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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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安安直接被無視,感覺有點丟臉。 不把她放在眼里是吧,她大步流星走到更衣室門邊,直接攔在朱盞面前,氣沖沖地說:“菜鳥,我問你話呢!” 朱盞抬起幽深的眸子,冷聲道:“讓開?!?/br> 許安安不爽她的目光,更不爽她說話的神態:“瞧你這衰樣,沒有金剛鉆就別攬這瓷器活兒,乒乓不是你這樣的人能打出頭的?!?/br> 她這樣的人,沒有好的條件,夢想只能在現實面前卻步。 朱盞從許安安的眼里,看到了燒灼的妒火。 而許安安從朱盞的目光里看到了不甘和憤怒。 十五歲,最是要面子的年齡,剛剛她們說的話,讓她感覺沒有面子,她不以自己的貧窮為恥辱,卻也受不了別人以此來羞恥自己,羞辱她的夢想。 朱盞突然放輕松了語氣,隨意道:“不是想知道,跟沈昂打球,是什么感覺?” 不等許安安回答,她湊近了她,在她的耳畔意味深長地說:“沈昂特別溫柔哦?!?/br> 她又挨個掃周圍女生一眼,沉著調子:“但是,只對我一個人?!?/br> 女生們愣住了,沈昂能跟“溫柔”這倆字搭上邊,簡直顛覆她們的認知。 可是聯想到沈昂每天給她做體能訓練,打球的時候,倆人有說有笑的模樣,的確是前所未見。 他只對她一個人,溫柔。 許安安柳眉倒豎,雖然極力壓抑,不過看得出來,她氣憤又嫉妒。 不患寡而患不均,都是迷妹粉絲,他卻只對她一個人好。 朱盞不客氣地錯開了許安安,走出門去,通體舒暢。 然而,不遠處的轉角邊,沈昂雙肩包單背,倚著墻,側頭看向她離開的背影,眉心擰了起來。 “沈昂特別溫柔哦!” “但是只對我一個人?!?/br> 他抬頭望向疏影橫斜的窗外,心里仿佛是溜進了夏天的最后一陣風。 夕陽暮沉,夜色鋪天蓋地席卷而來。 華燈初上的商業步行街,沈昂手揣在兜里,漫不經心地走在前面,溫崇跟在后面。 “蟲子?!?/br> “嗯?” “你覺得我溫柔嗎?” 溫崇眨巴眼睛,正要仰天大笑三聲,沈昂立刻反悔,對他打了個響指:“算了,記憶清除?!?/br> 真是惡心的問題,他自己都受不了。 溫崇看著路燈下他寂寞蕭條的背影,艱難地咽口唾沫。 雖然溫柔這個形容詞,跟過去的那個王八蛋沈昂還真的是八竿子打不著一起去,但是在他問出這句話的瞬間,他的眼神,還真的有了那么點溫柔的感覺。 神了。 “聽說三葉草上新款運動跑鞋,看看去?”溫崇追上了沈昂。 “隨便?!?/br> 他似乎有心事,神情恍惚。 轉過一個街角,倆人走進了三葉草門店,溫崇拿著新款鞋試柔韌度。 “這雙怎么樣?”他揚起鞋子問沈昂。 沈昂流連一排排的衣裝前,漫不經心地“嗯”了聲。 太敷衍了吧! 溫崇放下鞋子,走到沈昂邊上,說道:“你逛的是女裝區??!” 沈昂又極其不走心地“嗯”了一聲,拎起一件女式的白色運動服,前后看了看,在自己身前比了比,似不大滿意,放了回去。 他認認真真逛女裝的模樣,看得溫崇眼睫毛都要掉下來了! “昂神,你...” 沈昂又順手抓起一個粉色的鴨舌帽戴在自己的腦袋上,站在鏡子前左看右看,扭頭問溫崇:“怎么樣?” 溫崇頗為悲壯地點頭:“好看,像個小公主?!?/br> 沈昂終于嶄露一絲難得笑意,看著鏡子里戴帽子的自己,目光柔情似水:“真的?” “嗯!” 最后沈昂買了那頂粉色鴨舌帽,心滿意足地走出了店門,溫崇緊盯著他的背影。 鬼上身! 女鬼上身,一定是! “去訓練室?”沈昂回頭問他。 “啊,突然想起,我mama叫我回家吃飯了!我先走了!”溫崇抓起書包落荒而逃。 “不是才吃了嗎?”沈昂站在街頭,莫名其妙。 一個人踩著月光和自己的影子,在街頭百無聊賴晃蕩了半個小時,終于還是決定回家。 沈昂的家住在南城東的湖畔別墅,大大的花園洋房面朝湖面,依山傍水,小區的環境清幽雅致,湖風陣陣。 他推開門,恰逢一家人熱熱鬧鬧地吃晚飯。 沈昂一進門,對面飯廳里一家三口同時抬起頭來。 他的父親沈毅,年輕的繼母喬熙珠和小學四年級的弟弟沈揚。 “回來了?”沈毅語調生硬又嚴肅。 “嗯?!?/br> 繼母喬熙珠立刻殷勤地要去給沈昂拿碗添飯:“餓了吧!一塊兒來吃飯?!?/br> “你讓他自己去,又不是沒手腳?!?/br> 沈毅一見沈昂就沒好臉色,還在為他從省隊退出的事情生氣,好多天了。 “吃過了?!鄙虬荷袂榈?,從茶幾下面拿出索尼psp,躺在沙發上玩游戲。 “混帳東西?!鄙蛞銢]好氣地罵道:“不吃飯就去練球!別在這兒礙眼!” “別氣?!眴涛踔槿崧暤溃骸八柧氁惶炝?,回來休息休息?!?/br> 沈昂瞥了飯廳一眼,委實感覺他們更像是一家人,而自己不過是個外人,與這個家其樂融融的氣氛實在格格不入,所以他才不怎么愿意回來。 “揚揚上了四年級,學習能跟得上?”沈毅問自己的小兒子。 “可以的?!眴涛踔闈M臉驕傲:“昨天開家長會,老師還當眾表揚他作文寫得好呢?!?/br> “哦?”沈毅驚訝地看向沈揚:“揚揚作文寫的什么?” 沈揚是個白白糯糯的小團子,眉清目秀,絲毫沒有繼承沈毅輪廓的粗獷,倒是跟喬熙珠的秀氣一脈相承。 “快去把作文拿過來給你爸念念!”喬熙珠催促他。 沈揚興奮地小跑上樓,拿了作文本下來,對沈毅朗聲念道:“《我最崇敬的人》?!?/br> 沈揚聲音軟軟的,柔柔的,普通話也很標準:“我最崇敬的人,是我的哥哥沈昂,他的乒乓球打遍天下無敵手!特別厲害,我以后也想成為像哥哥一樣的人!” 沈昂抖了抖雞皮疙瘩,加大了游戲的音量。 沈毅冷哼了一聲:“你哥沒出息,甭學他!” 喬熙珠立刻推了推沈揚:“誰讓你念這篇?你得滿分的那篇作文,不是寫的《我最喜歡的小動物》,把那篇念給爸爸聽?!?/br> 沈揚又翻了翻作文本,朗聲念道:“我最喜歡的小動物,名叫呆呆,是家里的金毛狗,它特別溫順,從來不咬人,它最喜歡的人是哥哥,因為哥哥特別厲害,乒乓球打得特別好,??!我真想成為像哥哥那樣的人,將來打乒乓,成為世界冠軍......” 沈毅臉色更難看,沒好氣地說道:“你哥在這樣鬼混下去,別說世界冠軍,大學都不一定能考上?!?/br> 喬熙珠戳了戳沈揚的腦袋:“算了,吃飯吧?!?/br> 沈揚放下作業本,繼續扒飯,拿一雙機靈的眼珠子,偷偷地望向客廳,茶幾上只有一個小小的游戲板,孤孤單單,早已經不見了沈昂的身影。 他的心里突然空落落,不是為爸爸不愿意聽他的作文,而是因為... 他好像又惹哥哥不開心了。 第9章 飛沙走石 夜色寒涼如水,一勾冷月,若隱若現地浮在云端。 沈昂的心情非常不美麗,他在庭院的木質地板上,對著一堵墻練習拍球,砰砰鏘鏘,寂寥地回響在濃郁夜色中。 大金毛呆呆就坐在他的身邊,腦袋隨著白色的乒乓球的移動,有節奏地望過來,又看過去, 一個不小心,球滾到了金毛的身邊,它瞅向沈昂,拿前掌踩了踩球,伸嘴就要叼。 “呆呆?!鄙虬侯H有威嚴地喚它一聲。金毛立刻將嘴收回去,同時大掌將球一推,球立即滾到了沈昂腳邊。 “乖?!彼湟痪?,撿起球繼續練習。 “這個家,也就只有你,笨得要死還喜歡我?!彼唤浶泥寺?。 呆呆察覺到沈昂語氣的變化,立刻走過來,用腦袋去拱沈昂的腳,求撫摸。 沈昂踢開拖鞋,用柔軟的腳掌踩了踩呆呆的腦袋,算是愛撫。 又打了幾拍子,頓覺索然無味,他收起球拍回房間,躺床上望天花板發呆。 心煩意亂。 當初去省隊,有一半的原因是為了逃離這個家,逃離老爸的管束。 從小他就知道,自己沒有mama,mama在生他的時候,因為突發的羊水栓塞,去世了,很多年以后,家里又來了一位女主人,沒多久,有了個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