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討論,誰哥最傻[綜英美]_分節閱讀_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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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的朋友,把他在大都會的公寓借給我我們暫住。就不勞您費心了?!?/br> 反正該透露的消息,在剛剛的聊天中,都已經被盧瑟“套話成功”了,暫時沒必須要在虛與委蛇下去。至少,今天不用了,過猶不及不是好事。 再說了,盧瑟這種聰明人,剛剛從他口中“套”到不少消息,總的給他點消(腦)化(補)的時間,對吧? 咨詢偵探計劃第四步—— 咨詢偵探:【點個火,再澆點油,順手再露點小破綻,包你成為大都會頭號靶子?!?/br> 咨詢偵探:【如果盧瑟連這點機會都抓不住的話,那他就不配當只金魚,當草履蟲都是高看他!】 不過,當時咨詢偵探的計劃布置到這一步時,出現了一點小小的插曲。 曾經被忽悠著誤信了“草履蟲”是稱贊人的鬼話的洛基,忽然恍然大悟——我嗶的!這tm是嘲諷?。?! 當天,奧姆就看到了#斯塔克大廈頂層發生激烈戰斗,疑似恐怖分子報復!#的新聞。 第24章夜半鈴聲(倒V)(已捉蟲) 大都會的夜晚,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與哥譚沒有什么不同。 但如果在夜幕籠罩后,分別在哥譚和大都會逛一圈,就會發現其中的顯著不同。 奧姆雙手插兜,懶洋洋的跟在亞瑟身后。 兩人目前正位于大都會最繁華的商業街,一前一后并排瞎逛了兩個多小時,依舊兩手空空,什么都沒買,倒是奇奇怪怪的圍觀眼神和竊竊私語,收獲了一籮筐。 他是被亞瑟硬拖出來的,理由大概就是“弟弟你不是很想來大都會旅游嗎?既然來了,只在克拉克的公寓里宅,也觀賞不到大都會的風景吧?現在時間還早,正好可以出門逛逛,克拉克推薦的那條商業街就不錯,去不去?你不是一直很想捯飭我的形象嗎?據克拉克說商業街聚集了最高檔的品牌,還有貴的要死的形象工作室……” 為了把弟弟拉出門,免得盧瑟又忽然跳出來聯系弟弟,亞瑟連他最心愛的頭發胡子都貢獻了出來,堪稱忍辱負重。 “……” 奧姆實在找不到理由反駁亞瑟,再堅持扎根在克拉克的公寓不動彈的話,他很懷疑他哥會不會忽然靈光一閃,懷疑起他非要來大都會的目的。 要知道,他家傻哥,永遠不會在該靈光的時候靈光,但是不該靈光的時候卻! 也是很心累了。 被他哥拖著一直逛到華燈初上時分,奧姆別的收獲沒有,倒是敏銳的發現了大都會與哥譚的區別之處。 同是燈火通明、華燈照彩的大都市,但夜晚的哥譚,氣氛絕對不會像大都會這樣輕松愉快。 大概可以用分屬大都會和哥譚的兩位超英——超人和蝙蝠俠——做比較。 超人友善親切,就像是陽光,能出現在每個人身邊,用溫暖撫平傷痛,又不會用熾熱的溫度灼傷他人。 蝙蝠俠匿于黑暗,行于黑暗,打擊罪犯,漆黑的蝙蝠剪影不僅是哥譚犯罪分子們的噩夢,也在普通市民中留下不少都市怪談。哥譚黑暗騎士,沒有什么能比這個稱號更貼切的展示出他在民眾心中的形象。 大都會與哥譚兩個城市的氣質,就像兩位超英的投射。 而且,在某些方面,哥譚從未愧對過它全國第一的名頭。 當然,對于滋生在哥譚陰暗角落里的罪惡,奧姆并不在意。 如果不是被他哥管著的話,在哥譚的那幾天,他甚至不介意每晚都溜出韋恩莊園,去哥譚各處的黑暗巷子里逛一逛。就像他剛進入哥譚那樣一樣,向哥譚警局贈送“犯罪分子大禮包”。 釣魚執法,簡直不能更爽! “也不能完全這么評價?!眮喩聿恢睔獠粔训姆瘩g道。 喔? 奧姆感興趣的挑挑眉,沒反駁。 他倒要看看,他家傻哥,能說出什么道理來? “哥譚跟大都會,甚至給其他城市的情況都截然不同?!?/br> 亞瑟十分認真的向弟弟解釋起來,中心思想只有一條——哥譚罪惡橫生的問題,真的不是布魯斯的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