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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林森都不覺得這身衣服是林彬彬自己的,因為就算是仿牌,這羽絨服款式看著還挺像大牌的,別說是不是大牌了,就算是普通牌子,都不會便宜到哪里去。 家里也給他買了好幾件,一件少說要兩三百塊錢,哪里是被從家里趕出去的窮鬼買得起的。 他都聽說了,好像是林蓉母子被掃地出門以后,他們沒地方去,又被廠里辭了,也沒錢交房租,灰溜溜的去了鄉下,給一戶鄉下泥腿子看家做保姆來掙錢養家呢。 鄉下泥腿子能有多少錢,給的保姆費能讓林彬彬上得起學,吃飽穿暖,就頂天了吧。 還有那鞋,誰知道望云居是出了名的只有衣服和床上用品,但沒有鞋子。 仿衣服,說不定還能糊弄糊弄,竟然還仿到鞋子去了,真是沒見識。 雖然說吧,那鞋子也不知道是哪個服裝店仿的,款式還挺好看,看起來真的比好多大牌鞋子都要好看大氣,穿在林彬彬這么個廢物腳上,真是可惜了。 林彬彬從頭到尾只說過一句話,林森就在那里叭叭叭個不停??粗鴮Ψ窖劾锏某爸S,林彬彬竟然也不覺得生氣,甚至覺得好笑。 原來當初那個壓在她媽頭頂上,把他媽壓的喘不過氣來的小三,其實也就這樣。從林森身后看過去,小三正一個人在店里忙碌著,店里放著音響,很吵,她一個人忙活著,頭也不抬,也沒聽到外面的動靜。當年看起來年輕又時髦,還燙著大波浪卷的漂亮女人,看著他媽,盛氣凌人的仿佛自己才是正室。如今卻像個普通家庭婦女那般,皮膚微微發黃,那頭卷發已經被剪掉,像個鍋蓋頭,估計是為了干活方便。身上圍著有些油膩的圍裙,嘴唇不高興的緊抿著,時不時開口說著什么,仿佛隨時都要怒氣爆發的模樣。 而當年據說這輩子都只愛白月光一人的男人,中年發福的癱坐在椅背上,一邊瞇著眼抽煙,一邊看報紙。從側面看過去,他原來那頭濃密的黑發,已經又禿頂的局勢,發際線過分往后,眼部皮膚松弛,肚子挺的跟懷孕五六個月的孕婦似的。 一點兒也看不出當年被林蓉精心照顧打扮后的英俊瀟灑、風流倜儻。 男人似乎是被罵煩了,一拍桌子,站起來,指著女人的鼻子大罵,女人摔掉手里的抹布,跟男人推搡起來。最后,男人大概是覺得沒面子,狠狠給了女人一巴掌。 那個曾經被護的密不透風的嬌花,曾經發誓一輩子要對她好的男人,看著被自己打倒在地上的女人,一點兒憐憫心都沒有,應該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了。 再看看趾高氣揚的林森,屋里動靜這么大,他也只是回頭看了一眼,見他爸又打他媽了,只是皺皺眉頭,又習以為常的轉過頭來,仰著下巴,口中張張合合的說著什么。 林彬彬一下子從一種奇怪的狀態中脫離出來,周圍的聲音再次傳入耳中,還有林森難聽的話語。林彬彬卻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沒說。 其實他應該說點什么的,比如告訴眼前這個井底之蛙,告訴他,林蓉一個月的工資,比渣男半年工資還多,比小三辛辛苦苦賣鹵rou兩個月還要多。比如告訴林森,林蓉每年的年終獎,是當年12個月的月薪總和。而今年更是漲到了當年月薪總和的三倍! 林彬彬身上穿的這一整套,加起來的確要過萬,別說是溫家送的,就是真要自己買,林蓉也買得起。而不是像林森這樣,過年新衣服買不了,只能攢錢,攢到開學前,才能為了買一件才1200塊錢的夾克衫得意的就跟開屏的孔雀似的。 或者告訴林森,今年他拿的壓歲錢,就是自己跑去望云居花錢買,都能直接買兩三件他一心想要的那件夾克衫,所以別在自己面前逼逼。 萬千話語,他最終卻只發出了一個嘲諷的‘呵’字。 只有沒用的男人,才會靠著別人的成就來打擊敵人,盡管那個所謂的‘別人’,是他親媽。 要打臉,他就要親自上手,靠自己賺錢,然后當著這一家子的面,啪啪打的響亮。 當然,這其實只是一點。最重要的是,這一家子太不要臉,林彬彬怕自己說出林蓉的工資狀況后,會比渣男他們纏上。 到時候會給他媽和溫家帶來麻煩。 林森看著林彬彬露出一副‘愚蠢的凡人’表情,氣急,也不管手里有什么,惱火急了就要往人頭上砸。 然后下一秒,他的手被一只成年男人強勁而有力的大手捏住,捏的太用力,讓林森感覺自己的手腕骨都快要被人捏碎。 作者有話要說: 雖然只有一章,但是個肥章,真噠! 林彬彬不是本文路人,他是溫暖手下對溫家忠心不二的未來一員大將,所以占據了幾章篇幅。 第111章 第 111 章 此時出現在這里的當然是買完東西回來的顧風。 林彬彬聽到后面痛呼聲, 轉頭一看, 嚇得背后生出一身白毛汗,后怕不已。 原來, 林森手上拿著的是一把水果刀,之前幫他媽擦了下桌子, 表現一下, 爭取到了過幾天去望云居服飾店買夾克衫的承諾。 爭取到了以后他就沒什么想干的了,拿起菜板上的水果刀, 想切個水果吃吃, 誰知就看到了林彬彬, 一時不差,就帶著水果刀出來了。 林森看林彬彬不順眼,怕手上的刀子傷到林彬彬, 林彬彬會不要臉的訛人, 所以一開始就將匕首給塞進了口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