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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討厭鬼做的旗袍還真好看。 誰不喜歡被人在意呢? 況且在意她的,還是她最感激、最欣賞、最艷羨,最崇拜的人。 惱過之后至秀彎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樣好看。 至于她對春承究竟藏著怎樣的心思,對于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過,至秀索性不再費神去想。 情情愛愛,講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當責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會成全她。 反正她不會對旁人動心。會一直陪在她身邊。 勉強收拾好心緒,至秀歡喜期待地換上嶄新的纏花旗袍,腰身貼合著柔軟衣料,所有的纖美都暴露在明鏡前,望著鏡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紅了臉。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來。 春承……到底是幾個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兒家的尺寸竟無一絲偏差…… 至秀心亂如麻,前世今生就沒這么混亂的時候。春大小姐看起來斯文正經的,原來還有暗中窺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證能做出比這旗袍更貼合的衣服,春承卻做出來了。 這意味著什么? 至秀咬唇,望著鏡子里白皙細嫩的小腿,暗罵了一句‘登徒子?!?/br> 那些朦朧的悸動,如流水一次次地撫過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從心湖跳躍而起。 至秀斂眸,她真要穿這旗袍給春承看嗎?她捏了捏發燙的指尖,一聲長嘆從唇邊蕩開。 到底是誰不好伺候啊…… 第14章 【1 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爺此時坐在桌前用飯,織錦閣第三層樓,整個樓層都是春老爺為‘兒子’專門開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飯,開口前早就想好了請她吃什么。凜都乃繁華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層樓都能找到。 春大少爺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爺在飲食上費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廚養在府里,等到十三歲春少爺回國創辦織錦,春老爺精心養的廚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嘗著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遺憾秀秀沒來同她一起用。吃獨食的感覺不好。吃到嘴里,遠沒有秀秀親手做的藥膳好吃。 系著雪白圍裙的大廚杵在一旁看得膽戰心驚:少爺一臉冷漠,是飯食不合口味嗎? 春承放下舀湯的白玉勺子,摸著藥罐子發起呆來。她想了想,忽而展顏,招手道:“桌上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趕在晚飯前十五分鐘送到至家?!?/br> 大廚得到新任務,懸著的心放下來,眼看少爺笑了,他慢半拍地反應過來,哦,原來少爺沒有不滿意他的廚藝,是想著如何討未來少奶奶歡心呢。 自覺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發揮出最佳水準,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爺的真誠。 書房,至秀將換下來的旗袍小心地收進衣柜。 來日方長,總有一天會看明白自己的心,也總有一天她會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與否,放在當下時局來看,她之前想的,實在過于長遠了。 不說春承,就拿她自己來說,只是朦朧的喜歡,遠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輕而易舉地亂了心,這會想來,至秀頗為羞慚。舉步來到桌前,撿起沒看完的醫書,如老僧入定,渾然忘記還沒有用過中飯。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見人來,問過書墨,得知春少爺送了女兒一份訂婚禮,忙不迭地來到書房。 門被敲響,至秀無奈放下書卷:“進?!?/br> 聲音清脆,悅耳動聽。 至夫人進門柔聲埋怨道:“阿秀,不餓嗎?你這看書忘記時辰的毛病什么時候才能改?” 經人提點,至秀恍然還沒用飯。她語帶歉疚:“勞娘憂心了?!?/br> 想著因何忘記時辰,又因何沉浸在醫書瀚海,她小心抬頭,恰好對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聽說春少爺送了阿秀一份訂婚禮,可有此事?” 為人長輩,總愛以過來人的眼光看待問題,清清白白都能聯想出三分影影綽綽的曖昧,時常讓人感到苦惱。免得她細問,至秀直接說了:“是件旗袍?!?/br>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點點頭,這等貼身之物想來春少爺不會敷衍,拿衣服做禮物,既親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爺留洋學的專業正是什么服裝設計,那這旗袍?” 至秀側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br>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紅暈,窗外春風吹進來,輕柔地拂過臉頰:“合身?!痹俸仙聿贿^。 暗道登徒子的同時,她溫聲問道:“可是娘告訴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攏嘴,難得見女兒這般羞赧的模樣,她本想深入地問幾句,想到女兒打小與她不夠親厚,話到嘴邊朝著另一個方向跑去:“春少爺貴人事忙,再說了,都說了是驚喜,哪能貿貿然跑來問娘呢?” 她思忖著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問:“旗袍呢?要不要穿給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猶豫半晌沒吱聲。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還是想先穿給春承看。 羞澀難為情是一回事,想與不想又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