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倫理
自從學了黃裕生老師的課程以后,對倫理學有了關注。 前幾天在學習強國里,看有關大腦研究最新成果,有一篇文章講的是器官研究的倫理意義。 干細胞通過培育分化自組裝成各種類似人體的三維結構,可以制造出肝臟、胰臟、胃、心臟、腎臟,甚至乳腺等在內的各種類器官。其中。人腦類器官引發了一些倫理學思考。培育人腦類器官可以用來研究我們大腦內部發生了什么,我們和其他的動物的不同,找到我們之所以成為人類的真相。但研究人員在研究過程中,發現了這些類器官中檢測到大腦活動的腦電波。 我從倫理的角度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以自然方式造出的人(也就是男女結合,母胎成長)和實驗室造出的人有什么區別?(克隆類器官) 后者沒有父母或者只有名義上的父親或者母親。 這里引發一個思考,父母又是個什么樣的概念。父母作為孩子的創造者除了監護孩子的義務,對孩子有什么權利? 孩子本身又有什么權利和義務。他無需承擔的那部分責任,他也沒有相應的權利,那這部分責任誰來承擔。監護人?受害者?全社會?國家?教育機構? 實驗室創生出來的人他的監護人是誰?會不會被當做物品或者財產、食物等來對待? 他又會怎么對待與他被創生出方式不同的人類? 又延伸思考了倫理學和性的問題,如果沒有孩子和繼承權的問題,那么兩性互相取悅自己的身體,問題在哪?與其他的擁抱,撫摸,這些行為有什么區別?又是怎樣定義的? 我們為什么不能擁有這方面的自由?是男權社會造成的法律造成的?自身觀念造成的道德因素造成的還是其他? 一個方面一個方面去討論。把問題拆了,解決完分步,再整合起來。 對于小組和心里咨詢。建立什么樣的倫理?為什么要建立這樣的倫理?也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