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節
書迷正在閱讀:我的審美與世界格格不入、穿書后嫁給老男人、越來越奇怪的男主們[快穿]、奪嫡不如談戀愛、我有墻頭千千萬、第一甜心[娛樂圈]、貓大王撒糖攻略[快穿]、穿書之不藏好男主身份就要生崽、嫁給豪門反派的炮灰受[穿書]、他比月色溫柔[快穿]
但是這樣的路況對于普通人來說卻很吃力。 如今山莊和各個工坊的運作都已經上了正軌,曹覓也從不斷往外撒錢的窘境中脫離出來,變成了日進斗金的有錢人。她尋思著,也許該將眼光放得長遠一些,找個機會將康城附近的路面好好修繕一番。 所幸水泥這種東西是早就被發明出來了,如果想要修路,其實并不難。 最重要的,是先將康城到容廣山莊這一條路修出來,這樣一來,她自己往來王府和山莊的時間便能大大降低了。 光只這一點,曹覓就覺得修路勢在必行。 她取出紙筆,將修路的事情記下,準備再看看有沒有其他需要考慮的地方。 之后,車隊一路暢行無阻,順利回到了北安王府。 同幾個孩子吃過晚膳,又閑聊了一陣,聽他們講述起這幾日的事情與功課,一天很快過去。 曹覓又給自己放了一天假,到第三天,休息充足之后,正準備琢磨一下曾與張氏說起的烤rou粉時,管家來報,說丹巴求見。 曹覓與丹巴見面的次數不算多,但兩人打的交道還真不少。 這主要還是歸功于丹巴這個人太會做人了,曹覓自己也在做生意,偶也聽聞遼州一些風聲,時常感慨丹巴這個人的圓滑世故。 于是曹覓直接將手頭上的事情往后一放,與管家道:“嗯,你將他請進來吧,我更衣后去廳中見他?!?/br> 管家躬身,道:“是?!?/br> 曹覓回屋換了一身用來接待外客的裝束,來到廳中時,果然見到那個年近四十的戎族富賈已經在悠閑品茗了。他喝茶時,以拇指和食指提著茶盞邊緣,其他三指微微合攏,先聞茶香,再品茶味。 一年未見,丹巴仍舊是那副和善大方的模樣,讓人一眼就能看出對方是個地位和修養都極好的人。 他見曹覓過來,直接贊了聲:“一金一兩的北安毛尖,也就在北安王府才能嘗到了?!?/br> 說完,他起身行了個禮:“王妃金安?!?/br> 曹覓挑挑眉,應對自如道:“好茶當然是要奉予貴客,丹巴先生這樣的大忙人,今日怎的有空,到王府來?” 丹巴笑了笑:“冒昧來訪,只望沒有驚擾到王妃?!?/br> 曹覓搖搖頭:“丹巴先生親自登門,何來驚擾一說?!?/br> 丹巴深深看了曹覓一眼,直接道:“小人知道王妃事務繁多,也不想耽誤王妃時間,近段時間,我從西面的爪唆國,偶然得到一種奇花。 “記起王妃喜愛此類新奇的花草,便為王妃帶了過來?!?/br> 曹覓不動聲色地點點頭。 她確實在有意尋覓奇花異草,之前也托丹巴和其他商人尋找過。但是之前幾次,丹巴的商隊與她帶來這些奇異的植株和種子,但是丹巴下面的人送上來的。 這種小事,根本不需要丹巴親自出面。 此次丹巴直接說出了自己的來意,曹覓當即可以認定,獻奇花應該只是一個借口,丹巴必定別有所圖。 想明白這一點,曹覓決定以不變應萬變,開口問道:“哦?丹巴先生有心了,但不知道……是什么奇花?” 丹巴笑了笑,往外喊了一聲,立刻有仆役抱著一瓶枯枝白花走了進來。 仆役將懷中的瓶子放在丹巴旁邊的案幾上,很快便又出去了。 丹巴伸手摸了摸那絮狀的花朵,轉頭朝曹覓問道:“王妃身居高位,見識非凡,可曾見過這樣的植株?” 曹覓強自壓抑著內心的激動,搖了搖頭:“這倒是不曾見過?!?/br> 她哪里不曾見過! 花瓶中那枯枝白花化成灰她都能聞出來,這分明就是她心心念念了好一陣的棉花。 曹覓的空間中沒有儲備棉花種子,一直是她引以為憾的事情之一。沒想到兜兜轉轉,她與棉花居然在這種情況下相遇了。 丹巴勾了勾嘴角,淡然介紹道:“我聽手下親自到過爪唆的人說,這種話在爪唆名為‘棉’。 “‘棉’成熟后,花朵是一團團如羊毛般的潔白棉絮,有爪唆的貴族會以它們為材料,用來制作衣裳。 “用‘棉’做出來的衣裳極為保暖,但因為‘棉’難以處理,其中有黑籽,要祛除需要花費極大的精力,是以價格十分昂貴?!?/br> 曹覓點點頭:“原來是這樣?!?/br> “王妃覺得……”丹巴轉頭看她,“這種‘棉花’,能不能做成如羊絨衫那般,保暖又輕便的衣物呢?” 聽他提起“羊絨衫”,曹覓感覺自己似乎抓到了什么線索。 她借著低頭飲茶在心中思索了一番,隨后應對道:“我看這棉花確實與羊絨有些相像,又有被做成衣物的先例……想來,制成成衣應當不難?!?/br> 丹巴聞言,竟開懷地點了點頭。 他道:“別人說出這番話,我是不信的。棉籽難以祛除,爪唆人花了幾百年,都沒想出什么好辦法。 “但王妃如此說,我確實深信不疑的。我見過太多的人,但是眼光和能力能與王妃比擬的,確實一個都沒有?!?/br> 曹覓端著茶盞的手腕一頓。 丹巴這句恭維將她抬得太高了,甚至隱隱把她放在了他自己之上。 曹覓可不敢輕易應下這樣的話。 她蹙著眉反問道:“丹巴先生何出此言?” 丹巴突然“哈哈”一笑,他道:“王妃不必謙虛?!?/br> 舒了一口氣,他似乎回憶起了什么往事,目露感慨:“時至今日,每當我見到那些羊毛衫與羊絨衫時,心中仍十分感慨,為何我戎族肆意丟棄的羊毛,在王妃手中,能化廢為寶,展現出如此大的價值? “戎族祖先生于草原,從古至今逐水草而居。我時常感慨,是天道不公,才讓戎族不能如盛朝人一樣,擁有大片豐饒的土地。 “但經歷此事,我卻陡然發現,也許是我們的目光太過短淺,天神其實一直給戎族準備了禮物,只是我們卻每一年,就像剃掉礙事的羊毛一樣,將它們直接丟棄了?!?/br> 他話說到這里,曹覓已經明了他的意圖了。 丹巴彎彎繞繞了這么一大圈,想要應該就是她手中的羊毛衫制作方法。身為戎族人,他甚至這種羊毛衫的價值。 但更令曹覓吃驚的是,丹巴太能忍了! 羊毛衫在去年秋冬時節就在她的山莊內出現了,到如今已經過去了整整一年。曹覓相信,像丹巴這樣的人,應當比普通人更早知道羊毛衫的存在。甚至有可能,早當她剛開始與張氏進行買賣羊毛的合作時,丹巴就已經暗中關注上了。 但是,他一直等到現在才登門。 看著放在那邊案幾上的棉花,曹覓隱隱有些猜測——這段時間,丹巴應當就是派人,去尋找這個東西了。 這是他今天登門的底氣,用以交換的資本。 曹覓確實很想要棉花,于是她直接試探道:“丹巴先生,對羊毛衫的制法很感興趣?” 丹巴大方地點了點頭。 聰明人的交流,有時候根本不用說得太明白。 他將棉花搬到了曹覓面前,只道:“此種奇花,此次我的商隊從爪唆帶回了約莫千株,其下都包裹著泥土,未曾枯萎,王妃或許需要?” 曹覓點點頭。 棉花的作用,與羊毛其實相差不算太大。 但是,對于盛朝這些習慣從地里面刨食的人來說,從土里面長出來的東西,和從羊身上剃下來的,其意義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簡而言之,種植棉花,遠比養羊取毛,更易在盛朝的土地上推廣開來,讓普通的百姓獲利。 于是她點點頭道:“此物正合我的心意,多謝丹巴先生為我尋來?!?/br> “王妃客氣了?!钡ぐ涂粗?,皮笑rou不笑回應。 曹覓也不裝傻了,直接道:“我愿以羊毛衫的制造之法,向丹巴先生交換這千株棉花,丹巴先生以為如何?” 丹巴聞言,雙眼微睜。 跟盛朝不同,種植對于擅長畜牧的戎族人而言,無異于天方夜譚。棉花對于他們,作用其實不大。 但跟盛朝人相反的是,他們擁有著無數的羊群,羊毛是戎族取之不盡的材料。 兩方這番交易,可以說是各取所需了。 “多謝王妃?!钡ぐ鸵膊慌つ?,直接承諾道:“是小人欠王妃一個人情。十年之內,我名下產出的所有羊毛衫,不會出現在盛朝的土地上,與王妃爭利。 “另外,我的商隊三年內,每年都會為王妃從爪唆帶回至少一千株‘棉’?!?/br> 曹覓迤迤然喝了口茶,點點頭道:“有勞丹巴先生了?!?/br> 兩人相視一笑,又很快各自別開眼,默默算計起自己在此次交易中獲得的好處。 作者有話要說: 晚上9點還有一章,謝謝支持~ 感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蓁蓁 1個;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000、達拉崩吧、雪落 10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69章 丹巴離開之后, 曹覓才有時間好好察看他帶來的棉花。 中國古代,棉花是直到宋末才在中原大地上流行起來的。在此之前,人們使用柳絮,蘆花來做棉被一類的填充物。而分布在中國大地,與棉花有些類似的木棉,因為不能用來紡織, 作用有限。 但是棉花卻沒有這種限制。 曹覓欣喜地擺弄著這一盆棉花,直到自己滿足了才將東籬叫來:“東籬,你找幾個府里干活細致一點的繡娘或者婢女, 將這些棉絮中的黑籽……” 她剝開一朵棉花,將其中的棉籽指給東籬看:“一顆一顆將它們小心取下來?!?/br> 東籬并不知道這東西有什么用,聞言似懂非懂地點頭答應了聲:“是?!?/br> 隨后, 她確認道:“這是……它們的種子?” 曹覓點了點頭。 她摘下一朵棉花, 在手中揉了揉, 感受著棉花軟軟的手感,又與東籬解釋:“你看它像不像羊毛?或者被揉成一團的木棉絮?” 東籬小心地碰了碰, 隨即驚訝地回應道:“是??!” 曹覓便道:“它同木棉一樣可以填進被子里保暖, 又同羊毛一樣, 可以紡織成線,用來制衣服。 “丹巴過幾天還會送一千株過來, 你小心看著, 讓人將這些珍貴的種子都取出來,仔細放好?!?/br> 知曉了棉花的作用,東籬行了個禮, 道:“王妃放心,婢子親自去辦?!?/br> 曹覓聞言,笑著道:“嗯……你親自去我就放心了。這個東西很重要,切記當心著些?!?/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