡臭味,應該是變質不能喝了。 自從末世降臨后,趙雪就再也沒有吃過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嘗試喝變質的雪糕水。 末世的藥物甚至比食物還金貴,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會因為貪嘴交代在這兒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紙,趙雪暗暗決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時候一定要買只雪糕吃。 雪糕、飲料、零食……這些東西在末世前她從來沒在意過,直到末世來臨之后她才知道了它們的可貴之處,然而,這時候去珍惜這些微小的幸福已經來不及了。 離開盛放雪糕的冰柜,趙雪開始進行她的清掃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個角落都看過,最后從雜物間里拉出一只喪尸用火燒掉,接著扣上了便利店的門,朝約定好的集合點走去。 在前往集合點的路上,趙雪已經想好了,她要把從便利店得到的香煙分給她的隊友。 至于理由,就說在便利店撿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經常會有幸運的人在邊邊角角找到沒被人拿走的好東西,她發現一盒香煙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時間流逝不同,趙雪那里還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儼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趙雪離開后,路鹿又陸續見到了幾位前來購物的客人,都長得奇形怪狀的,和人類的形象一點也不搭邊,但是好在能溝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強進行下去了。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又到了十點半,此時路鹿已經放棄了把宋程趕回家休息的舉動,任由他愿意讀到幾點就讀到幾點。 路鹿曾經借宋程的書看過,和很多古裝劇演的一樣,宣紙做的上寫滿了豎排的文字,還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聞。 宋程的五經,紙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組成,路鹿看過宋程的字跡,就猜測這些書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銀子買書,自己動手抄書還能便宜一些。 出于對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經過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兩頁。雖然《周易》盡是繁體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點,只是翻完兩頁后他開始無比懷疑自己的智商,書里的字他大都認識,可是連起來他就看不懂這書講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讓人頭暈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對宋程有了欽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復雜的書,學的還如此努力,宋程應該也是古代的學霸了吧。 古代的錄取率低,科舉的難度比現代考985,211學校都難,更別說宋程家境貧苦,連寒門都算不上,在這種惡劣的條件下想要科舉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運氣缺一不可了。 “咕嚕咕嚕~咕嚕咕嚕~” 在路鹿準備休息的時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現了這樣的聲音,他下意識的向宋程看去,只見宋程痛苦捂著肚子,眉毛都擰成一塊了,卻仍然在堅持讀書,口中念念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