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
唉。 程徹無奈,就這么懷抱著小小的遺憾和酸酸的胳膊,睡了。 作者有話要說: 所以,為啥會一個人去了巴厘島,就四這個原因。 傻孩子??? 第16章 雖然手酸,但那一覺,程徹結果是睡得昏天黑地。 一共做了兩個夢。 第一個夢,回憶跳回了兩人重逢那天。 趙清嶺飯后開車送他去中醫院看了凍瘡,然后開車送他回家。 回程的車上沒有《晴天》,程徹只記得最后,他是讓趙清嶺把他放在了家附近的一個小公園門口的。 不敢讓他直接送回家。 因為他租住的貧民窟太破了,不好意思讓男神看到。 下車后,程徹跟趙清嶺認真道了謝,道了別。 一個人走進公園。 他們城市的銀杏樹一直很怪,明明在深秋已經落過一次葉,卻總會剩下一些,等到隆冬下雪前再一次落盡。 深冬,公園里很冷,估計是快要下雪了,因為這天銀杏葉再度落了滿地。 程徹踩著滿地落葉,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來。 蹲下身,輕輕撿起一片金色枯黃的葉子,小心地揣進懷里。 那一刻,他的表情是卑微而虔誠的。 ……像夢一樣的一天,結束了。 他這么想著。 程徹從小就不愛看童話。 畢竟,現實世界在很小的時候就狠狠教訓過他——童話里都是騙人的。 以至于從來沒有認真思考過,某位十二點過后被打回原形的某位姑娘,究竟會抱著什么樣的心情? 南瓜,水晶鞋,馬車,一切夢境般的美好,還沒來得及細細品味,轉瞬已化作泡影。 人生再度變得一無所有。 可殘忍的是,他將會永遠記得,曾有那么一個瞬間他牽起過王子的手。 …… 那個當年像太陽的男孩,眼睛依舊明亮的。 笑容謙和而溫柔。 成年以后,身上有讓人心動的淡淡煙草香。 那時靠他那么近,溫暖的指尖捏著他滿是瘡痕的手指,眼神心疼地問他:“這個會不會痛?” ……人生,有時候果然很殘忍。 之前被捧在手心有多么幸福,最后下了車回到現實,就有多落寞。 程徹苦笑,兀自搖了搖頭。 不行啊。 不能那么不知足。 這么些年,去過那么多次同學會和婚禮,他一直祈禱的,不過就是再見他一次而已嗎? 如今,愿望明明實現了。 而且是以一種遠遠超越預期、完美到基本不真實的形式實現了——他們不僅見了面,還說上了話。 甚至趙清嶺還給他剝了好多蝦,在車上重新聽到了那首《晴天》,最后兩人微笑著道別。 已經沒有遺憾了。 而眼前,一地隨便掉落的銀杏葉,是那么的金黃。鋪面地面,那么的美,美得星光燦爛。 這一整天,完美得都像是夢一樣。 已經足夠他收藏保存、甘甜整個余生。 于是程徹終于再度夢游般地笑了出來,把那枚銀杏葉收在心口,抬頭望向下午三點碧藍的天空。 那光亮很刺眼,他緩緩閉上眼睛。 卻忽然,聽到背后兩聲“滴滴”的喇叭響。 …… 趙清嶺沒有走。 他七扭八歪把車開進了公園,搖下車窗,很有些皮的樣子探身趴在窗框上,笑容一如既往的燦爛:“差點忘了,加個微信,以后常聯系??!” 程徹:“……” “來來來,”趙清嶺晃晃手機,“掃我掃我,電話號碼也給我!” 就這樣,程徹從此有了男神的微信號。 也有了男神的手機號。 雖然明知道也許“以后常聯系”不過是一句客套話而已,但還是抑制不住興奮地偷偷抖。 趙清嶺的微信頭像,是光影特別棒的一張照片。 拍得好像明星宣傳照一樣,簡直帥到人神共憤。 當然,趙清嶺本身確實也長得就像是明星一樣,完全可以靠臉吃飯的那種。 他高中時就帥,如今褪去了一絲青澀,整張臉更加的棱角分明,帥氣程度更加直線飆升。 “咦,哈哈,哈哈哈!” 趙清嶺那邊,卻在通過程徹的微信驗證后,“噗嗤”一聲樂了。 “哈哈哈,程徹你這頭像是啥???老年人表情包專用圖片?‘最美不過夕陽紅’?” “……”程徹垂眸。 他的頭像,是一片晚霞。 曾經,他們一起,看過類似的晚霞。 不過那一天,趙清嶺大概早就已經不記得了。 …… 程徹家里面的那些破事,一直鮮少跟人說。 就連跟他做了十多年朋友的顏珍,都只是知道他“家境不好”,但并不十分確定到底不好到什么程度。 究竟不好到什么程度呢? 程徹的父親是個酗酒嗜賭的惡棍,經常欠債,一喝醉就回家家暴妻子和兒子。后來,程徹有了弟弟,那人喝高了以后,連幼小的弟弟也一起毒打。 初三的某一天,母親終于受不了,丟下兩個兒子一個人偷偷跑了。 沒有留下只言片語,沒人知道她去了哪兒。 從那之后,父親更加瘋瘋癲癲,整日爛醉如泥。家里窮得沒有一分錢,幾次斷電斷糧,三五不時更是有各種流氓債主上門恐嚇。 十五歲的程徹,要面對的就是這樣糟糕的人生。 但能怎么辦? 根本沒有辦法,只能一聲不吭咬牙承擔。用放學后一切的時間努力打工、做各種兼職賺錢,養活自己、順帶養活年幼的弟弟。 程徹學習成績一直一般。 當然在這樣糟糕的生態環境中,能夠保持成績一般,其實已經很不容易了。 最終中考的時候,他騎著線堪堪升入了本市最好的重點高中,作為一個不起眼的高中生,繼續看似普普通通地混跡在新校園里。 在新高中,程徹比以前更加沉默寡言。 更刻意避免交到朋友——他怕,怕跟人親近后,家里的事情會被人知曉。 ……他也不是多在乎面子。 但至少最基本的一點點體面,還是想要的。 卻不知道為什么,他明明是那樣的低調、平凡、不聲不響、不起眼,卻被學校里的某個混混頭子給盯上了。 那個混混頭子叫劉宇。是市里某民辦企業老總家的兒子。 染了一頭小黃毛,又有錢,天天就喜歡帶著一群走狗小弟在學校里橫行霸道。 某一天,突然就在走廊上攔住了程徹。 嘲笑他土氣的穿著、沒品位的黑框眼鏡。 不久,劉宇開始帶人掀程徹的課桌,撕他的作業,把他的筆全部丟到窗外,把他整個書包扔進廁所水槽里。一群人抽著煙,在一旁哈哈大笑。 再后來,更開始埋伏在他放學的路上找他的麻煩,甚至到程徹打工的店里恐嚇,嚇得老板不敢再繼續留用他。 程徹的生活,本來就難。 非常需要打工的那點錢,可那些人卻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找他麻煩。 從小到大,對他來說人生本來一直都在雪上加霜,沒想到高中又會遇上一群神經病,時不時跑過來狠狠補上幾腳。 ……這樣的日子,真的好沒用希望。 縱然再怎么堅強,程徹最終不過只是個十幾歲的少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