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節
書迷正在閱讀:神外大佬又寵又撩、穿成全星球唯一的女人后、七零小媳婦一千歲、家破人亡后我嫁給了權宦、重生后成了權臣掌中珠、六零小福星、我只喜歡你的錢、[清]博果爾重生、五年學醫三年撩漢 完結+番外、影帝的秘密
“我若把什么都說完了,還叫什么商量?”鴻笑著搖頭,“你們別想偷懶,繼續完善其中細節?!?/br> 東川嘴角抽了抽。鴻這性格,怎么和巫越來越像了?巫也就罷了,鴻怎么也一副老師的模樣,總想點撥別人? …… 將有其他部落來訪的消息傳遍整個部落之后,三個部落的人都有點緊張。 即使首領告訴他們放輕松,就像是平常那樣工作生活,頂多注意一下形象,在別人來訪的時候,穿上自己新作的麻布衣裳。他們仍舊沒辦法不聚集在一起討論這件事。 部落里有的人想展現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有的人則擔心顯露太多會引起大部落的窺伺。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在活干完之后,經常聚集在一起爭論。如果爭論不出結果,他們就會拿出自己的樂器來斗一斗——打架受傷會影響之后的工作,言語過于傷人會影響感情,還是斗樂最省事。 在鴻的提議下,他們在祭壇廣場上立了個大箱子,部落人可以將自己對于這次其他部落的人來訪的意見和建議投入箱子內,以供部落首領參考。 為了提高建議門檻,減少整理意見的工作量,鴻要求,每條建議必須多于一千字。為此,鴻專門印刷了有一千個小格子的提意見專用紙張,必須寫滿紙張的要求格子,才能將紙張投入箱子內。 夙晨看著鴻印刷的格子紙總覺得很眼熟。他一拍大腿,這不是他小學時候用的作業本嗎? 鴻你可真是個天才。 夙晨拍拍腦門,想起以前的作業本,那么他是不是該教教書法了? 讀書識字只是起點,書法可以陶冶情cao,而且規范的書寫也能進一步提升文字的傳播效率。 說起書法,就必須提到書寫工具。 硬筆書寫工具最終取代軟筆書寫,成為普遍的書寫工具,軟筆書寫最終成為藝術的原因,是因為硬筆書寫更加容易掌握,更加容易推廣。 鋼筆大規模推廣,所需要解決的技術中最難的是筆尖技術。筆尖上焊接銥粒合金后,鋼筆的耐磨、耐腐等技術問題被解決,鋼筆才逐漸被推廣。 之前僅僅用鋼制的筆尖太容易磨損,鋼筆歇一段時間就得被淘汰,對于大部分人而言,書寫的成本太貴。 雖然之后的低端鋼筆也有直接用不銹鋼做筆尖的,但現在部落里冶煉鋼鐵的技術,連不銹鋼都做不出來。 不過鋼筆仍然可以做,只作為巫和首領的書寫工具,或者對在學校里成績好的人的獎勵也不錯。 鋼筆因為造價昂貴不能推廣,那么現在能推廣的低廉的書寫用具,就只有鵝毛筆和毛筆。 鵝毛筆和毛筆,都是很好的書寫工具。雖然毛筆才是方塊字的傳統書法用筆,但都到了異世界了,前一個世界所有的文化都是夙晨的故鄉文化,要傳承都可以傳承,不用分彼此,只需要看哪個更方便。 “我其實不太會用毛筆?!辟沓苦洁?。 好吧,他個人的原因,也讓他不可能只推廣毛筆。 “兩個都教好了?!辟沓枯p描淡寫給學校里的學生們再次增負。 現在學生們大多用炭筆,也就是相當于夙晨小學時候用的鉛筆。鉛筆的字跡容易被擦掉,在書寫需要保存的正式文件的時候,還是墨水筆更好用,也更適合文化的傳承。 鵝毛筆也罷,毛筆也罷,都學不好嗎?兩個都試試,哪個好用就用哪個。 反正夙晨現在還用炭筆。 鵝毛筆和毛筆的制作都不難,夙晨很快就做出了幾支鵝毛筆和毛筆,讓鴻試用。 夙晨雖然毛筆字寫不好,但怎么用毛筆還是知道的。他將毛筆的用法教給鴻之后,鴻嘗試了幾次,就掌握了訣竅,寫的字不算多好看,但大小都差不多一致了。 夙晨嘖嘖稱奇。當硬筆書寫替代軟筆書寫之后,毛筆字也成了一種藝術。所以只要是藝術,鴻的學習能力都很驚人嗎? “毛筆比鵝毛筆好用?!兵櫟?,“毛筆的材料也比鵝毛筆好找?!?/br> 只要是稍稍堅韌一點的毛都可以制作毛筆,長毛的動物比長羽毛的動物好抓多了。 夙晨擔心鴻因為毛筆寫出來的字更符合他的審美,評價不客觀,又多找了幾個人來評測。 他們寫完之后,都表示毛筆在書寫方面更好用,但鵝毛筆可以用來畫圖。 其中數用力過猛,把鵝毛筆往紙上一壓,鵝毛筆筆尖就完蛋,氣得她當時臉色就清了,如果不是旁邊有這么多人在,夙晨惡意揣測,數肯定要破口大罵了。 根據這些人的意見,夙晨整理了毛筆比鵝毛筆優越的地方。 首先,毛筆不挑書寫材質,無論是木板、石頭、脆弱的紙張,都能書寫;而鵝毛筆只能在堅韌但比較光滑的紙張上書寫,在粗糙的表面寫字鵝毛筆完蛋,在脆弱的紙張上書寫紙張完蛋。 其次,兩者都是蘸水筆,毛筆能蘸的墨水比鵝毛筆充足多了。學會怎么用毛筆之后,紙小一點,毛筆蘸一次水能寫很久,而鵝毛筆毛管就那么細,幾乎寫一個字就要蘸一次。 綜上所述,毛筆作為書寫工具,比鵝毛筆好用太多。 夙晨這才想起,好似鵝毛筆必須配備羊皮紙,羊皮紙珍貴稀有(且味道極其難聞),所以西歐貴族中都有許多文盲。 而且西方是字母文字,可以寫連筆,筆劃很少,所以鵝毛筆蘸一次水可以寫一行,不像寫方塊字,可能一個字沒寫完就沒水了。 華國古代似乎也用過鵝毛筆,最后被毛筆淘汰了??磥碓谧詠硭摴P發明之前,蘸水筆中,毛筆的優越性的確大許多。 毛筆成為華國這個封建王朝中估計文盲率最低的國家最主要的書寫工具,是必然的。 不過鵝毛筆也不是毫無用處。硬筆在制圖的時候,比毛筆方便許多。雖然用炭筆也能達到這個效果,但炭筆作畫太容易模糊,別說保存,在傳遞的過程中,圖紙可能就不準確了。所以鵝毛筆,可以說是工匠必備了。 黑石就對鵝毛筆喜歡得不得了,走之前還問夙晨要了幾支揣著,說回家就把圖紙用鵝毛筆重新畫一遍。 最終,所有人都認可,毛筆和鵝毛筆都得學。毛筆用來寫字,鵝毛筆用來作圖,兩者不沖突。 夙晨原本只是惡搞“兩個都要”,沒想過給學生增負,沒想到商量之后,大家都認可“兩個都要”。 夙晨在心里幸災樂禍的嘆氣。這可不是我故意為難學生。 “晨,你是不是也該練練字?你的毛筆字比剛學毛筆的我寫得還難看?!碑斔腥俗咧?,鴻摸著夙晨的軟乎乎的頭發,語重心長道。 夙晨⊙_⊙。企圖萌混過關! “晨,你作為華夏最重要的巫,以后有許多時候需要你展示你的書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給其他人題字這種事嗎?” “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當著他們的面揮舞著毛筆,寫出一個個漂亮的字,這不是宣傳我們的文化的好機會嗎?” 鴻雖然認為瞪大眼睛裝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沒有被夙晨蒙混過關。 夙晨表情糾結。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筆字寫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會一點水墨畫什么的。當他們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噓裝逼的時候,他酒過三巡,拿著大毛筆歪歪斜斜來到鋪好的紙張或者干脆墻壁錢,揮毫潑墨,肆意揮灑,寫出一個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畫出一幅幅雄壯秀麗的山水,那裝逼度,絕對比嘴里瞎逼逼厲害多了。 他都能想象,在這個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筆字好難啊_(:3」∠)_。夙晨默默的臥倒,并把枕頭擱在了自己的臉上裝自閉。 夙晨其實正兒八經學過毛筆字。 小學一到五年級,他整整學了五年的傳統書畫。 每個周末,他都背著紙筆墨水瓶去興趣班報道,別的孩子在開開心心玩耍,他在皺緊眉頭寫字畫畫。 五年之后,他的老師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訴他的父母,說別再浪費錢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畫還不如剛進班學習半年的人孩子強?!崩蠋熓撬改傅氖烊?,所以說話很直接,不怕得罪人,“這個學習,還是得看興趣。強扭的瓜不甜,你們看晨晨喜歡什么,就讓他去學什么吧,書畫他真的學不好?!?/br> 之后夙晨如愿以償進入科學興趣班,并一路跳級,早早進入大學,為科學家的夢想而奮斗,然后末世到來…… 咳咳,末世到來什么的就不說了??傊?,夙晨雖然不感興趣,也老老實實上了五年的書畫興趣班,所以才知道怎么正確挑選和使用毛筆。但他真的沒這個天賦啊。 夙晨的枕頭被鴻丟掉,夙晨整個人被鴻抱起來擱懷里,以避免夙晨繼續裝逃避的沙雕。 “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學?!兵櫢静唤o夙晨拒絕的機會,直接決定。 夙晨嘴一癟,一口咬在鴻的肩膀上磨牙。 雖然他知道作為巫,把字練好很有必要,字也是一個領導者的臉面,所以鴻也知道他不會拒絕。 但還是好生氣! 早知道他就不心血來潮弄什么書寫工具了!毛筆這東西不都是發展到封建社會才出現的嗎!現在這么早出現干什么!等他死了一兩百年之后再出現毛筆不好嗎!看!現在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不想練字……”夙晨很生氣,非常生氣,無能狂怒! 鴻哭笑不得。他還是第一次見到夙晨在明明知道怎么做才好,也已經默認的前提下,還如此抗拒。 鴻都差點說“不學就算了”,但看夙晨的神情,他知道夙晨其實很想練一手好字,給大家做榜樣,所以才會暗示他,讓他幫忙監督。 但明明這一切都是夙晨自己授意的,夙晨卻一副不情愿至極的模樣,這還真是……鴻想了半天,都沒想到適合的詞語來形容夙晨。 看來他還得多讀書。 …… 于是,其他部落的商隊還沒來,夙晨已經沒心情去想什么炎黃什么華夏第一次出現在其他人面前的事了。 他每天蔫嗒嗒的拎著一根毛筆,蘸著大缸里普通的水,在木板上練習寫字。 夙晨很后悔,他真的很后悔,他以前不該把什么王那啥寫完了十八缸還是多少缸的水就成了書法家的故事講給鴻聽。 鴻突然想起了這個故事,給他打造了好大一口缸。 “十八缸太多了,寫完這一口缸的水就差不多了?!兵櫼材闷鹈P,和夙晨一起學毛筆字。 夙晨那一瞬間,真的很想哭。 巫陪著炎黃首領練習寫字(其實真實情況正好相反)的事傳出之后,部落里掀起了學用毛筆的熱潮。這倒是意外之喜了。 第117章 丹部落和鰲部落怎么會 一些小部落,總喜歡把自己的聚居地藏起來,以免被大部落和奴隸商人找到。 鰲部落算是一個中型部落,和中部交流緊密,所以中部知道鰲部落的聚居地。 當青苗帶隊去鰲部落的聚居地,發現鰲部落的聚居地已經只剩下一片野草,早就已經被野獸占據,不由心里咯噔一下。 雖然他屬意丹部落,但鰲部落突然不見蹤影,傳不了話,他豈不是又要被春花看輕? “他們擔心絲部落的報復,匆匆遷徙,正常?!贝夯ū惹嗝珂偠ǖ枚?,“不知道鰲部落新的聚居地,你要怎么聯系他們?” 青苗見春花沒有嘲諷他,智商終于上線:“先找地方駐扎,然后放煙通知他們,我們來了。其他部落也是這樣通知?!?/br> 青苗放的煙,是在火堆里加一種巫藥。 巫藥會讓煙變成青色,并且觸動附近圖騰的感知。巫就知道,穗部落的商隊來了。 能組織商隊的部落,都有自己的巫藥煙。 “丹部落也是這樣知道你來了?”春花問道。 青苗露出警惕的神色:“嗯?!?/br> “哼?!贝夯闯銮嗝绲木?。 警惕有什么用?到時候還不是公平競爭。 春花認為自己的競爭力比青苗大多了。她掌握著青苗大把大把的黑料,光是青苗喜歡長相和天青模樣相似的男奴隸,就足以讓自尊心極強的巫厭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