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節
孟懷遠嘴角抿成個剛直的弧度,但是礙于夏越在這兒,也不好發作。 袁尚用目光嘲笑了孟懷遠一會兒,然后又開始觀察夏越,發現夏越可能是心情不太好,跟他們來一起護校的還有幾個同學,其中就有夏越的同桌霍燕,夏越不太愛跟班里的女同學說話,但是對這個女同桌還算來的上。 霍燕在他旁邊嘰嘰喳喳的說話,夏越也哼哈的敷衍,沒什么太大的興致。 于是袁尚趁著孟懷遠去給夏越買水,別的同學都出去吃飯,教室里就只剩下他們兩個人的時候,湊過去問道:“你怎么了?” “沒怎么啊?!?/br> “你這還叫沒怎么?” 袁尚的北方話說的越來越好了,已經不是剛來的時候,說話還帶著外文腔調。 夏越歪頭看他的眼睛,不得不說,還真的是一雙非常漂亮深邃的眼睛,也許是混血的藍眼睛,所以總帶著些許璀璨華麗的感覺。 袁尚沒讓夏越這么仔細的看過,倒看的他有些發毛,不自然的別過臉:“你到底怎么了,跟…跟孟懷遠因為什么吵架?” “你能看出來我們吵架了?”夏越反問。 “這還看不出來?” 袁尚無奈,平時膩歪的跟什么似的,如今你都不理他,這要是看不出來那就是瞎子了。 “也沒因為什么?!毕脑脚吭谧雷由?,聲音懨懨的說道:“就是我自己不知道怎么面對他了?!?/br> 袁尚聽不懂,只能問道:“為什么不知道怎么面對他了?” “怎么說呢……”夏越長嘆一聲:“就是……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說?!?/br> 袁尚略微皺眉:“那是他惹你生氣了么?” “也不是……”夏越搖頭,想了想繼續說道:“我以為我跟他……我跟他已經是兩口子了,我們雖然不能結婚,但是似乎也應該像普通夫妻一樣,他的是我的,我的是他的,我們是一家人,一起為著未來打算努力,一家人在一起,應該是不分彼此的,誰能多出些力,就多出些力,誰也不會計較彼此付出多少,我們共同承擔著風險,也會共享彼此的一切?!?/br> “就像《致橡樹》?”袁尚插了一句,說完以后就是風暴般的妒忌。 我們分擔寒潮、風雷、霹靂。 我盟共享霧靄、流嵐、虹霓。 仿佛永遠分離, 卻又終身相依。 《致橡樹》是他最近才讀的一首詩,一開始他還不能很好的明白這位叫做舒婷的女詩人到底在說些什么,但是聽了夏越說完以后,這樣的詩句便突然躍到腦海里,瞬間就明白了,這就是夏越說的意思。 夏越沒有理會混血王子莫名的文藝情懷,而是看了眼門外安靜隱藏的高大身影,嘴角彎了彎,笑容幾乎是一閃而逝的,隨后他便重新趴回桌子,不再說話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散伙飯 一首《致橡樹》曾經撫慰了多少人的心靈,就像袁尚這種從小接受美式教育的人,都會被這種相互依偎永遠并立共擔風雨的愛情縮俘獲,誰能知道,這孩子幾年前念課文都費勁。 可夏越覺著,兩個人在一起,最讓人安心的似乎是義務二字。 他不知道這個詞是否正確。 可是卻是親身經歷。 上輩子他無父無母,活在這個世上,總是小心翼翼的,自己一個人,在哪兒都覺著沒有歸屬感,走在馬路上都害怕自己出了車禍沒人去醫院照顧自己。 誠然,那個時候的他有孟懷遠,孟懷遠在他身邊照顧著他的一切。 可他還是覺著不安。 為何不安,因為有人對他說過,你的父母去世,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的對你好。 所有人對你的好,都是有所圖的,都是要你往后報答回去的。 沒有人會再為你的生活你的人生責無旁貸的承擔什么義務了。 于是上輩子他從來不肯對孟懷遠敞開心扉,整日棲棲遑遑。 所以,他才會在剛才故意說那些話給孟懷遠聽。 他想告訴他,因為我們是一起的,我們是一家人,你的事情就是我的義務,并非我應該那么做,而是我必須那么做,不用你報答,也不用你覺著不安,為了你也是為了我自己,因為我跟你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 誰有夏越精明! 他知道的,他向來是知道自己的。 這輩子無論孟懷遠做出什么事情,他都會原諒他,從前他甚至以為,無論孟懷遠做出怎么樣的決定,他都會毫無條件毫無怨言的站在他一邊。 但是現在他知道,他還是無法看著孟懷遠耽誤前程。 盡管他早就打定主意,這輩子要讓孟懷遠想怎么活就怎么活。 可是他沒辦法看著他奔波吃苦。 這是他的私心。 夏天的教室很悶熱,好幾個中午吃飯的學生都回來了,三三兩兩的坐一會兒,就可以回家了。 夏越一直趴在桌子上,沒一會兒,孟懷遠就回來了,安靜的坐在他身邊,手里拿著一瓶凍成冰的礦泉水,在這個炎熱的夏天,冒著森森涼氣。 孟懷遠把水瓶,握在手里,希望用自己的體溫捂化一點再給夏越喝。 孟懷遠剛一進來的時候,夏越就知道了,有一種人就是這樣的,他的呼吸聲,他渾身的氣息味道,或者是他走路的步伐節奏,你都一清二楚,從而即便是你閉著眼,也無法忽視他的到來。 夏越歪頭看他,忽而想起來,小的時候,他們都喜歡吃一種五毛錢一杯的橘子冰沙,每次那冰沙從冰柜里拿出來的時候都凍的很硬,別說用塑料勺挖了,就是抱著拿牙齒啃都很不容易,所以孟懷宇都會把紙杯握在手心里,等冰沙化成連冰帶水的時候,再給夏越吃。 這么多年了,都已經成了一個習慣了。 一個星期以后,高考成績下來了。 孟懷遠以738分的高分穩居全市第一,以兩分之差遜于全省狀元。 成績出來的時候,一中的校領導都樂瘋了,趕著就請來市電視臺的人來采訪,甚至省電視臺的也來人了,畢竟當初孟懷遠在省級知識競賽上面表現出色,再加上寒門子弟長得又帥,是有著絕對的話題量的。 在這個網絡剛剛興起的年代,孟懷遠的滿分作文在廣泛流傳,并且收錄在好幾個作文書里面,因為長相實在初中,無形中竟然成了第一批的校園偶像。 夏越在這個時候才露出點笑模樣,這些天,他都一直在害怕,孟懷遠早就打定主意不念大學,害怕他高考的時候沒好好考,不過現在看來,成績還是很逆天的。 陳澤考的也不錯,走個一本不成問題,但是他是真格的不打算上大學了,連工作都讓人找好了,只等秋天一到就走。 陳mama還是想讓他上學,跟他說就算是把房子賣掉也會供他上大學的,連陳輝都說,大不了自己不上學了,反正他學的也不是很好。 夏越也勸他,如果去念大學的話,自己可以借給他錢,而且上大學以后,也可以一邊打工一邊掙錢。 但是陳澤都拒絕了,鐵了心的不念了,他跟夏越說:“我跟孟懷遠不一樣,孟懷遠無牽掛,又是讀書的料,我呢,家里我媽這兩年身體也不好,陳輝也上學呢,我們兄弟兩個,怎么著,不得供出來一個啊,我當哥的,好意思讓我弟弟供我念書么?!?/br> 夏越還想說些什么,但是陳澤擺擺手說道:“我知道你家有錢,但這不是錢的事兒,我要是念大學走了,家里出點啥事兒連個人都沒有,我也不放心,不如趕緊掙點錢,讓我媽能輕快輕快,你能幫我一次,還能幫我一輩子啊?!?/br> 夏越見慣了陳澤的吊兒郎當,滿嘴跑火車的樣子,冷不丁見他如此,心里很不好受,他心里一直都記得,這個男孩子是會為了兄弟為了朋友,拿磚頭打架的人,如今他也跟孟懷遠一樣,從那樣的青蔥少年,長成了需要為自己負責為家里負責的男人。 康世鑫也從外地趕回來了,特地回來祝賀孟懷遠取得好成績。 他們能有兩年多沒看見康世鑫了,這下一回來,可把眾人給驚奇夠嗆。 陳澤揪著人連踹了好幾腳,大罵道:“以為你死在外面了呢,兩年都不回來?!?/br> 康世鑫嘿嘿的笑著:“我這不是回來了么,其實,就是不愛看我家那幫人的臉,所以不樂意回來?!?/br> 康世鑫回來了,眾人一是要給他接風洗塵,二是慶祝孟懷遠高考成功。 康世鑫,夏越,孟懷遠,陳澤,陳輝,李清然。 家門口這幾個小伙伴都去了,飯桌上,陳澤順利的喝多了,使勁兒的拍著孟懷遠的肩膀說道:“來,大才子,往后安橋區的希望全都寄托在你身上了啊,千萬不能讓哥幾個失望?!?/br> 大家都喝了不少,就連孟懷遠這樣自律的人,也有些喝的發暈。 最后康世鑫哭了。 有些人喝多了撒酒瘋,有些人喝多了直接倒頭就睡,而有些人喝多了,一瞬間往事上心頭,就喜歡哭。 康世鑫喝多了,在飯桌上說了真話。 這么兩年,康老大都沒給他拿過一分錢,他早就不念書了,一直在外地打工呢。 夏越心里發酸,問他出了這樣的事情,怎么不早點告訴他們。 康世鑫搖頭,說:“總想混出點名堂來以后,再回來,但是在外面太難混了,前兩天聽說孟哥又考了狀元,我真高興,真的,明年?。?!明年夏越,夏越你也考狀元,那我更高興了!” 康世鑫拉著夏越的手,一直絮絮叨叨的說著當年夏越對他好,夏越給了他五塊錢買吃的。 望著夏越俊俏雅致的臉,似乎有很多想說,卻說不出口。 他雖然哭了,雖然別人都說他喝多了,但是他卻覺著自己清醒的很。 其實,好像所有人都喝多了,但又都清醒著。 至少夏越很清醒。 他們都很開心,放肆的歡笑,毫無芥蒂的在飯桌上說著別人小時候的糗事,總是有著說不完的話題,回憶著小時候,半夜去半山腰的烈士陵園玩捉迷藏,把陳輝一個人忘在里面了,去安河的盡頭去抓蝌蚪回來養,最后只有康世鑫能把蝌蚪養出腿來,而現在安河的盡頭建了個化工廠,從前的安河已經變成了臭水溝,別說蝌蚪了,連根草都養不活。 安橋也重新返修了,他們以前經常趴著往橋下看的欄桿已經換了新的,那個舊的欄桿已經不知所蹤,上面還帶著陳澤用小刀刻下的第一任暗戀對象的名字。 李清然和陳澤拼酒,最先喝掛的,期間,田青給李清然打了個電話,知道他喝多了,趕緊開車過來接他。 陳輝把他哥背回家,夏越跟孟懷遠送康世鑫回賓館。 他這次回來,都沒打算到家,更沒打算跟家里說一聲,只悄悄的回來,再悄悄的走。 把康世鑫安頓好以后,已經是半夜了,夏越長除了一口氣,覺著這次聚會有點像散伙飯似得。 馬上,孟懷遠要去念大學了,陳澤要去上班了,康世鑫明早七點的火車就得回去,吃完飯以后,就直接各散到天涯。 他們因為青春而群居到一起,但是當他們長大以后就散了。 這讓人很疼,很舍不得,因為那樣單純美好的,無憂無慮的,甚至璀璨的閃著金光的日子,再也…再也回不去了。 那是每個人都會有的遺憾,一代一代的接連傳承下去。 夏越不敢哭,也不敢奢求什么,因為這樣的疼,他經歷了兩次。 雖然疼,但是他只能幸福著,感謝上蒼。 在回家的路上,夏越靠在孟懷遠身上,這幾天第一次主動的跟他說了句話。 “哥,你獎學金下來了吧,我想要一臺筆記本電腦,我媽不給我買,你給我買唄?!?/br> 一副財迷又小摳的樣子。 這個念頭,這可是頂頂金貴的東西了,因著電腦還未大肆普及,貴的要死,而且想要買還得從外地發貨過來,本地都沒有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