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節
在大學時代回頭看,我絕不是一個擅長“讀書”的人,稱一聲“學渣”也不為過。 初中以前因為家境好,做個學渣問題也不大,反正我念得是私立學校,給贊助費就能上的那種……那會兒的我總覺得:自己只要再熬幾年,等讀完了高中,就會被送到國外,隨便找個野雞大學鍍鍍金,然后回國到自家的公司里繼續上班混日子就行了。 可后來情況變了,我也就迅速變得“懂事”起來。 高中那幾年,雖然我進了一所有口皆呸的公立學校,但我除了讀書以外完全沒有被其他任何事分心過,什么交朋友、早戀、打游戲、出去玩……我根本沒有那種時間和經濟成本。 就連不良少年對我都沒有興趣,在他們眼里我是那種“不但一分錢都榨不出來,惹急了還能跟你玩兒命,玩兒完了還能反過來從你身上訛出個仨瓜倆棗”的無產階級斗士。 我每天上學放學都是步行,無論是四十度的高溫還是雨夾雪的天氣,這單程40分鐘的路程我都堅持用走的,這樣一個月可以省下88元的公交費(以來去各2元,一個月去學校22次計算),用來補貼學校的伙食費;我和母親租住的房子里雖然有電視,但我們從來不開,連機頂盒都給退了;我上網都是蹭鄰居家的ifi,而且只在有學習需要的時候才打開我那臺二手的破電腦,其他時候根本不開機……就為了省電。 這樣的我,除了上學,還有幫母親分擔一點家務之外,其他所有的時間都在努力學習。 然而,我是真的沒有應試的才能,即便是這樣努力,我最后也只考上了一個還算湊合的大學,進了中文系。 是的,有志成為記者的我,甚至都不是“新聞系”畢業的。 順帶一提,我問過新聞系的同學,他們那邊就業的情況如何?人家告訴我,就算是新聞系畢業,最后真正能進媒體工作的人也不足一成,其中絕大多數還都是走關系進去的。 就這樣,母親去世后的第二年,我離開大學,拿著一紙文憑,踏上了社會。 和絕大多數“剛出來混”的大學生一樣,我有傲氣、有熱情、天真未褪、膽壯心雄……然后,不到半年,這些品質基本都被磨沒了。 社會教給你的一些東西,是父母和老師教不了的,是語言可以描述但無法真正傳達到的,是只有自己體會了才能清楚的。 社會會用它特有的方式告訴你:你很普通、你很愚蠢、你身上可能的確有那么一些閃光點……但除了你自己之外沒人在乎、你對公平的理解有待提高、你付出的信任有時是需要買單的、在你沒有證明自己的價值之前你的想法對別人來說是一文不值的等等等等。 通常來講,經歷得挫折越多,你學習的機會就越多。 我,慢慢變成了一個自己曾經十分看不起的、很討厭的“成年人”…… 24歲那年,在輾轉了好幾家公司、浪費了不少青春、也吃了不少虧后,我終于進了一家與出版傳媒相關的大企業;我小心翼翼地工作、小心翼翼地待人、小心翼翼地溜須拍馬、小心翼翼地黨同伐異。 忍氣吞聲一年多,終于,我得到了一封調任信。 這一切,自然都在我的計算之中……調任我的那位領導,以為自己睡了我的女朋友,出于心虛,才滿足了我的這個要求。 他把我調走,是為了息事寧人、平息事態;但實際上,他睡的那女的……根本不是我的女朋友。 在這棟寫字樓里,上到經理總監、下到前臺保潔,哪兒有人看得上我呀。 論“硬指標”,我長相普普通通、學歷普普通通、家里又一窮二白;論才情,我連句正經的英語口語都說不利索,中文倒是學得不錯,但整體表現出來就是油嘴滑舌、素質極差、動輒游走在性sao擾的邊緣……誰能看得上我??? 這次的事兒,我只不過是略施小計,先偷偷查到了那妹子的手機號碼和社交網站昵稱,然后用我自學并鉆研了多年的ps技術……說起來ps這軟件我還是下的盜版……偽造了幾張合影和幾段聊天記錄,以此詐了那位領導一下,隨后就威脅,要把此事告訴他老婆。 那他自然就慌了。 他一慌,事情就好辦了。 我向他承諾——“只要能將我調任,我就會和那女的‘斷絕來往’,想必‘她也不會在你面前提起我的’;我倆從此以后就當什么事都沒發生過,我也不認識你,你也不認識我,反正調任以后我也不和你在同一層上班了?!?/br> 就這樣,我搖身一變,從一個“派信小弟”,變成了“調查記者”。 不得不說,如今這社會,還真是一個“關系社會”,你有沒有學歷、有沒有本事,有時真的不如“你有沒有人脈”來得重要。 不過,通過這番經歷,我倒也發現了,自己并非一無是處。 原來……在調查情報、搬弄是非、敲詐勒索、揣測人心這些勾當上,我意外得挺有才能啊。 第二章 判官之章(一) 2219年,5月1日,尼德蘭郡,海牙市。 此地,被稱為聯邦的“司法之都”。 海牙市擁有這個世界上最優秀的法學院、最優秀的警校、最大的監獄(此處指民眾知曉的公開的監獄,九獄并不算在其中)……還有著最為著名、且級別最高的一座法庭——聯邦海牙法庭。 雖然人人都知道水晶郡才是聯邦政府的權力核心,但是說到司法,民眾們首先想到的會是海牙。 毫無疑問,這座城市的治安也是非常好的,至少也是和水晶郡旗鼓相當;你想啊……撇開在職的司法人員不談,街上每十個平民里大約就有一兩個是學警、或者是法學院的學生,這些年輕人個個兒都知法懂法、血氣方剛,而且他們每個都盼著能在學生時代就干點兒實績出來給自己的履歷添上一筆。 在這種環境下,你還敢在大街上搶包?敢在公交上扒竊?估計被害人都不用自己喊,你就已經被三五個火眼金睛的“熱心群眾”拿住然后直接扭送警局了。 然,5月1日這天的正午,有一個男人,打破這里的寧靜平和。 他的名字,叫詹姆斯·蘭斯。 中午十二點,蘭斯提著一個特大號兒的琴箱,來到了聯邦海牙法庭正大門前的臺階下。 起初,在門口站崗的警衛并沒有怎么注意他,因為這里往來的行人頗多,歐洲這地方文化氣息又比較濃厚,就算有個路人手里拿著琴箱也沒什么奇怪的。 但是,當蘭斯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從琴箱里取出了一個火箭筒時,情況瞬間就失控了…… 十二點零三分,在周遭人群的驚呼聲中,一發火箭彈破空而起,呼嘯著飛向了海牙法庭正門屋頂上方的朱斯提提亞(即左手天秤、右手寶劍的正義女神)雕像。 一聲巨響過后,那高逾五米的雕像轟然蹦碎、化為一塊塊碎石,塌落而下。 由于蘭斯在發射之前就已經引起了相當程度的sao動,使得這個區域的人群提前就散開了,因此那些石塊落下時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只是砸壞了幾處法院門口的石階。 塵埃落定后,蘭斯便放下了火箭筒,面帶微笑地站在原地,好像在等待著什么。 “別動!舉起手來!no!”不出所料的,在一段并不算長的反應時間過后,法院門口的兩名警衛率先掏槍、沖了上來,且嘴里還在大喊著那幾句大家在電影里已經聽爛了的臺詞。 緊隨他們其后的,是五六名同樣荷槍實彈的職業警員——這個法庭每天審理的案件非常多,基本上時刻都有警員出入。 十幾秒后,就在那十來個人展開隊形將蘭斯圍起來之際,從法院里面又跑出了好幾名法警來…… 長話短說,當蘭斯十分淡定地高舉起雙手,正準備照著警員們的指示“慢慢跪下”時,他附近的四五名執法人員已是迫不及待地沖了上來,齊齊將他摁倒在地,并上了手銬。 一息之后,一名警員一邊拽著蘭斯的衣領將其從地上拖起來,一邊向他宣讀了他的權利,即那句婦孺皆知的“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蘭斯聞言,只是笑笑,沒說話。 不多時,他就被押上了一輛警車,直接開向了最近的警局。 這個時候,那些警員們并不知道,他們的這次“逮捕”,將會給整個聯邦帶來何等的災難。 第三章 祭者之章(二) 盡管我獲得眼前這個職位的方式并不正當,甚至可以說是卑鄙的、令人不齒的。 但我……并沒有因此感到慚愧。 首先,被我利用的那位領導,本就不值得同情,也不應得到同情。 其次,這種靠著裙帶關系就能安排上的職位,也并不值得炫耀。 再退一步講,對一個從上到下都充斥著潛規則和腐敗的單位,我實在是無法投入什么忠誠、產生什么榮譽感。 可能人在社會上混久了就會這樣,我們每個人都在自我說服的過程中變得越來越無恥了,然后又努力說服自己,這種“無恥”是“成熟”的表現。 那些無能之輩,往往會在這條“成熟”的道路上漸漸放棄思考和自省,變成既可笑又可悲的兩面派;他們白天在人前點頭哈腰累得跟孫子一樣,晚上就到網上通過打壓和裝逼來尋求廉價的優越感并宣泄情緒。如果你在網絡上因某些觀點和人爭論時,遇到那種張口就愛問“你幾歲了?”的,那大體就是遇到這種人了……不用懷疑,屏幕后那個家伙多半沒什么本事,而且年紀也不小了。 我不想變成那種人,所以,我在自我說服時也會自我拷問。 我也曾問過自己:“把錯的手段用在對的地方,就能被原諒了嗎?甚至可以說是在做好事了嗎?” 可惜我沒能想出答案來,只能自諫——因人而異、因時制宜、因事而別、問心無愧。 當然了,這次的事情,并不能說是在做什么好事,畢竟我的動機中包含著利己的成分:從結果來看,我得到了更好的報酬和更高的社會地位。 無論內部人士對我如何看待,至少在大部分不知情的外人眼里,“調查記者”還是比“派信小弟”要體面得多。 人活在這世上,不管別人在背后如何惡意地揣測你、詆毀你,但只要你能讓他們在表面上對你客客氣氣的,這就已經很不錯了。 這,也是我們大部分人一直在追求的東西。 當你想透徹了就會發現,想讓每個人都發自內心地尊重你或了解你那是不可能的,在你死的那天都不可能;在這個時代,就算是帝王、偉人、圣人……在死后也一樣會被人們拿出來隨意地編排和誹謗,更何況是我們這些凡人。 所以,我們所需要的東西,從來就不是什么真正的“認同”,而是一些“標簽”。 “記者”、“醫生”、“導師”、“專家”、“領導”、“才俊”、“富豪”、“老板”、“著名藝人”、“成功人士”……把這些能讓陌生人高看你一眼的、至少在你的面前得虛與委蛇的標簽,盡可能多地貼在身上,并享受既得利益,才是我們的追求、才是我們從小就一直被灌輸的理念。 不管我們念的教材是何等的假大空,現實環境終究會將我們指向這條路。 這些我明白,我都明白。 但我厲小帆,還是有一個夢想——一個不那么現實和利己的夢想。 我要成為一雙眼睛、一對耳朵、一副喉舌……向世間的人展示那些他們看不到、也聽不到,卻應該去看一看、聽一聽的東西。 我要讓那些放棄思考和自省的人重拾反思的習慣和質疑的勇氣。 我會不擇手段地實現這個理想,貫徹我的正義,即使……那是一種卑鄙的正義。 …… 9月9日,距離我當上調查記者已經過去了一周時間。 我已差不多熟悉了這里的工作環境,也和同事們成了點頭之交。 但其實,我這工作也并不需要和辦公室里的其他人搞好關系,我只要拍好主編的馬屁就行;其他人管不了我、我也管不了他們。 我負責的主要是紙媒和網絡新聞,所以我不是那種需要在鏡頭前直接采訪別人的記者,不用給我配攝影師什么的;我要做的只是去調查、取證,然后把自己的所見所聞變成文字報導,交到我的上司……也就是主編的辦公桌上,只要他點頭說著可以刊登,那我就算沒白忙活。 我的主編姓羅,今年五十多了,學歷不低,年輕時還到紐約先驅報去實習過,但因為能力不行,品行也不太好,實習期還沒過就被趕走了。 這事兒……整個單位里,除了他本人以外,只有我知道。 因為我調查過他。 很多人覺得要調查一個人很難,不是警察就很難做到,但實際上,只要你懂得一些技巧,并且敢于在法律的邊界游走,很多情報都是唾手可得的。 羅主編能在我們這個單位混到如今這個位置,一方面是靠他深厚的溜須拍馬、弄虛作假能力,另一方面就是靠著當初那“曾在紐約先驅報工作過”的履歷。 雖然99%上班族都會在不同程度上看不慣自己的領導,或是鄙視領導的辦事能力、或是質疑領導的履歷,但真正會采取行動去證實自己看法的人恐怕還不到1%。 我就是那1%。 在我確定要調任到這個部門時,我就對羅主編……這個將來會當我頂頭上司的男人展開了全面的調查。 首先,是看書面材料。 羅主編的檔案,人事部自然有,雖然我不是人事部的,但我一樣能看到,因為我那會兒還是“派信小弟”;公司所有進過mailroom的文件都會在我們這兒的電腦里留下備份,“先備份后打印”是基本章程,這是為了防止文件在遞送過程中弄丟或者損毀。 盡管這些資料無法被帶出公司(防盜措施很完備),但像人事檔案這種總共也沒多少字的東西,我在看的時候直接背下來就行了……別忘了,我可是中文系的。 接著,就是去查探這個人的“風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