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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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新的畫面出現在腦海中。 在一間像是化學試驗室的大房間里,bill就坐在她對面,從攤開的醫藥包中抽出一枚手術刀,用火焰和酒精消毒,很快將她的手臂皮膚切開一道口子,并將一枚不知是什么的膠囊嵌入其中,最后縫合。 那針法很是獨到刁鉆,bill手勢靈活利落,同時還對她解釋道:“這種針法比較復雜,但縫紉細密,只要處理得當,加上這種吸收度最好的線,后期不會留疤?!?/br> 緊接著,樊小余就聽到自己無所謂的回答:“留不留疤我倒是無所謂?!?/br> bill:“好歹是女孩子,沒有愿意留疤的。何況以我的醫術,你應該對更有信心?!?/br> 樊小余不禁笑了:“不愧是你會說的話?!?/br> 一輪縫合很快結束。 樊小余仿佛在半夢半醒之間,手下意識的摸向小臂,卻沒有摸到任何傷口和硬物。 下一刻,她就聽到自己問:“還剩一個,你認為哪里最合適?” 什么還剩一個,膠囊? bill答:“腰側?!?/br> 隨即,她就脫下外面的緊身衣,露出里面貼身的運動款內衣,很快趴到一張臺子上,雙手抬起在額前合攏,并將額頭壓在手背上。 bill抬手,探手著她腰側皮膚的厚度和彈性,說道:“這里的脂肪比較厚,離主要血管比較遠,如果只是從外面刺穿皮膚,將膠囊刺破,恐怕不會很快和血液融合?!?/br> 樊小余:“那么我就用刀割開傷口,把膠囊拿出來口服?!?/br> bill:“恐怕這種方式最快速,所以第三枚膠囊應該是最后才會用到的,如果遇到萬一,你的選擇順序應該是手臂,鎖骨,腰側?!?/br> 樊小余:“行了,動刀吧?!?/br> 緊接著就是同樣的一次膠囊植入。 一直到縫針緩解,樊小余又聽到問:“bill,我很好奇,你這樣的刀法,在陽光成到底有幾個人可以媲美?” 陽光城……什么陽光城? 這里不是月光城么? *** 樊小余一下子驚醒過來,頻頻喘氣,背脊越發的濕,連緊貼著的那塊墻壁都被捂熱了。 但她還沒有完全喪失理智,抬起一手去摸腰間。 本以為會像是觸摸手臂一樣一無所獲,可下一秒她卻碰到一小塊凸起,只是那凸起不明顯,需要用指尖將腰部皮膚向里按壓才能碰到。 而且就在對應凸起物的表皮上,還能摸到很容易被忽略的一道劃痕,像是幾乎快要長好的傷疤…… 樊小余遲遲沒有說話,對面的bill不禁出聲:“小余?” 樊小余一怔,應道:“我還在?!?/br> bill:“你……沒事吧?” 又是幾秒的沉默,樊小余突然開口:“bill……我很好奇,你這樣的刀法,在陽光成到底有幾個人可以媲美?” 她的聲音很輕,還帶著一絲不確定。 bill聽了豁然愣住,開口時聲音有些飄忽:“……算我在內,有三個?!?/br> 樊小余:“哦,另外兩個是誰?” bill:“監獄里有一個?!?/br> 樊小余:“我知道……是十幾年前轟動一時的連環分尸案的元兇?!?/br> 連環分尸案,什么連環分尸案…… 樊小余又一次甩頭。 *** 另一邊,bill眼前卻像是出現了幻覺,視覺漸漸失去了焦距,腦海中的畫面卻分外清晰,緊接著身體也感覺到不一樣的溫度,就像是已經離開了鐵皮屋,到了另外一間廢棄的屋子里。 氣溫有些高,墻壁斑駁,地上鋪滿了廢報紙,屋子正中間有一張簡陋的手術臺,旁邊還有一個放置手術器具的小木桌和一個吊瓶架,除此以外再沒有其它擺設。 而躺在手術臺上的男人,是清醒的。 男人雙目大張,眼球上掛著血絲,寫滿驚恐,嘴巴雖然被封住了,卻透過布條發出“嗚嗚”聲,同時拼命搖著頭,像是在祈求他放過。 然后,bill拿起一枚針管,往旁邊的吊瓶里注射。 他對男人解釋道:“這是高濃度的體能劑,保證能讓你支撐到親眼看著我拿走你身體里的最后一塊內臟?!?/br> bill的聲音冰冷且不近人情,根本不像是從他嘴里發出的。 隨即,bill拿起手術刀,在男人的胸膛上切開第一道口。 他的每一次下刀都經過比例考量,分毫不差,而且需要手法的快狠準做配合,以胸口為中點,將胸膛處的皮膚一分為二,左右兩端切割一致,掀開后平整的貼在手臂上。 然后,bill將男人的臟器按照左右平均的重量比例取走。 最后再用電鋸將男人的雙手被切掉,刀口整齊,而且均在手腕上五公分處下刀。 一切都極致完美,達到黃金比例。 而且**解剖不同死尸解剖,表皮切開也不會像死尸的皮膚因失去彈性而有不同程度的卷曲,這會直接破壞比例美感。 bill放下手術刀,雙手垂下,手套上的血液滴在地上,他又一次的對上男人的眼神,那雙恐懼的眼睛里全是絕望…… 男人發出咬字不清的聲音,是對他最后的控訴,像是在說——“魔鬼”。 而bill卻聽到自己說:“手術成功,時間凌晨兩點三十分十七秒……現在,你可以死了?!?/br> *** 黑暗中,bill霍然驚醒。 鼻息間聞到的是自己身上的漂白水味,緩慢的抬起雙手時,依然不見五指。 然而,他卻仿佛看到了手上的鮮血…… *** 同一時間,時夜追著另一道身著一身黑衣的身影,拐到了岔路口的另一邊,時夜清楚地看到樊小余追著bill去了,他便將目標定在這個陌生人身上。 與此同時,時夜也飛快的在腦海中搜尋對這個人的印象。 單看背影和身高,像極了bill,可是那即使隔著一段距離也能感受到的戾氣卻絕不屬于bill,不僅駭人還透著濃烈的殺意。 時夜不禁想到lili ai的死狀,以及方才bill手中拎著的旅行包,那里面顯然是裝著方彤的尸體。 看來,這兩樁命案的兇手不是bill,而是這個人。 起先他斷定bill百分之九十九是兇手,卻遲遲不愿揭破,原因就出自這百分之一的意外。bill的性格實在不像是連環殺人案的真兇,可所有證據又齊刷刷指向他……直到這個男人出現,一切豁然開朗。 可bill為何要和這個人在一起,還要打掩護,他們是什么關系,可以這樣生死共存? 追了一段距離,也不知是時夜腳下加快了,還是對方刻意放慢了,兩人竟然越來越近,直到快要追到巷子口時,眼瞅著那個男人就要沖出去了。 誰知,男人卻突然止住了腳步,還回過身。 男人停下,時夜也跟著停下,保持距離。 如果真要這樣沖上去廝打,時夜一定不是對手,何況對方手里還拿著一把手術刀,那把刀不知道飲了多少人的血,倒不怕在這里再多一個。 時夜一邊喘息,一邊估量形勢,他知道自己時間不多,這個男人也大可以就這么沖出去,淹沒于人海,可男人卻選擇停下來,顯然是有話要說,又或者給他提問的時間。 至于為什么,時夜將此解釋為,這種有殺人癮的變態殺人犯都會有一種炫耀的表現欲,殺了人,尤其是像這樣手法講究的殺了人,必然不會一個人獨享成果,有的會回到案發現場回味,有的會告訴第二人,有的會留下一點紀念品,最離譜的就是將線索透露給警方,巴不得將此登上媒體頭條,收貨大眾的恐懼和關注,以獲得滿足感。 時夜迅速作出判斷,這個男人不是第一種會回到案發現場的,那樣的殺人犯屬于下等。 自然,他也不會笨的留下紀念品,這等于直接將犯罪證據帶在身上,而這么長時間以來這個男人都沒有被抓獲,說明也不是這一種。何況對于這個男人來說,再也沒有什么比再次殺人更值得紀念的了。 至于通過上頭條獲得滿足感,太拙劣,直接否定。 那么就只剩下一種,找第二人分享果實。 但通常來說,這種方式最難達到,也最富有挑戰性。要培養一個可以分享這種秘密的人,必然要經過最固若金湯的信任,即使是親兄弟親父子也很難達到這樣的程度。而富于挑戰則在于,可以分享的人必然也有同樣嗜血暴戾的內在,否則如何志趣相投,既然嗜血暴戾那么就會有內訌的危機,最終可能不是落入法網,而是狗咬狗一起滅亡。 可時夜卻認為,bill不是那個擁有嗜血暴戾的同伙和幫兇,可偏偏他又是這個男人分享戰果的存在,這一點實在矛盾。 *** 想到這里,時夜已調整好呼吸,開口道:“我見過你?!?/br> 是的,時夜確定自己見過這個男人,雖然他頭上戴著一頂鴨舌帽,帽檐壓得很低,加上背對著巷口的光線,又身在幽暗的巷子里,讓人一時之間難辨容貌。 可時夜就是認定,這個男人就是出現在他那天“靈魂出竅”的夢里的身影。 雖然,時夜還不能解釋自己為何靈魂出竅。 反觀阿坤,乍一聽到這四個字先是一怔,但很快就認定是時夜在虛張聲勢。 “不可能?!?/br> 他動手那天只有一個目擊者,已經躺在旅行袋里了。 何況如果時夜真的看到了,為何不對警方說? 誰知,時夜卻分外篤定,唇角還帶著一絲若有似無的笑:“命案當晚,你在上樓行兇之前,現在一樓的吧臺和bill有過一番爭執,是不是?” 阿坤又是一怔,已不再像之前那樣冷靜,同時握緊手里的刀。 這時,就聽時夜繼續道:“你在二樓行兇之前,以bill的名義約了lili ai,在她準備好紅酒浴等你時,你迅速沖進去將她一刀斃命?!?/br> 時夜邊說邊舉起雙手,在空中擺出阿坤殺人的手勢。 “就像這樣……從頸部動脈噴射出來的血濺向四周,唯有你蹲過的地方和后面很干凈,是你的身體擋住了。但很快,bill就出現了,他決定帶你離開?!?/br> 時夜話音一頓,同時注意對面男人的一舉一動,他的表情雖然看不清楚,肢體語言卻能說明一切,顯然正處于警戒狀態,還夾雜著憤怒。 幸好,男人的站姿一如方才,并沒有呈現攻擊姿態。 時夜知道自己不應該在此挑撥,他很容易就成為下一個刀下亡魂,可不知從哪兒涌出來的莫名其妙的好奇心和不怕死的賤招兒心態,偏偏就將他當時木頭樁子一樣牢牢地釘在地上,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嘴。 “bill掩護你離開party,他走的正門,但是監控錄像并沒有拍到你,這說明你走的后門或是跳窗。不過沒關系,雖然大貓家的監控路線沒有拍到你,但是對面那個應該不會再漏掉了……” 時夜唇邊的笑意漸濃,邊說邊抬手指向男人的側后方。 阿坤也下意識的回了下頭,迎著光,正好看到外面馬路邊的小超市,而小超市的正上方一個攝像頭高高掛起,正對著巷子口。 阿坤這一回頭,恰好露了正臉。 可時夜剛松了口氣,就見男人回過頭來,臉上浮現出詭異的笑:“提示一,我走的也是正門?!?/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