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節
玩家可以將自己想要出售的卡牌、道具等物品提前設置好價碼,將這些東西掛在系統的商城上,別人就能隨時隨地付錢將其買走。 不僅可以自己設置商品的價碼,還可以對商品設置密碼,你的商品可以讓只有知道密碼的人才能買走它們。 但這個掛售商城的功能是需要玩家用獎勵分去開通的,十萬獎勵分即可永久開通,然而十萬獎勵分對于許多玩家來說都是一個天文數字,因此開通這個功能的玩家并不多。 金就是其中一個,他開通了這個掛售商城的功能,并將自己給echo準備的卡牌道具等,設好價碼和密碼掛在了商城上。 然后當echo以新手身份回到游戲安全屋中時,他便可以打開商城,找到金掛在商城上的那些卡牌道具,金設置的價碼都是零,但因為有密碼的緣故別人買不走,只有從金那里得到密碼的echo可以順利帶著它們。 金給echo留了這樣幾張卡牌,分別是正逆世界牌,正逆死神牌,魔術師兩張,還有n多強化運氣的副卡……可以說許多玩家夢寐以求的卡牌都在金手里了。 不過金在游戲中也待了四年時間,而且他還是邊緣意志的忠實“信徒”,游戲過程中難免會受到邊緣意志的不少“關照”,這是他能一直活到現在的原因,因此他的家當中有幾張珍稀的卡牌并不稀奇。 有了不錯的卡牌后,echo開始琢磨接下來的行動,他的動作最好快一點。 他選擇了金留給他的一張逆位世界牌,以及兩張副牌——一張是象征災難、負擔、厄運的權杖10;另一張是召喚死神的寶劍10。 玩家可以自帶一張主牌和兩張副牌進入新游戲,而某些副卡的組合是可以讓你在游戲中抽出特定卡牌的,比如權杖10和寶劍10,這兩種副牌的組合有超過百分十75的概率能讓玩家抽到死神牌。 只是塔羅牌的副牌有足足五十六張,這么多牌能湊成百上千種組合,并不是每個人都清楚副牌組合效果的,echo知道的也不多,但他清楚如何利用副牌去“召喚”想要的主牌,這是他很久以前,在上個游戲版本當中經過一些實驗得出來的結果。 將這三張牌揣在身上,另外再帶一張屬于穆欽的白卡,echo十分果斷地找系統開啟新游戲,在短暫的暈眩后,他睜眼來到了新地圖,沒來得及觀察周圍的環境,他首先摸索了一下身上的口袋,掏出了兩張卡牌出來,果不其然是死神牌和他特地帶進來的逆位世界。 看來游戲版本更新時并未將副牌組合效果給去掉……說不定還加強了。 echo這樣想著,開始觀察四周,他貌似來到了一個熟悉的公園當中,貌似是幾十年前的舊公園了,但經過數次翻修以至于到現在還存在。和游樂園不同的是,公園里沒有太多娛樂設備,基本都是景觀、湖泊和一座小山,小山上還有高塔,總體來說是座挺大的公園。 整個公園被用高高的帶尖刺的圍欄圍住,echo的出生點就在這個圍欄的邊上,他的頭頂是一盞燈籠形狀的路燈,散發著暖黃色的光芒。他的腳邊還刷了一把殺手專用的刀刃,他下意識地彎腰撿起刀子。 將刀子拿在手心里的感覺很陌生,echo有些恍惚,他仿佛回到了當初,他和bird的當初,當他們仍是邊緣世界里掙扎求生的玩家時,他們曾攜手并進,克服了許多困難,一度以為自己還能逃出去。 echo搖搖頭將這遙遠的回憶甩開,隨后馬不停蹄地開始尋找周圍可能存在的其他玩家——他要盡快將這局游戲的局面控制住,給自己刷滿兩個人頭后,他就可以開白卡通往穆欽所在的王座地圖。 到達穆欽的地圖后,就能按照金的計劃將穆欽弄死,讓穆欽的王座暫時束縛住無面人,做完這兩件事情后,echo便可功成身退了。 事情看似很麻煩,但echo有世界牌的幫助,當他極力想做某一件事情時,運氣可以給他帶來巨大的協力,他很快找到了這局游戲中的其他人類。因為是新手局,這局游戲里的大部分人都是新手,但老手也是有的,不太好對付。 echo還算有心,他決定給新人們留條命,老人先弄死。 他熟悉了一下這把久違的刀刃,然后迅速暴起弄死了這局游戲中的兩名老手,基本人頭數已經滿足,于是他將大部分新人都放走,只留下了其中一個看起來不太順眼的,將其關在了地圖內某個封閉的屋子里,確認其短時間內無法逃走后,echo便拿出穆欽的白卡,找了處空地,使用白卡將空間之門召喚出來。 在通過這扇空間之門抵達穆欽所在地之前,echo開始檢查自己身上的東西。 他現在有死神牌和逆位世界,其次還有一張剛剛從某個新人身上搜刮而來的魔術師。其他無關緊要的卡牌也有數張,但感覺沒啥用,所以echo暫時把沒用的卡牌丟掉了。 死神和逆世界可以讓echo進入穆欽所在的王座地圖后,不用擔心被王座的荊棘給抓住。而魔術師可以讓echo在急需某張卡牌時利用世界牌的運氣直接將其變出來。 除卡牌以外的就是殺手的刀子,和搜遍整個公園終于找到的樂器——口琴。 echo本以為找不到樂器了,還準備砍個細竹自己削出一根笛子來,但最終還是在公園內部的一家圖書館里找到了這把口琴,這可能是某個學生遺落在圖書館的東西。 雖然看起來令人意外,但echo這個人其實會很多種樂器,像笛子、口琴、提琴,吉他等,他都會一點。但都是略知一二不怎么精通的那種,奏幾首簡單的曲子不在話下,復雜的就不太行了。 之所以echo會這么多樂器的緣故,是因為很久以前,他打工的那段時期,曾在某個街頭演繹樂隊的團體里面待過,那里面五花八門會各種樂器的人都有,echo就每個都學了一手,學的原因據說是為了泡妞,騙騙那些花季年少不諳世事的小姑娘。 盡管他最終栽在了穆欽的親生母親沐清蕓身上。 卡牌、刀子和豎笛都帶上,echo覺得萬事俱備了,便深吸一口氣越過了那道空間之門,進入穆欽所在的王座地圖。 穆欽的王座地圖并不復雜,雖然周圍都是茂密的樹林,但echo一進來就知道自己該往哪里走,因為這里有簡陋的石子路,道路通向不遠處一座十分顯眼的城堡廢墟遺跡,echo順著路走到了這座廢墟遺跡,他看見倒塌的殘檐斷壁,幾根斷裂的巨大石柱,當他走到最深處時,他果不其然看見了金曾給他簡要闡述過的景象。 那蝴蝶王座上坐著兩個昏迷狀態中的人,一個是穆欽,另外一個…… echo突然驚愕的瞪大了眼睛,在他看見王座上的另外一個人后,他像是被人施展了定身術似般定在原地一動不動,好半天他才反應過來,慢吞吞地踱步上前。 “怎么會這樣?”echo在王座前止步,盯著無面人的臉瞧了半天,滿心滿眼都是不敢置信,以至于讓他渾身顫抖,驚愕出聲:“你怎么會在這里???” 所有進入邊緣世界的人,基本上都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做夢人的人。 echo也差不多。 echo是個孤兒,無父無母無名無姓,他大約是1970年左右出生的,如果他沒有進邊緣世界,一直活在現世的話,現在也差不多是個五十歲的老頭了。他的具體出生年月日不可考察,當時還是個嬰兒的他被人丟在了荒郊野嶺,一個凌晨就起來上山砍柴的農戶發現了他,就把他撿回去養著。 然后這農戶給echo取了個小名,叫歲歲,想著是歲歲平安的意思。 那家農戶姓余,之后echo的名字就叫余歲。 農戶家里窮,而且農戶家也有一個兩歲大的兒子。有了親生的自然不可能對余歲這個撿來的孩子太好,但也不是很差,至少能吃穿都能分出來一點給他。 后來過了幾年,農戶的家境好了一些,就攢錢買了一輛摩托車,改裝成了三輪車,做起了拉人送客的行當。 當時那個年代,農村建設還不全面,鄉村里沒有建水泥路,都是泥巴路,是無數人走過而形成的泥巴路,一旦遇上下雨天就滿地泥濘,人們想買點東西購置些物品之類的,得徒步走一兩個小時的路程才能走到最近的鎮子上。 為了方便,就有人開著這種摩托改裝的三輪車送客,每天按照同一條線路來來回回的送,就跟現在的公交車一樣。費用也便宜,幾毛甚至幾分錢的車費。當時的錢幣面值不比現在,角元就已經很值錢了。 雖然慢慢的有錢了,但物價也跟著上漲了,農戶的家里頭說好也算不上好,他們只能供自己的親生孩子讀書,等余歲到了該念書的年紀,卻是供不起了,因此余歲只能跟著養母下地種田,打打雜。 等余歲再大一點,大概十四歲左右吧,農戶一家就商量著讓他出去打工,賺到的錢好供他們親生兒子繼續升學。 余歲答應了,也出去打工了,還借打工需要登記等的緣由拿走了自己的戶口本,但余歲出去后,除了頭幾個月有寄錢回來,之后就再也沒有回來過,也一直杳無音信。 農戶一家直罵余歲沒良心,養了這么多年養了一頭白眼狼。 也不知道那個從學會走路起就開始幫忙洗碗、洗衣、打掃衛生,更大一點還要下地種田的人到底是誰。 要知道農戶他們家親生兒子可是從小到大一點活都沒讓干的。 也不能說是偏心吧,余歲也知道自己始終是個外人,人家肯將他撿回去給他一口飯吃就足夠了,所以多年來也一直抱著報恩的心態任勞任怨,家里什么活只要他上手了就都是他干。 沒讓讀書他也認了,就撿哥哥的舊書自己學,可是當他出去打工,每個月幾乎全部的工資都要寄回去,想留一點前給自己吃飯都要被數落半天,說是“飯錢要這么多做什么?你天天吃饅頭就夠了?!?/br> 余歲那一刻心寒得不得了,突然就產生離開的想法了。 他也確實這么做了,假借工作的緣由拿走了自己的戶口,然后徹底和農戶一家斷絕了關系,斷絕關系前還把幾乎所有的錢都寄回去,然后換了工作,徹底一窮二白。 不過斷絕關系后,余歲那一刻感覺自己是自由的。 第127章 無聲教室16┃卻不是在現實世界里。 和農戶一家斷絕關系后, 余歲開始積極工作, 雖然他年紀小,沒上過學, 文化程度不高,不過當時那個年代, 像他這樣小小年紀就出去打工的人挺多的,招這種“童工”的單位也挺多, 盡管政府部門一再強調不許招收童工, 但很少有人把規定當一回事。 余歲進了一家工廠,他的工作很簡單, 待在流水線上分揀貨物。他的同事也有許多, 其中年輕的有,更多的是三四十歲的大爺大嬸。 這份工作他做了許多年,從他十五歲起就在這里做工, 一直持續到二十歲,工作五年,原先住的是員工宿舍,后來攢了不少錢, 他就搬出去租房子住, 有錢了之后他就想念書,有文化有知識才是最重要的,因此自己報名了附近一家成人夜校。 每天白天工作,晚上去上課,每每凌晨一兩點才睡覺, 學的就是初中高中的知識,還偶爾跑去附近的書城買成套的卷子來做。 盡管這段時間他相當辛苦,每天只能睡四五個小時,時常面容憔悴、形同枯槁,但疲憊不堪的余歲卻甘之如飴。而且他很聰明,也許是真的天賦異稟吧,在夜校學習了兩年時間,他覺得差不多了,便報名參加了成人高考,并在高考后達到重點本科分數線。 1992年的本科學歷是非常有價值的,那時候的大學生也很值錢,誰家出了個大學生都要吹一年,不像現在滿地都是大學生,大學生便也成為了一種廉價勞動力。 雖然余歲自考到這個學歷時年紀有點偏大,他當時虛歲23,但仍然有一些大學想要錄取他,余歲便放棄了工作,想著去讀大學。 那個時候的他是如此果斷又具行動力,面對眼前可能出現的種種艱難險阻也毫不畏懼。掂量著自己還有一筆存款,再不濟能嘗試一下獎學金或者兼職,所以當即辭了工作揣著某大學的錄取通知書離開了那個城市,去了首都,念的是經濟貿易專業。 也是在那所大學里,余歲遇見了后來成為他妻子的沐清蕓,他們是一個班的同學。 不記得到底是什么原因促成的,反正當時他們關系并不好,甚至可以說是互相厭惡敵視的,他覺得這個女人野蠻專橫,而沐清蕓覺得他膚淺不懂禮貌。 再加上余歲在班級中年紀偏大,一般新生都是18歲左右成年的青年,最大也就二十歲。也有年紀偏小16、7歲的未成年,像余歲這樣23歲的,基本上都讀到大三、大四了。 余歲出生寒門,以前又忙著上班賺錢養活自己,沒有任何興趣愛好,對實事新聞也不了解,跟這些年輕人沒有任何共通點,自然也沒有任何可以深入交流的話題。 同學們的圈子余歲無法融入,不過他也沒太大興趣,他來上大學主要是為了學習,為了學歷和前途。其他的,他并不在乎。 余歲一入學就開始了瘋狂學習,成天泡在學校的圖書館,從大三大四的學長學姐那邊借各種學習資料和課本,他的目標是考研,那時候研究生還有公費項目,可以得到國家教育資金,就業方面也會有更多選擇,如果有能力,說不定還能報考國外的學校,方便出國看看。 對那時的余歲來說,大學讀研是他改變自己人生的一種途徑,他可以擺脫貧困窮苦,擺脫自己既定的人生軌跡,擺脫掙扎在社會底層的尷尬境地,一躍登頂成為上層人士。 不過當時想考研、并且爭奪有限研究生名額的人并不只有他一個,沐清蕓也是其中一員。 余歲跟沐清蕓的家境差別很大,余歲是從鄉下野村里出來的窮苦孤兒,而沐清蕓則是首都名門望族的大小姐。 沐家很有錢,世代經商,家境殷實、底蘊豐厚。沐清蕓還有個哥哥,比她大兩歲,叫沐清卓。 基于重男輕女的傳統文化思想,沐家產業基本確定由她這個哥哥沐清卓來繼承,因此家族里的人都盡全力培養沐清卓,從小到大吃穿用度,什么好東西都是率先給哥哥的,家族里的每個人都圍著沐清卓打轉。 至于meimei沐清蕓,除了她母親格外對她關愛一些,其他人包括她父親,都不是很關心沐清蕓,哪怕沐清蕓上學時成績要比哥哥好很多,各方面表現得也很優秀,但她就算考試成績拿到了滿分,也比不過哥哥的九十分。 備受冷落的沐清蕓從此更加奮發圖強,興許是不服輸的自尊心作祟,她一心想要取得更好更高的成績,使自己變得更加優秀,日后能創辦屬于自己的公司企業,比起繼承了沐家產業的哥哥也不逞多讓,讓所有人都對她刮目相看。 所以沐清蕓很努力,并沒有因為家境優秀而變得紈绔跋扈或自高自傲。 她和當時的余歲因為一些見解和認知上的差異而互相厭惡,同時又是學業資源上的競爭對手,每天都會在學校圖書館因為學習而碰面,兩看兩相厭之下又不得不為爭奪同一本學習資料書而互相爭吵。 圖書館要求絕對安靜,他們在爭奪中也不能對彼此破口大罵,就抓著同一本書扯來扯去,沐清蕓的力氣比較小,爭不過余歲,每次書被搶走后,她氣得眼圈都泛紅了,紅紅的很可愛,像只小兔子。 而余歲就在這樣的情況下,莫名對她產生別樣的感情。 他邀請沐清蕓和他看同一本書,沐清蕓想著書本中的資料,也迫不得已的同意了,然后兩個人就為了學習天天泡在圖書館,黏在一起看書寫卷子,時不時交流一下學習心得。 他們在圖書館的座位越坐越近,時間長了,余歲就看不進書,光顧著盯著沐清蕓發呆。 盯著人發呆久了,他就忍不住,私下偷偷親過這個女孩,在沐清蕓因學習睡眠不足趴在圖書館桌子上打瞌睡的時候,余歲見四下無人,就恬不知恥地湊過去親了一口女孩的臉蛋。 余歲不敢對沐清蕓告白,因為清楚彼此的差距,不說外貌或內涵,光是背景就天差地別,就算沐清蕓答應了他的告白愿意跟他交往,恐怕沐清蕓背后的沐家也不會答應吧。 余歲陷入這突如其來的感情漩渦中無法自拔,而沐清蕓卻好似對他的愛慕一無所知,她專注地盯著她的資料本和學習用書。余歲便沮喪的想:“就到這里了”,他的這段愛情,剛開始萌芽就要被扼殺在搖籃里。 可是他忍不住。 當愛上某個人時,沒有人可以抵抗自己內心深處不斷涌現出的感情,就像是潺潺流淌的溪水,最終會匯聚成河流大海。余歲也無法抵抗,他可能是被自己的情緒沖昏了頭腦,他開始對沐清蕓動手動腳,就像是很多地痞流氓那樣。 他借著人流量多且擁擠的情況去握沐清蕓的手,在下雨天撐傘整個罩住她的頭頂,攬住她的肩膀讓她依偎在自己懷里,課間休息時給她帶飯帶飲料帶任何她喜歡的吃食,更多的趁她睡著的情況下偷親她的臉蛋甚至嘴唇。 然后他們的關系就越來越親密,沒有告白或確定戀愛關系,但他們卻開始了一段貌似在談戀愛的過程。期間余歲從一開始的偷著親到明目張膽的親,他總是抓著女孩的手將其困在自己懷里,然后就能夠肆無忌憚對其“上下其手”。 這個過程余歲自己回顧時覺得是帶強迫性質的,因為從頭到腳他也沒問過沐清蕓愿不愿意跟他交往,直接摟著人就又親又抱的,偏偏沐清蕓乖的很,半點不帶反抗。 然后順理成章的,如狼似虎的余歲把人拖上床,在大一下學期的某一天里,將綿羊一樣乖巧的沐清蕓帶去了自己租住的小屋子,緊接著把人吃得連骨頭渣都不剩下。 他們的“戀愛”也至此進入白熱化,每天余歲只要有空就會跑去找沐清蕓,逮著機會就偷偷把人死死地抱懷里,一刻都不想撒手,恨不得24小時將她拴在自己的褲腰帶上。 他覺得沐清蕓也是喜歡他的,不然也不會那么乖,乖得都不像原來的她了,要知道那時候的沐清蕓性格其實挺烈的,大膽而強勢,行事果斷,相處久了又覺得她很溫柔。不過她一直沉迷于學習不怎么和人交往,久而久之就給周圍人一種“高傲千金小姐”的感覺。 這樣優秀的一個人,卻任余歲予取予求,總是乖乖窩在余歲懷里,用濕漉漉的目光看著他。 余歲真的好喜歡她,喜歡到感覺自己就要瘋了。 只是這份喜歡無法說出口。 他們之間的差距太大了,大到仿佛這份關系一旦被公諸于眾,他們就會天人永隔、永不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