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粥小菜[種田]_分節閱讀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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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沒有告訴捕頭這是個嫌疑人,只是當做重要證人請過去。還特別囑咐了捕頭多問上幾句,聽到了捕頭的回答以后,縣太爺更加確定事情是李季干的了。 “即便如此,草民也清楚草民做的事情足夠大人定罪,那婚嫁是人家爹娘的自由,草民反倒有騙婚之罪,為何……”律法上肯定有相關的處置說法,既然律法有,那么為什么沒有執行? 李季興慶自己逃過了一劫,可是回頭想想也是可怕。若是律法上的每一條都因為各種原因不得執行,那豈不是亂套了?那些貪官污吏,就能更加正大光明的放縱自己的兒孫魚rou鄉里。 “你將這五兩銀子圓過去,那便不觸犯任何律法?!笨h太爺示意李季陪著他吃兩口,“騙子,是以騙人財物換取利益為前提的。你這事的本意是心存善念,且有悔過之心,按照大夏律法,可以法外開恩。而那李水生的所作,也確實有逼良為娼的嫌疑?!?/br> “逼著自己的女兒也算?”李季不解,打小就被灌了一耳朵的父母為天,父母做什么事情都是對的,就算錯了,身為兒女也不得反駁,否則視為不孝。 縣太爺搖搖頭,唇角多了些苦澀的笑:“當然是錯的,實話說于你,律法之上,父母未經過子女同意為他簽下賣身契給他人做仆,這是罪。父母傷子,亦是罪。父母之過造成子女損害,一樣要受到懲罰??蓭装倌陙?,你可聽說過因為以上原因入獄的人?” 縣太爺頓了頓,才吐出四個字:“一個沒有?!?/br> 法外有情,大致如此了。上面條條框框寫著,可真的實施下去,卻并不適用,形如虛設,只能是形如虛設。 李季愣在那里,他是絕對想不到,這些理所應當的事情,竟然是犯罪,還是絕對不會被追究的罪。 縣太爺看著李季的表情,輕笑道:“我曾經,有過跟你一樣的表情。我頭一次當縣令是在二十年前,去一個比這邊好些的縣,那大概是十年前的事情吧,我還是年少輕狂的時候。當地發生了一件事?!?/br> “嗯?”李季應聲,表示在聽。 “有戶人家家境貧寒,只能勉強養住一個孩子。產婦產子時請不起穩婆,婆婆親自接生,生下來瞧著是個姑娘,連胎衣還沒剝去,直接扔進灶中一把火燒了。那婦人剛剛生產,躺在炕上都能聽到女兒被活活燒死的哭聲?!?/br> 作者有話要說: 我知道下這些或許會有爭議,只是在哪個年代,很多事情都是無可奈何的 感謝當今社會,雖說不是十全十美,但是能夠給予我們美好的生活,以及憧憬更美好的希望,而不是像古代那樣被各方面舒服,連希望都會被認為是瘋病 感恩 第75章 為官無奈 李季聽了一哆嗦。小時候似乎聽說過類似的故事,什么家里頭養不起了,留下男孩兒以后傳宗接代,女孩直接想法子弄死。近幾年是沒聽說過了。 這種事情的高發時期是在地里收成不好的時候,甚至鬧饑荒的時候,有的人家的妻女甚至淪落成了口糧。 兩百年前有個縣里頭被賜下“烈女碑”,那故事一直被流傳到現在,那就是一個女人看到家里丈夫公婆要餓死了,直接懸梁自盡留下遺言讓他們吃了自己活下去。 后來饑荒過去,這家人活下去了,事情被傳開,官府都大受感動賜下了烈女碑和賞銀,讓那女人的子孫后代都因此蒙陰。祖上出烈女,整個族中的姑娘都是被搶著要的。 不知多少人家這樣教育家里頭的女兒,當然,更多的是婆家教導媳婦,學學人家貞烈的女子。 其實饑荒時代,不知有多少孩子、女子淪落口糧,其中真的有自愿的嗎?不盡然,人已經死了,當然活著的人說什么是什么。 對于那些尚在襁褓中的女嬰,更是連選擇生存的權利都沒有。 不過現如今風調雨順的,已經許多年沒聽說過類似的事情了,因為就是再不待見女孩的人家,等女孩養個四五歲的時候就能賣去給大戶人家當小丫鬟,簽個死契以后死生無關,可比一出生就弄死來的劃算的多。 “然后呢?”李季忙問。 縣太爺目光幽深,回憶著那些不愿想起的過往: “那產婦恢復了幾天后,就跑到了縣衙擊鼓鳴冤。我聽了那婦人的訴狀,那戶人家明確觸犯了律法,殺了女嬰按律當斬。我當時還沒等宣判,那戶人家的親戚加起來總共一百號人堵到了衙門口求情,說是求情,就是威脅。在門口喊著殺得是自己的孩子,還是剛出生的孩子,那就不算殺人,不當有罪,從前也從未有過因此而判罪的先例?!?/br> “肯定有!”李季目光如炬,“只是我們沒聽說罷了?!?/br> “也許吧?!笨h太爺嘆口氣,“那時候我年輕氣盛,頂著壓力,判了那婆婆十年的刑期,丈夫見死不救,打了五十板子?!?/br> “輕了?!崩罴镜?。 李季當然清楚,這種總事情屢見不鮮,就是因為從來沒人因此付出代價,就算發生在村里頭,李季心有不平也只能嘴上過過嘴癮,根本無法解決事端。 “我也覺得輕了,可我要說死刑,報上去也不會被批?!币话愕男谭h太爺可以自己決定,死刑這樣的大事就要層層上報到刑部那般獲準才行。這種事情民間尚且不認同,上面怎么可能同意? “那后來呢?”李季問。 “后來?后來府衙里頭的衙役都覺得我判重了,手底下的縣丞等人,都在勸我改了判刑,否則時間一長容易引起民憤。我一直都沒覺得我有錯,直到兩個月后,我才覺得我大錯特錯?!笨h太爺聲音很沉重。 “發生什么了?”光是看縣太爺的表情,李季都能感受到縣太爺當時的情緒。 “我關了婆婆,打了那丈夫。那個剛生產幾日又承受喪女之痛的產婦回婆家,直接被打了出去。她投奔娘家,娘家又覺得她竟然敢狀告婆母,影響了他們家的好名聲,以后他家閨女都無人敢娶了,也趕走了她。 她還沒出月子,被迫沿街乞討,被人瞧見了,就指點她是敢狀告婆母的女人,被許多人指著她教育家里頭的女眷,膽敢對婆家不敬,就是這樣的下場?!笨h太爺閉上眼睛,越說到最后,越是咬牙切齒。 “您為什么不管她?”那人是到府衙告狀后有的后面的事端,雖說跟府衙沒有關系,是那群禽獸不是人,可官府身為父母官,救一個未出月子的婦人還是容易的。 “我不是不管,而是根本不知情。她所住的地方偏遠,我是在她死后一個月才知情的。因為我的宣判,讓她這個失女的母親成了罪人。明明是在為女兒討回公道,卻因為違背了所謂的孝道,成了過街之鼠?!?/br> 李季聽得心中發顫,何等可憐的女子,眼睜睜看著剛出生的女兒被活活燒死,為了討回公道,生產幾日連月子都沒做來狀告兇手,卻落得不忠不孝抑郁而終的下場。 所有人只記得這個做媳婦的不守本分,竟敢狀告婆母,卻無人記得她那剛剛降臨人世,還未來得及呼吸一口人氣的可憐孩兒。 李季想著,或許這件事情發生在村里,也是一樣的結果。那二鏟子的事情,之所以是二鏟子母子挨罵、同情那個媳婦,完全是因為事情從始至終那媳婦都是卑躬屈膝的弱者。那時候但凡那媳婦有一點強硬,甚至罵了二鏟子娘一句,那么整體局勢都會翻轉。 苛待媳婦會變成媳婦不孝與婆母對峙,大年初三被打流產會變成自己失誤害了人家的子嗣卻不知悔改,還一昧責怪婆家人。 現實就是這樣。未必說一定是媳婦,就是親生的兒女狀告父母,那都是天大的罪過。李季不懂得律法,卻聽說過太多此類事情的傳言。 許是李季雙親的緣分淡,且記憶中對爹這個角色的印象極好。爹對他慈愛,他伺候的爹壽終正寢,他是村里口口相傳的孝子。但說真的,父慈子孝,在李季眼中,前者才是先行條件。 “您做的沒錯?!蹦清e的誰?是律法?是朝廷?還是所有人? “是我的錯。我當初但凡為這個婦人和那個未出世的孩子多想一想,都不會是現在這樣的結局。若是當初我判的是罰銀,并監督夫家好生補償那婦人,也許會是截然相反的結果。有我鎮著,而不是處置了那家人,那家人也不會覺得是家破人亡,從而對那婦人那么絕情?!?/br> 縣太爺說了這么多,最終做下總結:“不當官,可能永遠不知道這些。都說縣令是百姓的父母官,既然為人父母,教育子民就不僅僅是那些條條框框,最終的目的,還是要讓全縣的百姓安居樂業,這才是為官的初衷。并非是無視律法,只是現實變化多端,那些的條文,未必適用于所有的事情?!?/br> 這話李季聽著沒由來的感覺喪氣,縣太爺,明明是一縣之主,卻因為事端種種而有了那些的無可奈何。 明知有罪不能按律判刑,明明沒錯,卻真的錯在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