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出林頤的預料,女當事人快就改了口供。案子算是告了一個段落,不過還是要到警署替王成明辦好剩下的手續。 林頤其實并不想去,輿論戰就像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開的話。誰也沒有辦法確認最終的輿論走向到底是怎樣的。這次的事情搞得那么大,如果林頤和江哲在警署露面,等待他們的一定是記者的長槍短炮,說好一點是長槍短炮其實更有可能的是胡編亂造和斷章取義。 其實在現在這種條件下遇到記者還是好的,畢竟只要是做這一行的記者遲早都會見面,好歹會留幾分情面,林頤更怕遇到的是自媒體的記者,和駐站的記者不同,這些自媒體的記者隨時有可能罷工,當然是怎么有料怎么寫了。 不過這是林頤的工作,即使再不情愿,林頤也會準時的出現在鏡頭前。雖然林頤之前接的案子有一些也被傳媒報道過,不過像這次這樣論壇上鋪天蓋地的帖子,甚至還有著真真假假的抗議者到公司樓下抗議,還是第一次。 該來的總會來,林頤和江哲同時從律師樓出發。林頤暗自盤算著,知道案子記者應該會把采訪的重點放在自己的身上。 給涉嫌強jian的嫌疑犯辯護的女律師,這個身份這么特別寫出來的話題也會更多,傳媒朋友怎么可能這么輕易的放過她。江哲遞過來一支煙, “放松一下,等一下見招拆招,我會幫你的?!绷诸U遲疑了一秒,接過了這支煙,兩個人坐在車里,將車窗搖開了一點,一支煙很快就吸完了。 兩個人同時走出車門,他們兩個剛走出停車場就被記者團團圍住。 “你們二位對女生或者突然之間改了口供有什么樣的看法?” “你們覺得為什么最近網上會突然出現很多帖子說受害人曾經被人包養?” “女受害人突然表示自己是自愿與對方發生關系的,是不是受到了威脅?” “據說王成明的女朋友家庭條件很好,改口供這件事會不會是接受了某些條件?” 這些記者真的是來勢洶洶,不過好在林頤和江哲都已經有了心理準備。 “不好意思各位記者朋友,因為我們現在還要到警署去辦理一些手續,請大家等我們辦過手續之后再進采訪好嗎?謝謝合作!” “關于各位記者朋友所提出的問題,在稍后我們都會一一做出解答,請大家耐心等待一下,謝謝?!?/br> 林頤停下腳步,正對記者的鏡頭?!案魑痪龠€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所以我們會盡快的辦完手續,然后接受大家的采訪。相信不會耽誤大家太多的時間?!?/br> 林頤面對鏡頭絲毫沒有緊張的感覺,之前高瑞文說林頤像極了江哲,不過此時江哲倒是覺得,林頤比當時剛掛牌執業不久的自己要強上很多。 手續很快就辦好了,這段案子在法律上已經完結,不過,對于林頤和江哲來說,還差最重要的一關。 “剛才的兩句應答的很好。等一下不要緊張,實話實說就可以了,如果你應付不來,我會幫你的?!?/br> 林頤靠在墻壁上,腳打著拍子,把手里的咖啡一飲而盡。 “我知道了,這單案子這是讓人疲累,雖然也就是一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可是卻像忙了一個月一樣讓人厭倦?!?/br> “還有眼下的最后一關,”江哲把手里的咖啡罐扔在垃圾桶里?!俺鋈グ?,過了這關,給你放兩天假?!?/br> 林頤深吸了一口氣,跟著姜哲走出了大門。果然,記者朋友們還在等著他們,不過又多了一群圍觀者。 “兩位對你們的當事人無罪釋放到底有什么樣的看法呢?” “這件事會不會意味著以后只要有類似的案件發生,只要推脫自己是特殊愛好者就能夠高枕無憂了呢?” “兩位對女受害人突然之間改口過這件事,抱什么樣的態度呢?二位知不知道女女當事人為什么要冤枉你們的當事人?這里面有什么內幕?能給我們說一下嗎?” 雖說記者用的都是“你們“”這樣的字眼,可是話筒卻不一而同的都遞給了林頤。 林頤接了話筒,手指緊緊的攥著,雖然臉上沒有過多的表情,不過林頤此時心里十分的緊張,甚至比她第一次上庭還要緊張。 “我們不能對其他的案子發表看法,不過就知道案子而言,我們的當事人確實是無罪的,既然女當事人已經承認是與我的當事人自愿發生的關系,那么,他們有什么樣的個人愛好就不在我們的討論范圍之內。事實就是如此。至于大家所說的是不是女受害人受到了威脅,或者是被利益誘惑而改的口供,我只能說?,F在是了法制社會,想敲詐勒索這樣嚴肅的指控是需要有證據的?!?/br> 林頤話音剛落,之前一直坐在門口的。一個女生突然特別的激動,拉開了團團圍住林頤的記者。 “你這個賤人,逼人改口供,給賤人開罪,虧你還是女人,賤格!呸!” 還沒有等其他人反應過來,這個女人已經一口唾沫吐在了林頤的臉上,林頤此時已經是滿心的怒火,不過在場有這么多的媒體,一旦處理不好的話,那么明天的頭條新聞肯定是自己了。 不過就算處理的好的話,頭條新聞也肯定會是這件事,替強jian犯辯護的女律師當場被人吐口水,還是圖文兼備的,想想就覺得有爆點。 林頤趁著大家都沒有反應過來,趕緊整理了一下思路,很快她有了應對的辦法。 她把手很自然地伸向了江哲,江哲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從口袋里掏出了一包紙巾,拿出來交給她,只見林頤不慌不忙的抽出一張紙巾擦干凈穢物,然后,在一群記者的團團圍攻下,徑直走向了垃圾桶,將用過的紙巾丟了進去。 “讓大家見笑了,不過剛才那位朋友提出的問題,我現在可以正面的回復大家,法律無分貴賤,更不分男女,我們只需要將適時展現給公眾。我的當事人確實是無罪的正常事只不過是一場誤會,如果因為辯護律師的性別,就要帶著有色眼鏡來看整件案子的話,那么我只想說,可能褻瀆法律,侮辱法律的人是他們自己。剛才的這位朋友,如果你覺得我的處理辦法確實有問題的話,歡迎你向律師公會投訴?!?/br> 這樣的一番話,讓本來抱著看熱鬧心態的記者,肅然起敬,自問見慣大場面的他們遇到這種情況,恐怕也找不出更好的解決方法,姐不問林頤說了什么,單憑這種情況下能克制住怒火,清清楚楚回答出這個問題,就足見得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