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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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晉原隨即下了床,去西邊那間屋,找出一張信紙來,用左手寫了些東西上去,然后他把這張紙仔細看了一遍,最后勾唇笑笑,折起來放進自己的褲兜里。 隔天,丁小甜上了課回家,用鑰匙打開門,推開門后,在屋里的門檻下邊發現一張折好的紙條。 紙條上寫如果丁小甜不想被人檢舉她倒買倒賣,進行資本主義活動的話,那就拿五十塊錢出來,在三日之后的下午三點送去村后小青山的那一棵大青岡樹的石板下面。 三日之后是星期天,那天丁小甜不上班,想要敲詐的人也很可能不上工。 看到這一封敲詐信,丁小甜是又生氣又緊張。 信紙是普通的信紙,村里面的村民寫信都用這樣的紙,而上面的字也寫得歪歪扭扭,一些字寫錯了,一些字是用拼音代替的,可見,這個人文化不高。 丁小甜推斷,是不是村里某個缺錢的年紀偏大的人寫的,目的就是想敲詐錢財。 但是,自己能給他錢,能讓他敲詐嗎? 第58章 不用說,絕對不給敲詐者錢,是丁小甜第一的選擇。 因為給錢意味著承認,意味著自己害怕。 如果你都示弱了,那么敲詐者很大可能會再次敲詐,到時候你又該怎么辦呢? 而如果不給敲詐者錢,那么他就很可能真去舉報。 如果他向村里舉報,可能村干部不會當回事,畢竟村里的人,公社的人,城里的人大家以物易物,換取生活物品,這種事情每天都在發生。 丁小甜拿肥皂和膠鞋等來給村民換雞蛋,這是以物易物。 去探親的一個多月,還有最近的一段時間也沒有換過。 只要不牽涉到使用貨幣交易,這個投機倒把就說不上。 況且,她換來的雞蛋以及錢等都放在隨身空間的儲物箱里,就算這個人去公社舉報了,公社派人下來查,那也不會在她的屋里搜到什么東西,無論是錢還是雞蛋都沒有。 不過丁小甜會算上一筆小帳,把自己回娘家之后獲得的收入以及支出都算算,然后剩下有點兒錢的話就會放屋子里的柜子里了。 只有沒有實物,也沒有什么過多的錢在家里,她也沒有在信用社里開賬戶存錢,這個搞資本主義活動,投機倒把賺錢的帽子就扣不到她頭上。 出現了這張敲詐的紙,倒是讓丁小甜早做準備了,算好小賬,想好該怎么應對了。 以及她會保存這張紙,等著公社的干部來查的話,就把這張紙給人家,那么這可是實實在在的證據,牽涉到敲詐。五十元錢,在這個年代金額可是不算少,要是抓到敲詐者,那么被判上幾年坐牢也說不定。 也就是說,敲詐者搞不好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己挖坑埋自己。 老實說,做好應對準備的丁小甜對于誰是這個敲詐者,真得比較感興趣。 只不過這件事發生之后,她以后不能再換雞蛋賺錢了,但是她自己的雞生的蛋依然可以換她需要的一些日用品,比如肥皂膠鞋勞動布的衣服等等。 她現在培植的木耳每個月會給她帶來固定的相當于代課老師一月的工資,這讓她即使不去當代課老師,甚至她丈夫不給她寄錢來,她還是會有錢用。 更何況還養了雞,養了豬和羊,隨身空間里面的地可以給她提供一定的糧食和菜油黃豆等。 她能保證自己和孩子的生活水準,不管是在娘家,還是以后回到婆家都不會求人,能夠過得下去。 所以該來的盡管來吧! 想到這里,丁小甜把這張寫了敲詐的話的紙張折好,放到隨身空間的箱子里面去好好保存。 日子繼續,很快就到了星期天。 丁小甜該干嘛干嘛,中午吃完飯之后,帶著孩子午睡一會兒,然后起床鎖了門,抱著孩子去了新屋那邊,找母親聊天說笑去了。 潘晉原難得地昨天晚上回家,星期天一整天都在家呆著。 平時要是有個星期天,他基本上都會在知青點,跟其他的知青們一起玩。 丁小蘭看他今天在家,挺高興。 潘晉原提議說下午要不去釣魚,要是釣到魚晚上就吃魚。 丁小蘭立馬答應了,馬上出去找出來兩根釣魚竿,那兩根釣魚竿是她大哥丁建軍以前給她還有弟弟丁建國做的。 前進村小青山下正好有條小河,河里也有魚,不管是潘晉原也好,還是丁小蘭也好,以前都曾經去河里釣過魚。正好現在天氣也不錯,兩人就去找了釣魚竿,拿著魚簍在中午飯之后,去了小青山下的小河邊坐著釣魚。 潘晉原挑了個地方,在那里坐著釣魚,正好可以看到小河對面小青山上面半山上的那棵大青岡樹。 兩人坐下釣魚之后,潘晉原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手表的時間,大約兩點二十左右。 從村里的丁家老宅到他跟丁小蘭坐著釣魚的地方,大約需要二十分鐘,于是他推測,丁小甜要是害怕,拿出五十元錢,放到對面半山上的大青岡樹下面的石板之下,可能再過二十分鐘到半個小時就會出現了。 要問他為什么在聽到丁小蘭說的那些之后產生了要敲詐丁小甜的念頭。 第一,一開始丁小蘭向他表示好感時,丁小甜是非常反對的人,在潘晉原看來,這是看不起他。 第二,他確實缺錢,以及跟丁小蘭擺酒結婚,把手上不多的二十多元都花完了。丁小蘭又老是在他跟前抱怨沒錢花。 第三,他認為丁小甜拿得出來五十元錢,而且他認為丁小甜跟村民以物換物,的確存在牟利的可能。只要自己一寫敲詐的信去,丁小蘭這樣一個丈夫沒在身邊的女人會害怕,找不到拿主意的人,更容易被敲詐到。 現在他跟丁小蘭裝著在小青山下的小河邊釣魚,選擇了一個可以觀察到對面半山上大青岡樹上的位置,就可以看到丁小甜有沒有送錢來。如果送了錢來,他會告訴丁小蘭,他給了她一個驚喜,在對面半山上的大青岡樹下的石板下面。 于是丁小蘭會去抬開石板,找到那五十元錢。 假如有人藏在附近看是誰去取出錢,那么就會看到是丁小蘭。 潘晉原判斷,如果丁小甜要跟家里人說有人敲詐她,最可能是丁家人會藏在某處觀察誰去取錢了,試問丁家人發現了是丁小蘭去取錢,他們會怎么想,會怎么辦? 不管他們怎么想怎么辦,跟他都沒關系。 他可以斷定,丁小蘭被發現了去取出五十元錢,丁家人發現是她去取的,責問她,是不是寫了一封敲詐的信,她會否認她沒有,但也不會指認是自己寫的。 還有如果丁小蘭說她去取錢,是因為聽了自己的話去取的,那么他正好借此跟她大鬧一場,不要這個女人了。 畢竟丁下蘭沒跟他辦結婚證,兩人雖然有事實婚姻,可是沒受法律保護,說斷就可以斷。 所以敲詐之后,取錢這件事,無論往哪個方向發展,都會達到他的一個目的。 不過,他也想過,如果丁小甜在看了自己的敲詐信之后,并不來送錢,他要再寫舉報信去舉報丁小甜嗎? 他有點兒猶豫拿不準。 畢竟他是敲詐在先,舉報在后。 并且這一封舉報信肯定要寫去給公社的領導才行,公社領導看了,派人下來調查,丁小甜也會把那一封敲詐信拿出來給人家看。 除非證實敲詐信和舉報信不是同一個人寫的。 這樣一來他就需要去找個關系很鐵的人來寫舉報信,只有字跡不同的兩封信,才會讓他置身事外。 關系很鐵的人,他只相信上海同來宜南插隊的李志文。 不過,李志文,潘晉原拿不準,他愿意寫舉報信不。 因為如果是李志文寫舉報信,除非他正義感很強,要不就是這件事能讓李志文得到好處。 沒有好處,李志文肯定不會參與到這件事情里的。 甚至從他曾經替丁小甜傳話來看,李志文對丁小甜還有一定的好感。 李志文之外,就是丁小蘭這個跟他擺酒,形成了事實婚姻的女人對他徹底的盲從了。 只是丁小甜可是她jiejie,要讓她寫信舉報親jiejie,她肯嗎? 除非她傻了,不然她不會干。 并且把這種舉報的事情說出來,讓第二個人知道,就怕有泄露的一天,到時候他就要跟丁小甜還有丁家的人其他人結仇了。 至少在現在這個階段,他不想得罪丁家人。 跟丁小蘭擺酒結婚之后,無論是住的還是吃的都比知青點好,再加上還有丁小蘭這個百依百順的小妻子,滿足他的需要,比單身一個人要好些。 更何況,他還是有點兒忌憚丁小甜的丈夫是軍隊干部。 不過沒有敲詐到錢,讓他有挫敗感,就此放棄顯然也不可能。 他認定丁小甜拿肥皂等日用品來跟村民們換雞蛋,數量比較大,這肯定是存在牟利的可能的。 只要寫舉報信去,公社的干部下來調查,丁小甜一定會倒霉。 不說被公安抓去判刑,就是被抓進去幾天,名聲也沒了,代課老師肯定也干不成了,只能灰溜溜地回婆家去了,在前進村這里肯定也待不住了。 這對于相當討厭丁小甜這個所謂的二姐的潘晉原來說肯定是一個好消息。 敲詐不到她的錢,讓她倒霉下,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他又想到,幸好一開始,他是用左手寫的敲詐信,裝成一個寫錯別字沒文化人的筆跡。 現在他只要用右手寫一封舉報信,那就是完全不同的筆跡,肯定可以蒙混過關。 所有的對策都想好了,潘晉原開始行動了。 此刻,他頭戴著草帽,坐在小河邊,裝著釣魚,不時往對面小青山上的大青岡樹下看上兩眼。 很快二十分鐘過去了,沒看見丁小甜的身影。 三十分鐘過去了,還是沒看到丁小甜。 四十分鐘。 已經三點了,到了他寫的敲詐信上規定的時間,可是丁小甜還是沒來。 潘晉原有點兒失望,同時還有點兒憋火。 耐著性子又等了半個小時,看看手腕上的手表上的時間,三點半了,丁小甜還是沒來。 意思就是丁小甜不理會他寫去的要錢的信,人家根本不理會他的威脅。 丁小甜的強硬出乎潘晉原的意料,讓他有很強的挫敗感! 怎么能輸在一個當地的女人手里呢? 他可是從大上海來的高中生,再怎么也比這里的人更聰明啊,更何況丁小甜只不過是個女人。 潘晉原暗暗握緊了手,一氣之下,他用手中的釣魚竿重重地拍打河面,濺起一片白色的水花。 剛好,坐在旁邊的丁小蘭看到一條魚咬鉤了,給潘晉原用釣魚竿拍打河面的動作一驚,魚兒就脫鉤跑掉了。 丁小蘭有點兒惱火,就問他:“你干嘛?不好好釣魚,還把我快要釣上的魚給驚走了。而且,是你提議來釣魚的,可是現在我都釣上來三條魚了,你還一條都沒釣上?!?/br> 潘晉原不回答她,把手里的釣魚竿一扔,轉身就走。 丁小蘭見狀,趕忙站起來問他:“你去哪兒?不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