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娛]與吉米同行 完結+番外_分節閱讀_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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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工作人員也跑過來,先遞給了他一個圓形的鈴鼓,又去把麥克風撿起來,同時匆忙地布置了一下舞臺。 等確保一切準備就緒后…… 燈光師才重新打亮了舞臺的燈光。 翹首以盼的觀眾們立刻爆發出更加熱烈的掌聲。 詹姆斯重新站直身子,晃了晃那個鈴鼓,沒事人一樣地笑著從音箱上跳下來,還隨手脫掉了已經被汗浸到濕透、黏糊糊的T恤,扔到一邊,在一群人的尖叫和口哨聲中,光著上身站在工作人員剛放在那的立式麥克風前,眨著一雙無辜的綠眼睛,和觀眾們開玩笑地介紹說:“各位,下一首歌,也是這場演出的最后一首歌——[CrazyLance].” 黑發的吉他手立刻較真地轉過頭,對著旁邊的一個麥克風糾正說:“是[CrazyNeverDie].” 詹姆斯朝他做了個鬼臉,故意加重語氣地重復了一遍:“哦,Crazy……CrazyNeverDie.” 蘭斯不再糾正,反而無奈地朝他一笑。 此時,被周圍氣氛帶入其中,已經過度投入,差點兒忘記正事的樂評人們和音樂記者們也終于如夢初醒。他們急忙集中注意力,等待著這首超長單曲的現場演繹。 可事實上,這些人的心中已有定論。 僅僅從之前引人入勝的精彩表現就可以看出,除非是舞臺上的四人有誰意外出現失誤,否則,這首單曲只要保持之前那幾首歌的水準,就絕不會讓人失望。 這時候,詹姆斯又在搖鈴鼓了。 他用鈴鼓發出清脆而密集的鈴聲來提醒觀眾們:“嗨,聽,Guitar,Guitar!” 于是,一陣奇怪的吉他音緩緩響起…… 觀眾們下意識地將目光從金發主唱身上又移向了俊美的黑發吉他手。 那些懂行,又曾事先聽過這首單曲的部分樂評人們立刻精神一振,在心中暗暗地說了一句:“來了,極具布魯斯風情的滑棒吉他?!?, 所謂的滑棒吉他,是一種吉他的彈奏技巧。 它最早起源于黑人音樂,早年那些生活在底層的黑人吉他手彈吉他時,在較為簡陋的環境中,會直接拿啤酒瓶,或者切掉啤酒瓶主體后,僅拿瓶頸來充當滑棒使用,所以,這個技巧又被叫做bottleneck,甚至,現在一些吉他手想裝逼時,仍然會拿啤酒瓶來演奏。 蘭斯顯然對拿什么啤酒瓶裝逼不感興趣。 所以,他僅僅是在左手無名指處戴了一個圓柱形的金屬指套,將琴弦按出一陣陣地顫音,同時,右手的手指夾著撥片,也在輕輕地撥弦。在這個過程中,他的神色異常專注而陶醉,普普通通的吉他隨著他的彈奏,發出了少見而哀婉的音色,那是一種仿佛在琴弦上抹了黃油一般地順滑感,一聲又一聲,如泣如訴,幾乎能把人的心都揉碎。 純炫技的四十秒吉他Solo后,重低音的鼓聲才砰砰切入,接著是貝斯聲。 但純器樂演奏的前奏大概就持續了有一分鐘左右的時間,可這種器樂之美,宛如天籟,從低吟到轟鳴,余音綿綿回響,絕對不會人產生‘這很冗長’的不耐感覺。 詹姆斯站在立式麥克風前,難得地沒有再四處跑動,而是舉著鈴鼓在一旁按節拍晃著。 等前奏過去,他才踮起腳尖,對著那個被工作人員調得似乎有點兒過高的麥克風仰起了頭,唱出第一句極為澄澈的高音:“CrazyNe~verDie……” 一時間,全場具寂。 后來有人回憶著說:“蘭斯的技巧確實讓人想跪,可吉米的聲音足讓石頭為之哭泣?!?/br> 第64章兩把吉他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名叫[CrazyNeverDie]的歌,在開篇部分的節奏卻極為舒緩,甚至還帶有一種迷幻的色彩。 但又與普通的抒情歌截然不同。 詹姆斯唱這首歌的時候,每一個單詞都咬得異常清晰,給人一種擲地有聲的力量感,反而和他平時吞音嚴重的利村方言有著完全不一樣的感覺。而更為重要的是,他在歌曲中釋放的情感,如同一波波撲面而來的浪潮,洶涌而來,勢不可擋。 觀眾們一反之前的喧囂,鴉雀無聲地望著舞臺。 他們不約而同地雙手交叉握在一起,滿臉癡迷地望著那個舞臺上的金發神明。 他仰頭歌唱的姿勢簡直像是在熱吻麥克風,而向后仰脖子的時候,能清楚地看到那條垂在胸口處的那條長長的銀色十字鏈,還能看到汗水從他的赤裸的上身緩緩地滑落下去,汗津津的他,在舞臺燈光的照耀下簡直閃閃發光,讓人目眩神迷。 可偏偏他自己沒有絲毫的自覺,在立式麥克風前,身子不斷地后仰,大大方方地自然展露出腰腹部優美的線條,喉結輕輕地滑動著,唱出了令人暈眩的歌聲:“我經常在想,生活對我有何意義?糟透的現實和遙遠的夢想……” 蘭斯抱著吉他站在他身側的不遠處輕輕地走動,視線始終停留在對方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