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聚會
“請進!”陳歌將吳夢請進墨雅居。 兩人二話不說,直奔餐廳。 吳夢不愧是一個吃貨,眼里就只有那桌子菜。 “香味就是從這幾盤菜傳出來的?”他訝異地道。 “如果沒有意外,應該是吧,除了這些,我也沒做別的了?!标惛钄偸?。 不可思議,幾道簡單的菜而已,居然能發出那么誘人的香味,吳夢越來越有興趣了。 他端詳著桌子上的佳肴。 色澤漂亮,香氣宜人,雖然擺盤不是很講究,但就單單以菜本身的顏色來看,就能讓人食欲大開。 西紅柿與雞蛋的融合,茄子經過高溫后散發出的獨特菜香,涼拌黃瓜的清爽,仿佛靈魂都沉浸到了云顛。 吳夢看向幾道菜的眼神,如同色狼看到一個剝光了衣服的絕世美女,眼睛都快掉出來了。 “我,我可以吃了嗎?”他請求道。 “當然!”陳歌擺了一個請字禮。 得到允許,吳夢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黃瓜,閉目,慢慢品嘗。 美食家吃東西,注重儀式。 吳夢已經忘我了。 陳歌汗! 搞不懂這些藝術家,吃個飯而已,有必要這么夸張? 他搖了搖頭,準備夾菜吃。 “叮叮叮~” 很不湊巧,他的手機響了。 今天是怎么了?想吃個飯這么難嗎? 陳歌無奈放下筷子,打開手機。 陳在田的來電! 按下接聽鍵。 “喂!有事快說,我正吃飯呢?!?/br> 電話那頭,傳來了熟悉的,刺耳難聽的聲音。 “吃飯?你還在家呢?” 陳歌道“啊,怎么了?” 陳在田道“吃什么飯???小子,你不會忘記了,今天要干什么了吧?” “要干什么?”陳歌道。 回憶了一下,他還真記不得今天要干什么了。 “同學聚會!你真忘了?前幾天就已經和你說過的啊?!标愒谔餂]好氣地道。 “啥!”陳歌噌的一下跳起。 他一拍腦門。 這幾天忙著種菜,確實忘了這事。 “我還真忘了這茬,是今天嗎?” “可不就是今天,趕緊的,都快開始了,哥幾個就差你了沒來了?!标愒谔锏?。 “地址在哪?”陳歌問。 “吉利大酒店!”陳在田道?!澳憧煽禳c來啊?!?/br> 吉利大酒店,可是西紅市排名前十的高檔酒店,也算一處不錯的聚會場所。 “嗯,我盡量吧,掛了?!标惛璧?。 放下電話,他看著對面,自己沉浸入美食海洋的吳夢,欲言又止。 想開口趕人吧,又不好意思。 糾結了半天,眼看著天色已晚,他終于鼓起勇氣,要送客。 “那個,打擾一下?!标惛璧?。 “有什么事嗎?”吳夢問。 “這個菜還可口吧?”陳歌道。 “當然!”提到菜,吳夢眼睛在發光?!斑@是我吃過的最簡約,也是最好吃的菜之一了,我和你講,這桌子菜,哪怕是沒有刻意擺盤,可色香味俱全,樣樣不缺…” 說起菜,吳夢開始滔滔不絕地說道。 “……” “可口就好?!标惛枘挠行乃悸犨@些恭維的話。 “那個…” “兄弟,有話直說,就憑你這桌子菜,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眳菈襞牧伺男乜?。 “我現在有急事,要不改天再請你吃一頓?”陳歌道。 你都快吃了十分鐘,才吃了幾塊? 見過磨嘰的,沒見過吃一塊黃瓜能吃個五分鐘的。 看兩分鐘,吃一分鐘,回味…還要兩分鐘。 真無語。 看著桌子上的菜,陳歌估計吳夢能吃上一個月… 實在太慢了! 如果吃飯像我一樣狼吞虎咽,別說十分鐘,三分鐘都能搞定,像你這樣…我真等不了了。 “啊,有急事?”吳夢有些失落,戀戀不舍地看著桌子上的菜。 “可惜了!” 他習慣性思索了片刻,接著道“我有一個不情之請,我可以打包嗎?” 陳歌還以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吃飯我是不能陪你了,不過打包嘛,小事情?!彼齑饝?。 “多謝!”吳夢欣喜若狂。 陳歌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個打包盒,挺精美的。 送走客人,陳歌換上一套干凈的衣服,就出門了。 尷尬的是,因為時間已經很晚了,馬龍山的公交車停運,而的士車,等了好久都沒來。 陳在田那邊,又催了好幾次。 找順風車找不到。 實在沒有辦法了,陳歌只好回到自己的別墅,坐上那輛,一直停在車庫里的法拉利。 點火,起飛! “豪車就是豪車,開起來就是舒服?!?/br> 路上很順暢,除了吸引不少人的目光和鏡頭外,沒什么特別的。 到了吉利大酒店附近,陳歌把車停在了一個距離不太近的車庫,步行去酒店。 在他認為,同學聚會可不是攀比的場所,他怕同學看他來法拉利過來會誤以為他是為了炫耀而來。 同學嘛,平平淡淡的關系就好。 再說了,這車也不是自己買的,是別人送的,沒什么好炫耀,而且今天他也不想開這輛車來,一切都是不得已。 走了七八分鐘,他到了吉利大酒店門口。 陳在田就在門口等著,除了他,還有幾個面容熟悉的,臉上卻多了幾分成熟的同學。 陳俊也在其中。 陳歌,陳在田,陳??! 同寢室的室友,曾經被班里人戲稱為“三陳”啤酒。 他們三個的關系,也很鐵。 用一句貼切的話叫做“異父異母”的親兄弟。 看到兩個老朋友,陳歌很高興。 洋溢著笑容,走了過去。 陳在田和陳俊見陳歌過來,也笑容滿面地迎了過來。 “你和小俊可真難請,磨磨唧唧半天才來,以前在學校參加活動也是,現在還是這樣,這是服了!”陳在田道。 “搞得好像你以前很積極似的?!标惛璋琢岁愒谔镆谎?,道。 “今天我比你來得早吧?!标愒谔锘貞?。 “別來無恙!”陳俊道。 三個人,三陳兄弟,又聚在一起了。 這個場景,讓陳歌想起了大學的生活,真的讓人懷念,不免有種…時光荏苒的感傷。 “得,你們三個,都一樣好嗎?!边@時,一個國字臉,身穿別扭西服,還自我感覺良好的男子帶著自信的笑容走了過來,笑著道。 有人穿西服很帥,而有的人,說實話穿起來就很別扭,就如走過來的這個人,曾經陳歌大一學期的班長,向世超! 他穿西服很別扭,可一直都自我感覺良好,大學的時候就這樣,現在估計還沒改過來。 陳歌對這個同學還是有點印象的,這個人什么都好,毛病就是喜歡吹噓! 就因為喜歡裝逼,人緣不太好,和他玩的大都是表面兄弟。 雖然是一個班的同學,可陳歌和他沒多大交集,因為陳歌不喜歡那種性格的人。 “比不得超哥,你那時候,可是學霸級別的?!标惪〉?,也不知道是嘲諷還是真的夸。 可向世超卻當真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