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準備萬全
劉筆和吳霜在為即將到來的官司而準備的時候,這起事件的策劃人,伊宇達也在計劃和準備著,他知道劉筆和吳霜很難纏,所以,他的計劃很完美,幾乎達到天衣無縫的境界,所謂謊言,只要說的人相信,聽的人相信,那就不再是謊言,那會是真實的一切。 三天后,劉筆和吳霜接到了來自法院的傳單,這種情況,完全沒有庭前和解的可能,于是劉筆和吳霜再次加快了應付的準備。伊宇達則是老神在在,他做事情喜歡把一切都掌握在手中,也就是說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把我才會去做,這一次,他的把握是百分之九十,這個數據還是照顧劉筆的面子,降低了一些,劉筆那個嫩小子,怎么和我斗,哼哼…… 幾天后,劉筆剽竊抄襲的案子,開始了。有時候,事情發生的就是如此突然,開庭的時間很快,讓人誤以為,他們辦事的效率變高了,其實這都是伊宇達出了錢的效果。他對劉筆還是忌憚的,怕夜長夢多,有些事情,還是盡早解決的好。 案子這么快開庭,不僅劉筆和吳霜想不到,他們請來的律師更是沒想到,這完全不符合流程啊,不過身在這一行,荒唐的事情見得太多了,他也不在乎多看幾件,只是在開庭之前說:“開庭后,你們一定要穩定情緒,千萬別激動?!币话愕穆蓭煵粫f這種話,只是會交代一會怎么說話,談論的都是有關于案子的事情,但是這位律師在這幾天和劉筆,以及吳霜的接觸中,發現他們兩位都是脾氣比較爆的,容易沖動,而法庭之上,最怕的就沖動,所以律師千萬叮囑他們,一定不要出事情。 劉筆保證自己絕對會冷靜下來的,吳霜也做出了保證,其實她只是私底下在劉筆面前兇悍,在外面,她還是非常知書達禮的,在場面上混的,誰還沒個演技啊。 開庭了,經過前面一段冗長而無趣的開場白之后,正式進入了開庭環節。說是雙方律師辯護,其實就是雙方各請來一個人,按照預定好的規則,不說臟話,不問候人家家人之類的話,比較文明的罵人。 因為劉筆這邊是被告,所以,先由原告方開始提問,闡述他們那邊的道理,比較文明的罵人。 “這是的委托人手上的專利申請書,可以看到,在我的委托人申請了專利的情況下,他們依舊盜用我委托人的創意,這種行為違反了我國……條法律規定,這樣無恥的行為和個人,我代表正義一方進行譴責?!?/br> 喂,你也太會給自己加臺詞了吧,誰給你這樣正義的設定,你們是反派好不好。劉筆很無語,用眼神示意自己的律師,律師站起來說:“對于原告一方的話,我表示質疑,請看他們的專利申請時間,在兩個星期之前。而再看看,我的委托人,在兩個星期之前在做什么?他們所設想的開心農場項目,已經做的如火如荼,我想,這一點,在坐的諸位,應該都知道,我的委托人,他們所設想的開心農場計劃,在兩個月之前就已經開始撲天蓋地的進行各種宣傳……你們看,這是他們花了大價錢在我們陽關市,黃金時間短,高價買下的廣告時間。這里還有合同,你們總不會質疑這個吧,這個合同可是具有真視法律效率的?!?/br> “既然你們知道這個合同是真的,那就證明,我的委托人在兩月之前,甚至更久之前就想出了這個創意,而你們的專利申請,是在我的委托人,項目開展接近兩個月才去申請的。我想,貴方委托人的用意,是什么,我就不必明說了吧,這樣的案子,在我國,之前其實也有不少的,需不要需要我拿出來讓你們看看?” 劉筆方的律師信心滿滿,哼哼,這樣的案子,我要是能輸,我就直接脫衣服走人,回去搬磚去。劉筆方的律師很有自信,拿出了證據,實物,但是對方律師卻一點都不著急的樣子,反而很是淡定,這讓劉筆方的律師感覺有些不穩,其實這些事情,大家都知道,而既然大家都知道,他們自然也都知道,知道,還敢過來告狀,他們準備了什么秘密武器? 只見伊宇達方的律師,信心滿滿,申請道:“在此之前呢,我希望請大家看兩樣東西,一樣是第一房地產麾下項目經理,也就是我的委托人在半年前,所寫下的設想的一個項目,還有是我們發現的視頻,你們請看一看?!?/br> 企劃書和視頻?他們在搞什么鬼?劉筆方的律師不明所以,看對方律師把企劃書展示出來,懵了,那本企劃書上面記載著,對方委托人,在半年之前所設想的創意,名字雖然不一樣,但內容是一樣的,而且幾乎一模一樣。 經過鑒定,那本企劃書確實是寫于半年前,然后是第二個證據,一個模糊度較高的視頻。能看得出來,視頻所拍攝的地方是伊宇達的敵意房地產公司,時間在晚上,因為沒什么燈光,所以視頻顯得很是湖南,只能看清大概的輪廓。 隨后,快進,大約快進了十分鐘,一個身穿黑衣服的人進去了,攝像頭沒有拍到他的臉,但依稀能看到,是一位年輕人,男人。大家都不是笨蛋,隱隱猜到了伊宇達想要表現的意思,他在嫁禍。 沒等多久,那個進去的年輕人,腋下夾著一個文件袋出來了,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出去的時候,在門口停了一下,轉頭看了一眼攝像頭,把正臉完全拍進去了,沒錯,鏡頭內出現的臉,是劉筆那張臉,本來模糊的攝像頭,在這一刻,變得無比清晰。 這他媽的,你以為你是oppor11啊。 伊宇達方的律師很淡定,很裝逼的扶了下壓根沒下去的金絲眼鏡,說:“我們經過技術鑒定,貴方的委托人,被我們告上被告席的劉筆,曾經在晚間,無人的情況下,偷偷出現在了我委托人所工作的公司,進行了某種叫做偷竊的活動。而在那天晚上,我委托人所工作的公司,恰恰就被盜竊了那本企劃書,所以,我方完全有理由懷疑,劉筆在夜間潛入我方委托人的公司,偷走了他的創意,然后又無恥的進行抄襲,就改了一個名字。而且,我方還要追加,被告劉筆,偷竊罪?!?/br> 我cao,劉筆這邊的人全部驚呆了,還…他媽有這種cao作?真是老鐵扎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