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
《金屋里的白月光[穿書]》 作者:狐貍不歸 作品簡評: 一覺醒來,容見穿成了男頻升級流小說《惡種》里的惡毒炮灰黑月光,穿過來后他才發現這個炮灰不僅短命,甚至連性別都不太對,其實是個女裝大佬。為了保住小命,容見盡量遠離男主明野,可看到長大后日天日地的男主現在還是個小可憐,容見總是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在背后幫他。沒料到男主也不是原裝的……本文是一篇輕松有趣的校園穿書戀愛文,寫了一個穿書的女裝大佬受和重生男主攻的故事。文章劇情腦洞大開,戀愛輕松有趣,互動甜蜜,看文的體驗如同在夏日的冰爽汽水,解渴爽口。 ============ 第一章 白月光 那是一個潮濕、悶熱,才下過雨的夏日午后。 雨水還未干透,濕漉漉地黏在青石臺階上,一方雪白的裙角沾了些許泥污。 穿裙子的人是容家的“大小姐”容見。 他的個子很高,差不多有一米七五,比尋常十七八歲的女孩子要高大半個頭。雖然現在是夏末,他卻穿著一身雪白的長裙,披著外套,渾身上下被遮得嚴嚴實實,幾乎沒露出一寸皮膚。 容家人人皆知,容見是個體弱多病的美人。他的五官精致而凌厲,原本該是英氣到模糊性別的漂亮,可因為膚色是近乎病態的蒼白,一絲血色也沒有,就顯得柔弱了許多。 而這位病美人才生了場病,這是他四天以來頭一回出門見陽光。 容家的宅子很大,前院種滿了各色花木,還有大片大片的玫瑰花,需要很多園丁精心照料。不過因為才下過雨,院子里一個人也沒有。 容見忽然停下腳步,偏頭朝遠處看去,玫瑰花叢的深處似乎有一個背影。 那人渾身都被淋透了,連太陽都沒能將衣服曬干,只隱約能看得出是個少年的身型。 那人周圍沒有其他人了,容見狀若無意地問:“韓姨,那是誰,怎么還在外面,剛剛沒去躲雨嗎?” 他的嗓音很低,且輕,比一般女孩子低沉些,卻很動聽。 一旁站著的韓云愣了一下,解釋了句:“他在照料剛被暴雨打過的玫瑰。您不是說過,明野最會照料玫瑰了嗎?” 容見聽到這個名字時怔了怔,片刻后才反應過來,輕輕地“哦”了一聲,很漫不經心似的。 興許是因為容見注視了太久,久到明野察覺到了異樣,他轉過身來,朝容見這邊看了過來。 容見微微抬頭,目光落在了明野的身上。按照書中的時間線推算,明野今年應當才十八歲,是還未完全長大的少年人,個頭很高,身量偏瘦,卻很有力,此時是夏天還穿著長袖長褲,只是為干活方便而微微卷起的潮濕的袖子,手腕消瘦骨骼突出,眼瞳是漆黑的,容見與他對視時就像是面對寂靜的深海,里頭沒有一絲光。 容見默默地打了個寒戰。 這是他穿進《惡種》里的第四天,也是他第一次見到這本書的男主明野。 而容見穿的這個角色是個在正文里從未出場,已經死在回憶里的炮灰黑月光,還是因為給男主擋災陰差陽錯死的。 容見驟然遇到男主,就想起自己穿的這位女裝大佬不僅死了,而且在正文最后連墳都被挖開了的慘狀,不由一陣膽戰心驚。 他早就下定決心,為了小命著想,能離男主有多遠就多遠,可沒料到第一次出門就遇到了對方。 明野不再與容見對視,他低下頭,半垂著眼,似乎在看著容見,又似乎沒有,只是身上穿著的衣服被曬得半干不干,黏膩地貼在身上。 容見就有些不忍心。 無論以后男主如何呼風喚雨,遇神殺神遇佛殺佛,現在也不過是個寄人籬下,備受磋磨的十八歲少年。 雖然他并不想和男主再有任何牽扯,還是略抬高了音量,說:“你先回去吧?!?/br> 明野站在花叢深處,身邊滿是垂墜的玫瑰,聲音很寡淡:“玫瑰還沒處理完?!?/br> 容見沒料到男主竟然這么有責任心,這么個炎炎夏日,才淋過一場暴雨也要遵守黑月光的囑咐,容見陷入了沉思,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才找出了個借口,抿了抿唇,似乎有些不耐煩:“我想一個人在花園里看會兒花?!?/br> 明野抬起頭,瞥了容見一眼,沒再說話,拎著工具,從另一條小路離開了。 冷淡極了。 容見總覺得有點不對,雖然男主好像真的很聽話,可是和小說里的描寫好像有點不同。至少在高中時代,容見不應該是男主心里的白月光嗎?對白月光就這個態度? 不過容見也沒細想,畢竟他對男主沒什么興趣,對保住小命的興致更高。 不過因為這個借口,容見現在必須頂著大太陽,穿著厚實的長裙,披著外套,在三十八度的室外看花。 他究竟是多想不開,才找了這么個愚蠢的借口。 沒必要,真沒必要。 容見勉強撐了十分鐘,看了一圈周圍沒人,拎著裙角,小跑進了主宅。 只是他沒看見,自己離開后,不遠處的高樹后走出來一個人。 是明野。 他微微瞇著眼,目光停留在了容見的背影上。 而容見已經跑到了二樓的房間,合上了門。然后,這位人人皆知的病弱美人毫無形象地撩起了裙子,甩飛小皮鞋,癱倒在了床上,回憶著書中的劇情。 《惡種》是一篇熱度不錯的升級流爽文。男主出身豪門,卻被父親的小三貍貓換太子,把男主和她的兒子換了個位置,自己偷偷帶著男主遠走高飛。小三雖然收了男主父親給的一大筆遣散費,可她什么也不會,還花錢如流水,最后還是只能依靠出賣rou體賺錢。期間對男主非打即罵,天天幻想親生孩子掌權后能把自己接回去。 男主十五歲時就逃離了那個不能被稱作“家”的地方,在福利院待過一段時間后被容家的一個老園丁收養。 正文是從男主上大學開始的。男主雖然表面上出身貧寒,可學習非常優秀,念了最好的大學,在計算機方面是個天才,大二就自制編程軟件,賺了一大筆錢,從此以后就一路遇神殺神遇佛殺佛,干翻鳩占鵲巢的小三兒子,成為一代大佬。 大約是從小生長環境的緣故,男主的性格冷酷無情,心狠手辣,做的一切事都是從利益考慮,說翻臉就翻臉,不講任何情面。書友們都很擔心男主的終身大事,只要遇到一個女性角色就想和男主配對,結果男主辣手摧花,無論男女要么被收編成為手下,要么是被男主抓到馬腳送進局子再或是被逼遠走海外。在男主眼里,可謂是眾生平等,男女一致了。 不過作者到底還是給了書友們一點甜頭,就是男主在被園丁收養的那段時間里遇到了容家大小姐,而且容大小姐貌美心善,一直幫助著男主,最后還為了給男主擋災而死,可以說是男主心中的白月光了。 結果在結局里,反派自殺前嘲諷男主此生沒有得到任何一個人的真心相待,并將白月光從前做的事全都抖了出來,原來男主少年時受的磋磨全是白月光干的。而且當初白月光也不是為了給男主擋災而死,而是反派誤以為那輛車上的人是男主,沒料到白月光為了陷害男主,自己孤身坐上了車。 于是男主那個天天吹“容小姐人美心善”的小弟兼高中同學把這位前白月光的墳給扒了。 容見作為這本書的忠實讀者,從開頭追到這里,不由感嘆了一句“作者牛逼”,存心讓男主注孤生,不僅沒女朋友,甚至連一點念頭都不給。 不過這種升級爽文看完也就算了,容見沒記在心上,倒頭就睡了。 結果一覺醒來,他就非常幸運地穿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貌美心黑的白月光。 更加幸運的是,由于復雜的家庭恩怨,原身是個女裝大佬,而他必須要兢兢業業地扮演下去,如果露出馬腳,被別人知道真實性別,就會立刻狗帶。 才穿過來的時候,容見在床上躺了兩天,嘗試過解開這個死局,沒成功,還差點猝死,第三天老老實實地根據腦海中的記憶學習如何假扮一個女裝大佬,比如如何用高超的化妝技術遮擋不太突出的喉結、柔化自己的面部輪廓,如何運用偽音說話,還有穿復雜繁瑣的裙子,遮掩自己的身型。 他不得不含淚感嘆,當女人難,當女裝大佬更難。 大約因為身體有原先的記憶,容見扮演得還算成功,和往常的水平差不多,在外面轉悠了一圈,沒人看出來破綻。 容見在原先的世界里父母早亡,被外婆撫養長大。高考結束后,外婆因病去世,他一個人勤工儉學,把自己養活了。 他牢記外婆曾對自己說過的話,一直很惜命,即使穿到了書里,成為了另外一個人,一個命中注定只能再活一年的炮灰,他也要想方設法活下去。 而原書里,容見是為了明野而死,即使不是心甘情愿而是陰差陽錯,或者說是自作自受,但他的死確實是因為這個。 容見還不知道能多大幅度地改動劇情,可為了保住小命,他還是選擇盡量遠離男主,不要牽扯太深。 也許是因為一直以來神經過于緊繃,容見想著《惡種》里的劇情,不知不覺地睡了過去。 他做了許多許多夢,夢里他死在了一年后,和書中三兩筆帶過的死法相同。 再醒過來的時候,外面的太陽已經快要落山了,澄澈的天空中堆滿了粉色的云,映襯著花園里大片大片半開半合的玫瑰,是很漂亮的景色。 可容見沒心情欣賞這些,他心里只有一件事。 餓。 太餓了。為了盡量減緩發育速度,保持不明顯的性別特征,容見只能盡量少吃。中飯都只能吃個半飽,至于晚飯是不可能的,不存在的。 容見愁眉苦臉地嘆了口氣,有些人表面上是個應有盡有的富家大小姐,實際上不過是個吃不飽穿得多,連話都不能多說的女裝大佬。 沒人能知道他心里有多苦。 更要命的是,明天就要開學了,而他和男主是同桌。 第二章 同桌 第二天,容見很早就被韓云叫醒。他整個人還處于意識模糊的狀態,就被塞進浴室。洗完臉刷完牙,坐在鏡子前,看著韓云為自己化了個妝,主要是為了柔化面部和遮住不太明顯的喉結。最后容見穿上了繪文中學的校服,略顯寬大的外套和過膝的裙擺幾乎遮掩了他身形上的男性特征。 容見一邊打哈欠一邊在心里吐槽,他看書這么多年,沒見過像自己這么倒霉的穿書者,就算不能呼風喚雨,金手指大開,也不至于被迫扮演女裝大佬,還要重溫早起晚歸的高中生活吧? 沒必要,真沒必要。 做完長達兩個小時的準備工作后,容見吃了個六分飽的早飯,在韓云目光的逼視下忍痛停下筷子,坐車前往學校。 路上的時候,容見閉著眼,回憶起了學校的情況。原身一直在繪文中學讀書,那是一所私立高中,學費高昂,里面的學生的家庭都挺富裕,而明野卻也在這所高中念書。 這件事是原身做的。男主十五歲就離家出走,之后在福利院待過一段時間才被容家的園丁收養,早就沒了學籍,想念書都念不成,還是原身把他送進繪文中學的。 不過也不是原身有多好心,而是他嫉妒男主,明明身份卑微家庭貧窮,卻不卑不亢,勤奮努力,還想要繼續讀書。而自己卻不得不小心謹慎地活著,生怕露出馬腳。為了羞辱男主,讓他知道自己的斤兩,原身讓男主去參加繪文中學的入學考試,并且承諾如果通過了考試就會想辦法讓男主入學。 結果自學成才的男主真的就通過了繪文中學以嚴格著稱的入學考試,容見不愿在眾人面前食言,就想著不如給男主這個機會,反正在學校里還有更多羞辱他的機會。 實際上原身也那么做了。而本來以原身的性格,絕不會和男主做同桌,可因為一個原因…… 一想到這個原因,容見就頭皮發麻。 他嘆了口氣,摸了摸鼻子,一想到昨天在花園里見過的少年明野,明明不是自己做的事,卻總覺得挺對不起他的。 下一秒,容見又把自己的手用力打下來。 今時不同往日,他臉上糊了層粉,在學校脫妝就真的要命了。 容見不再多想,算了,還是先解決掉同桌問題吧。 容見走到高三(3)班的時候,教室里的人幾乎已經來齊了,沒剩幾個空座。 他的位置應該在正中間第三排,那是最好的位置,既吃不到粉筆灰,又能看得清楚黑板。 可是今天不同,容見從前門進來,看都沒看一眼原先的位置,從容地走到最后一排,將書包放到了一個趴著睡覺的女生的旁邊,坐了下來。 周圍的人不自覺地多看了容見兩眼,傳出小聲的議論聲。 可這議論聲很快就消失了,上課鈴打響,老師從門外走了進來。 容見看了眼第三排,明野還沒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