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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她這么無所謂,那新玉也就無所謂了, 直接簡短說了一句,“被告x某,無罪?!?/br> 現場一片嘩然。 眾人紛紛提起了精神, 有好奇也有無語,就連場上嘉賓主持人都不禁看向他, 更意外的是,白骨精也側了一回目。 實在是,比起原告方那冗長的陳述, 新玉說的實在是太簡潔了,一句話,六個字,兩者差別巨大,讓人不意外都不行。 節目組幕后人員看到這兒也意外,甚至有些著急了。 無他,只因新玉說話這么簡潔,若是一場節目下來,他全都是一句幾句話搞完,那他們這個節目只怕連時常都湊不夠。 真是稀奇,一般的錄制節目都是要錄好幾個小時,最后剪輯成一兩個小時,只剪輯出其中的精品,把那些無趣的冗長的都剪掉。 別的節目向來都是多錄多剪,他們這個節目可別是連規定播放時常都錄不夠哦?! 場務找導演,“導演,咱們要不要……” 導演想了想,沖他搖搖頭,“先看看再說?!?/br> 剛開始,就出現了不少反差矛盾,這是什么?這就是吸引人的話題啊,以他的經驗來看,錄制到現在不缺看點。 只不過他總覺得有哪里不對,卻又一時想不起來。 還是先看看吧! 等女主持照著顯示屏念完了死者和被告人的身份政治經歷等等,節目顯示屏就換了頁面。 新頁面顯示著: 鄰居/證人A的筆錄和證詞如下: xx年xx月xx日,我在家看x電視節目時聽見樓下大門開了又關了,十幾分鐘過后,我就聽到了樓下傳來的死者與被告人的爭吵聲,甚至還有家具挪動的聲音,我補了個覺后,醒來剛好看到午間新聞開播,沒一會兒,我又聽到了開關大門的聲音。 雙方嘉賓都看著顯示屏,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原告方有四個人,俗話說三個臭皮匠頂一個諸葛亮,幾人湊在一起小聲討論著。 而反觀新玉這邊,只有兩個人,而且因為另一位是一個話少而精的冷美人,兩人根本討論不起來。 不過新玉觀察了對方,確認對方是真的不把這個游戲……或者說這個案子看在眼里,他心中劃過什么,忽然笑了笑。 原告方討論完畢。似乎很有信心,哦不,應該是說,從他們選擇了這一方后,就一直很有信心。 這不明擺著的嗎?任誰看了都會認定事實就是這樣,他們自然也如此。 “根據證人A所言可推測,被告人當天問死者要錢,死者不給,雙方發生爭執,被告人一怒之下殺害了死者,然后奪門而去?!?/br> 不管這個節目多嚴謹,也無法改變他僅僅只是一個綜藝節目的事實,更加無法改變嘉賓連業余都稱不上,只不過是想在這個節目上多露臉,讓觀眾記住自己的本質事實。 因此,若是真正從事法律行業的人在看這個節目,肯定早就棄了。 這樣不專業的發言,多聽一秒都在侮辱自己的耳朵。 只怕連原告方幾人自己都忘記,他們在這個舞臺上扮演的是代表法律公正打官司的律師,并不是什么編故事的小說家。 像“我認為”、“我覺得”、“我推測”、“應該”這類帶主觀意識的詞,嚴重偏離了法庭應有的公正,是不能出現的,只要出現,對方辯護律師就有權打斷。 何況是這樣全部都是主觀臆斷的一段話。 它根本不具備任何價值。 然而也說了,這不過是個綜藝節目,而所謂的“律師們”也不過是各個或許大學都沒讀或者沒畢業的人,連業余都稱不上。 舞臺是他們的,表現如何也是他們自己負責。 陶銘皺眉,他感覺到無力了。 也突然后悔了自己選擇陣營時的決定。 不可否認,這樣的案子擺在眼前,任誰都會認為事實真相就是如此,兇手就是被告人。 可一旦一個人心里有了這個認知,那他無論在看什么、在想什么,都會下意識第一帶入這個結論作為前提。 然后他就發現,自己根本找不到可以說的點了。 思維上的影響和禁錮,讓所有的信息都會在他腦子里形成一個“還有什么理由,不是本來就是這樣嗎”的概念。 一旦到這種地步,那他就完全只能接招,無法出招了。 和他有同樣感覺的不止一個人,以至于每個人說完幾句,就發現自己不知道說什么了的窘境,他們畢竟不是真的律師,律師是如何法庭辯護的他們根本不了解。 這才第一輪,他們就恍然發現自己原來舉步維艱了。 男主持人扮演的法官出聲說明該辯護方在證人A的證詞上發言了。 新玉還是禮貌地問了白骨精,誰先說。 “女士優先?” 白骨精倒是非常不客氣,“我說完你就沒機會說了?!?/br> 新玉無所謂,他來這個節目,本來也只是應謝辰的約,對于節目效果并沒有太在意,他本來也不是想做什么吸引人眼球的明星偶像。 不過,既然來都來了,那么就得認真一點,畢竟這是工作,他自認為職業素質還是夠的。 沒有拒絕對方的好意,他先說了,“請問證人A有明確說明自己看到了案情發生嗎?” 原告方一愣,還是男主角最先反應過來搶答,“案發時他在自己家,只聽得到聲音,看不見情況?!?/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