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節
他心知肚明,杜振熙待杜振晟長兄如父,和杜振益玩不到一起,反而和西府三姐妹走得近,對最小的杜晨芭尤其關愛,但再關愛也不至于越俎代庖,這幾天護杜晨芭如母雞護雞仔似的有求必應,還幾番暗示他留情面,很有些在杜晨芭面前打腫臉充胖子的架勢。 好像他不應杜振熙所求,杜振熙就無法向杜晨芭交待似的。 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導致杜振熙的態度含含糊糊,卻又反常而生硬的? 如果說這陣子府里有什么異動,唯獨吳五娘離開前引出的打鬧一事。 那之后大吳氏不裝病了,杜晨芭靜養好了,緊接著就由杜振熙領著,頻頻出入廬隱居。 癥結不是在大吳氏身上,就是在杜晨芭身上。 左右和西府有關。 陸念稚念頭一定,和明忠說完公事,話鋒一轉聲音低沉,“找人問清楚,吳五娘走的那天,二叔母和晨芭的院子里可有什么異樣?!?/br> 該找什么人問清楚,明忠心中有數,見陸念稚眉心微蹙便知事有蹊蹺,不敢多問更不敢輕視,忙領命而去,提腳去的卻不是西府,而是東府外院。 陸念稚不負老狐貍之名,一經品咂就將杜振熙的反常歸咎于西府,且鎖定大吳氏和杜晨芭,歪打而正著。 無獨有偶,杜晨芭心中也有一番計較,沉靜了幾日后命人去請杜振熙,二人獨處對坐,將壓在枕下的泛黃帕子推到杜振熙手邊,咬唇盯著杜振熙問,“七哥,這是你小時候用過的帕子嗎?” 杜振熙還當杜晨芭是定好樣式,請她來參詳送給陸念稚的簪子怎么打好,聞言頓覺逃過一劫,心不累了臉色卻訝異,拎起帕子不確定道,“這是那天我抓給你的舊物中的一件?瞧著有些年頭了,不過四叔整好的箱籠還沒到我手里,我也分不清這是四叔的東西,還是我的東西……” 實則天性難移,小時候心性未定時她也愛過花啊粉啊的,瞧見江氏院里丫鬟繡的帕子好看,曾偏愛過“娘里娘氣”的東西,還真記不清這塊帕子是她的,還是陸念稚的。 定睛細看,半舊的帕子繡樣清雅走線精致,確實挺娘的,顯然出自女子之手。 只不知是她拿的江氏院中丫鬟的,還是小時候混用了練秋、拂冬做的針線。 杜振熙猶豫而不解。 杜晨芭卻似得到了什么驗證,緊盯杜振熙的眼睛漸漸黯然,喃喃道,“那天你隨手抓了好些汗巾帕子,我仔細看過了,四叔的汗巾不愛繡花樣,練秋jiejie和拂冬jiejie的針線從不用這樣鮮亮的配色。這塊帕子上的繡樣雖然精巧,用的絲線卻很普通,不是府里會用的貨色……” 杜振熙不諳女紅,杜晨芭卻是從小捻針拿線的乖乖女,認出絲線品相下乘,如杜府這樣的土豪,連下人都不用,更何況用到主子身上。 半舊帕子,來自府外。 杜晨芭似被人揪緊了心口,低喘一口氣才鼓足力氣道,“七哥,這帕子是女子繡品,你說,是不是那一位送給四叔的?” 杜府上下,會以那一位指代的,無非事關陸念稚的那件事。 杜振熙睜大眼睛。 腦中似有靈光閃現,陳年舊事翻滾過腦際。 能讓江氏提起陸念稚的親事也三緘其口的“那件事”,不僅關系著陸念稚的名聲,也關系著杜府的名聲。 陸念稚曾經定過親。 確切的說,是曾經險些定親。 女方是官學先生、陸念稚的座師之女,這年頭師命勝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彼時十七歲的陸念稚聽懂座師的暗示后,就將座師有意招他為婿之事稟明尚在世的養母大夫人,兩家長輩通過氣后自有默契,加之陸念稚在官學走讀,和座師之女常有“接觸”,尚未真正定親前,就有郎才女貌的佳話流傳。 只等陸念稚秀才變舉人,為親事增光加碼后,就正式交換庚帖。 陸念稚是否滿意這門親事,她無從得知。 但大夫人——她的祖母卻極其滿意,深覺能娶詩書家的女兒做兒媳是天賜佳緣,更覺這門親事是杜府改換門楣的天賜良機,一邊督促陸念稚進學,一邊親點聘禮,卻在陸念稚下場前驚聞變故:陸念稚的座師在仕途不順返鄉教書多年后,由昔年同窗舉薦,突然辭館入仕,將舉家遷居京城為官。 京官精貴,難怪陸念稚的座師心動,意氣風發之余勸陸念稚一同入京,一為陸念稚科舉,二為兩家親事。 當年她五歲,杜振晟是才出生的奶娃娃,誰都不敢保證她不長歪、杜振晟能順利長大。 而陸念稚已是內外默認的杜府未來家主,隨座師旅居京城,就意味著拋家棄業,意味著忘恩負義。 陸念稚無意做小人,架不住有人背后捅刀,甘愿做小人。 這頭座師還在苦勸,那頭流言席卷滿城:舉薦座師的同僚為嫡次子求娶座師之女,書信往來間以信物暫代庚帖,已然說定親事。 事關女方閨譽,這樣的隱私傳得沸沸揚揚,除女方有意放出風聲外不做他想。 人往高處走。 利益捆綁,人之常情。 陸念稚留下這兩句話轉身進考場,再出來時已是舉人功名。 十七歲的秀才不少見,十八歲的舉人卻鳳毛麟角。 喜訊驚動廣羊府大小衙門,知府大人親自登門道賀。 杜府門庭若市。 然而科舉有成的喜事蒙著親事乍變的灰,少年陸念稚仿佛一夕蛻變,變得沉默持重,從頭到尾云淡風輕。 大夫人卻氣得渾身發抖,杜振熙亡父死于馬上風的悲憤、亡母難產而死的悲慟尚未散盡,又堵著養子親事被坑的惡氣出不來,強撐著派下打賞的喜錢后就追隨大老爺的腳步,大悲大喜后蹬腿走了。 中舉的流水席擺到一半,紅燈籠換成了白幡。 陸念稚止步于舉人功名,專心教養侄兒,一心打理生意。 關于親事的流言風向再變,傳座師拗不過老妻愛女心切,不愿女兒因陸念稚守三年重孝而耽擱年華,才擅自交換信物另定親事。 漏洞百出的說辭,好歹亡羊補牢,扯做成全兩家顏面的遮羞布。 女方是已經出城進京的京官,男方是本地巨賈的新進舉人,哪頭都不好得罪,沒人指責女方背信棄義,也沒人非議男方被打臉悔婚。 這門親事,就成了人人諱莫如深,杜府上下閉口不談的“那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