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冒領出身,御劍之術
若只是對劍術的領悟能力驚人也就罷了,但連帶劍術也一起修正改進就顯得極極端非人了。 淡一真人心中的震驚已經完全壓抑不住,完完全全的表現在了臉上,雙眼瞪得溜圓,嘴巴微張,一對白眉皺起,連頭發都輕微的抖動起來了。 從第一次見面起葉軒所見的淡一真人臉上就永遠都是一副智珠在握的表情,如今淡一真人卻因為一套劍術而“破了功”,葉軒不由生出一種古怪的情緒,大聲笑了起來。 想著自己對于葉軒的期盼、憂慮、喜愛和忌憚,聽著葉軒清脆男童笑聲的淡一真人心中五味摻雜,待到葉軒笑聲停下后,開口問道:“正昌,經過剛才這兩套的劍術修習,即便我再如何高估自己,也不能不承認你的武道造詣已經遠勝過我了。但你要知道這對于你,一個五歲的孩子來說,絕不是什么簡單就可以用天資就能解釋的?!?/br> 葉軒來到這天陸世界的首要目標是仙道修煉體系,即便天陸世界的武道體系對他有著很好的補充作用,他也不會為此花費太多的時間,更何況并沒有。 因此為了讓淡一真人將精力集中到傳授符法、陣法、煉器煉丹之術上,他決意展露自己的武道造詣,當然這是在他自信自己的解釋足以說服淡一真人的前提下。 :“師父,自從上月您將身世相告,我便花了許多的工夫閱覽了上古年間關于天外異的典籍。上古年間的這方世界世界晶壁未完全成型,曾經吸引過許多能夠穿梭諸天的存在前來,知曉了諸如血海修羅、噬魂魔龍、隙間魍魎的大部分天外異都是為害一隅、貽害千年的怪物及像時空幽魂、寰宇赤旗執者之類為三皇五帝等人族先賢效勞、造福天陸大陸的存在,可以說我對于上古年間天外異的的了解在天陸世界也是(” 葉軒這番話的確不是虛言,在這一個月內葉軒的確是翻閱了翠霞劍派內的許多古籍去了解這方世界上古年間的天外異。 而因為他有著根據從喀斯特沃鴻鈞哪里所得的對于世界發展的了解又來自神秘無比的地球位面,因此對于上古年間天外異的了解其實已經遠超(), 淡一真人聽到葉軒口中竟然能夠說出類似于血海修羅、時空幽魂、寰宇赤旗執掌者等早已為歷史塵埃掩埋的名詞,不由得為葉軒的博聞強識而頷首點頭。 眼見淡一真人臉上表現出來的贊許,葉軒將最關鍵的半句話說了出來:“而在翻閱了一卷關于‘雷澤古神’的古籍之中,我就隱約明白我自己到底是何種由來了?!?/br> 淡一真人身影倏地一閃便站到了葉軒的面前,雙目凝視著葉軒瘦弱的身軀精光大放,語氣隱含不敢置信和竊喜的問道:“你的意思是你是雷澤古神一脈?” 在那卷古籍的記錄之中作為人族天皇伏羲之父的雷澤古神就是一名天外異,相當湊巧的是雷澤古神遺留給天皇伏羲的血脈神通便是參悟武道的“武魄”,而自己憑借遠超此番世界的武道造詣就足以冒領出身。 也許是因為冥冥中的天意,葉軒經過諸番挑選所選擇的冒領出身的雷澤古神表現出的能力與他當真是相差無幾。 淡一真人用神識仔仔細細的打量了一番葉軒的rou身,腦中關于雷澤古神和天皇伏羲的描述不斷涌上心頭,許久之后淡一真人不由得長長的吐出一口濁氣,在長嘯一聲后高聲大笑起來,聲震坐忘峰前后。 許久之后,淡一真人方才停下笑聲,用力的拍拍葉軒的肩膀,道:“很好,很好,對我,對翠霞,對整個天陸來說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消息了?!?/br> 在翠霞劍派生活了五年的葉軒早就對古人這種優先看血統、看出身的缺點有著深刻的了解,淡一真人的表現他早有預料。 淡一真人將三尺利劍收起,道:“你既然與雷澤古神同一個出身,也難怪對于武道有著遠超我們這等凡俗的天資悟性,從今日起你便無需在修習武道了,接下來除了幫助派里重新修訂武學之外,我還會著手安排你修習符法、陣法、煉器煉丹之術?!?/br> 葉軒所求正是這個,當即拱手拜道:“謹遵師尊安排!弟子一定會刻苦修習的?!?/br> 看著葉軒興奮的目光,淡一真人長嘆一聲:“可惜你現在還沒有達到觀微之境,不然修習了御劍之術后,就可以早些改進派內的御劍劍訣了?!?/br> 聽到御劍之術,葉軒的雙眸又是一亮,在連城訣海世界的最后他獲得了一門武道御劍之術,只是因為未有神兵在手沒有戰力而一直閑置著,如今正好借著武道御劍之術嘗試提前修習仙道御劍之術,并對其做出改進。 于是他開口反駁道:“師尊,御劍之術的修習從來沒有限定,為何非要觀微境界才可修習呢?” 淡一真人雙眉微皺,解釋道:“這話倒也不錯,但到底不合實際。御劍之術深奧錯綜,非一般人可以領悟掌握。不僅需要高深的真氣修為,更需要配以劍訣、行功,并用御劍真言驅動仙劍,以使得它與主人靈性合一,依天道而體仙心。 因而唯有我等修真之士達到觀微之境,精神之強可做到隔空感應、真氣之厚可負擔禁制運行,方才能夠勉強修習御劍之術,這也算是我們天陸修真界的公理了,千百萬年來從未見到有一人例外?!?/br> 葉軒不再多說,只是鼓蕩周身真氣與精神力相合,待到兩者最后依著一個極為奇特的頻率一同震蕩起來時注入了依舊握在手中的竹枝之中。 在淡一真人不可思議的目光之下,葉軒手中劍指一掐,那根竹枝便從其手中飄了起來,依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