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娛]與吉米同行 完結+番外_分節閱讀_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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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井觀天的狹窄眼界一下子被豁然打開,終于見識到不同于以往的美麗風景。 之后的過程嗎? 只能說……大家玩得很開心。 音樂總能帶給人快樂! 當那美妙的旋律響起,現實生活中所有不敢表達的情緒都可以肆無忌憚地全部釋放出來,說不能說的話,做不敢做的事,哪怕是發出一聲隱藏在心底多年的罪惡嘶吼,也不會有人覺得奇怪…… 周日最后一場演出,大家比周六還玩得瘋。 主唱、吉他手、貝斯手、連鼓手都會趁著沒事時,偷偷跑出來蹦兩下,舞臺上兩支樂隊親密無間地在一起又唱又跳,舞臺下的觀眾有時候激動地根本顧不上聽歌,渾身是汗,滿臉通紅地扯著嗓子大喊大叫,跳舞跳得快昏過去。 但到演出臨近結束時,又發生了一件事。 起因是詹姆斯幸運地得到了一次獨唱機會。 那是一首袋鼠的主音吉他手前一段時間才創作出來,唱澳洲綿羊的歌。 歌曲不算特別經典,但不怎么難唱,而且,朗朗上口又很可愛,比如,主唱在唱的時候,樂隊其他人會幫忙和聲,發一些‘咩~’這樣的聲音。 喬什一直覺得這首歌唱起來太幼稚,可又沒辦法對自家的吉他手說‘不,我不唱’。 于是,他干脆交給詹姆斯,美其名曰這首歌更適合年輕人,打算等他唱完后,再和樂隊成員一起表演個壓軸的節目。然后,這場為期三天的演出就可以圓滿結束了。 詹姆斯這時候還不太挑歌,只要有的唱就都拿來唱。 所以,他很爽快地答應了。 然后,喬什后悔了。 因為詹姆斯把這首歌唱得……令人難以形容! 這首歌是抒發對澳洲家鄉的思念和熱愛(在外巡演,袋鼠的主音吉他手想家了),喬什自己試著唱的時候,給人感覺就像是一個牧羊人回到了草原上,看著羊群茁壯成長,發出了喜悅的感嘆和贊美。 可詹姆斯唱的時候,對很多語句轉折處會有一種出于本能(讓自己唱起來更舒服的方式)的細膩調整和處理,使得歌曲被演繹出了迥然不同的迷人風格。 這也無所謂! 翻唱比原唱好聽的事也不是沒發生過。 但問題在于,當他站在那,綠眼睛專注地凝視前方,一臉單純地唱什么撫摸我的小羊,揮著鞭子驅趕羊群一類的歌詞,簡直讓人……渾身顫抖。 這首歌的詞曲作者,那位袋鼠吉他手目瞪口呆地望著詹姆斯,連吉他都忘了彈。 他可能做夢都想不到自己正兒八經寫出來的牧羊人,居然被唱出這種天真又誘惑的效果。 幸好,蘭斯的技術足以彌補他那一刻的失誤。 在察覺到旁邊人的失誤后,他不動聲色地撥動琴弦,自然無比地接替對方往下彈。 而他和詹姆斯的默契一向很好,哪怕不用排練,當詹姆斯的聲音高起來時,吉他聲就會壓低,穩穩地托著他的聲音進行配合,當詹姆斯需要停頓的時候,吉他聲又會行云流水地響起…… 詹姆斯太熟悉蘭斯的吉他聲了,幾乎一聽到,就立刻回眸朝他燦爛一笑。 那頭亂糟糟的金發在燈光下閃耀著,晶瑩的汗珠從額角緩緩滑落,綠樂的笑,神采飛揚。 蘭斯微微頷首,反射性地回了一個微笑。 這一次,詹姆斯難得地沒四處蹦跶,緊緊地握著麥克風,一句一句唱著我的小羊,我的小羊……柔情蜜意又認認真真,可不知為什么,他越是認真,越是唱得人心尖兒都發癢。 當他輕輕唱到最后一句,還習慣性地朝著臺下伸出手,‘嗨,該跟我回家了,我的小羊’,簡直像是發出了什么不得了的邀請一樣,底下觀眾突然就瘋了一般,尖叫著往上沖。 俱樂部的保安起初還盡職盡責地要過去阻攔。 可面對洶涌的人潮,哪怕是兩米的肌rou壯漢,一個個也臉色發白,有心無力地瑟瑟發抖了。 唱歌的人自己還沒反應過來怎么回事。 經驗豐富的喬什卻臉色一變,直接扔了麥克風,一把將他攔腰抱起,朝著后臺就跑。 詹姆斯手里還攥著麥克風,表情懵逼地喊:“怎么回事?還有一個節目呢!你還得唱歌……” 袋鼠喬什抱著他奮力狂奔:“別他媽管唱歌了,狼來了!你沒看見嗎?狼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