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節
短暫的寂靜之后,廣場上擠滿了喧鬧的笑聲,花車巡游的演員們笑容明媚地和所有人鞠躬致謝,汗水從他們的頰側滑落到下巴上。 藍森和連恰也停了下來。 音樂停止后,夜晚又變得安靜起來,雖然仍然有其他人閑聊的聲音,可終究比剛才要安靜多了,一時間,像是魔法般的熱烈情緒退潮一樣散去,藍森終于意識到,他再繼續像這樣牽著連恰的雙手,會是一件讓雙方都有點尷尬的事情。 那是只有在魔法期限內才被允許的特權,至少現在只能如此。 藍森默默地松了手。 掌心一下子就空了。 連恰雙手撐著膝蓋,彎下身子大口喘著氣,好一會兒才緩過來:“現在……現在體力可真是不行了啊,想當年……中考,高考,體育考試我也……我也是拿滿分的……” 藍森笑了一下,沒出聲,他也稍微彎下身,伸手輕輕拍了拍連恰的背。 “沒、沒事啦哈哈哈哈……咳咳咳……哇沒事……”一邊喘不過氣而咳嗽,一邊訕訕笑著。 又過了一會兒,連恰徹底緩過來了,雙臂向上大大地舒展了一下,開始有心情和藍森喋喋不休地講那部動畫了。 “所以,公主超厲害的,什么都會,而且非常非常樂觀也很勇敢!” “她頭發可長啦,跑步的時候要抱著一大堆才能跑,后來王國的小孩子給她梳了很大一根辮子,垂得拖地呢!” “我最喜歡跳舞那里啦,看了好多次,每次都想著,有機會一定也要那么跳一次,一定會很開心的!但是……” 連恰抿著嘴笑了,左晃晃右晃晃,像個不倒翁似的。 “……一直都沒有那種機會啦,那么大的廣場,還有合適的音樂,而且如果旁邊有別人的話,那就太尷尬了呀,所以幸好是藍森先生,果然那么跳一次會很開心啊?!?/br> 女孩垂著眼睛,并沒有看著藍森說出這句話。 藍森覺得幸好自己沒被看著,不然他臉上的表情就要暴露他的內心了。 就算知道只是被當做朋友,但親耳聽到連恰把他劃歸到“不是別人”的范圍內,他還是很高興。 天黑之后很多游樂項目都停了,看完了花車巡游,也沒什么其他的表演可看,兩個玩了大半天的人終于決定打道回府。 藍森把連恰送回了學校,直接開車進了學校大門,在離宿舍區稍有距離的地方,他靠邊停了車,連恰抱著背包下了車,彎下腰,隔著車窗沖他笑笑:“真的不用送啦,走回去很快的?!?/br> “……” “我會記得的,回了宿舍給你發微信!” 藍森點了點頭,示意連恰先走。 然后他坐在車里,看著女孩走過一段距離,拐了個彎進了宿舍區,看不見了,這才松了剎車,向前開,拐彎,掉頭,回家。 半路上他的手機微信響了,紅燈的時候他打開手機看看信息,發現果然是連恰發來的報平安,還跟著一個賣萌的表情。 他的表情變得柔和起來,翻了個兔斯基表情發過去。 [藍森先生也是,安全到家了和我說一聲啊]那邊傳來這樣的回復。 后方的車不滿地摁了喇叭,藍森才反應過來綠燈亮了。 到了家,關好門,按亮電燈,藍森還沒換鞋,就站在鞋柜旁邊,給連恰發了[我到家了。]的信息過去。 連他自己都覺得自己真是太著急了,那副一秒鐘也多等不了的勁頭令人發笑。 等了一會兒,微信下方更新了一條新回復:[安全到家就好~(≧▽≦)/~] “…………” ——算了,笑就笑吧,怎么發笑都無所謂了。 另一邊,某個女生宿舍里,許蕓蕓望著忽然抿嘴笑起來的連恰,覺得心里像被一百只貓爪子使勁兒撓:“……你笑什么呢?” “誒嘿嘿,沒什么啦,突然就想笑?!边B恰頭也不抬地說,眼睛卻直盯著手機屏幕。 貓的好奇心也許害不死人,但一定會急死人——許蕓蕓深刻地體會到了這一點。 但如果她不急死,白菜可能還是會被嚇回來,所以她只能選擇憋死自己。 許蕓蕓懷著復雜的心情主動轉移話題:“剛才我們說到哪兒來著?”她也真忘了。 “啊,剛才說到,我和藍森先生說了,我大概不會喜歡任何人的,難得地和他聊了聊這個……你知道,我能把這樣的事情告訴他,我覺得我可能真的對他很親近了?!?/br> “……你說這個干嘛?無緣無故的?!?/br> “因為下午的時候,被人誤認成男女朋友了?!边B恰放下手機,雙手托著腮,“藍森先生好像很苦惱的樣子,我想他應該是不喜歡被這么誤認,畢竟他和我說過他不會戀愛或是結婚,萬一……萬一他誤會我喜歡他,肯定會覺得煩惱的!所以我就想,告訴他我不會喜歡任何人,讓他安心一點嘛?!?/br> “……”許蕓蕓覺得自己一肚子話不知當講不當講,更不知道該和誰講,“你怎么知道他一定就……” “嗯……我覺得我能明白啦,完全明白?!?/br> “……” “藍森先生肯定是……”連恰垂下眼簾,輕輕地說,“……不希望給任何人帶來麻煩啊?!?/br> 因為她知道其他人都不知道的秘密,所以她才比任何人都要明白。 第二十九章 (上) 藍森一早收到了來自爺爺的回信。 和他相比,他的爺爺對電子產品和新鮮科技反倒更加得心應手,說不出他們誰才是更加老古董的那一個。但無論是爺爺,奶奶,大伯還是爸爸,都一致認為在整個家里,和爺爺最相像的人就是藍森。 藍森也這么認為,他們非常合拍,而在他最為低沉痛苦的時候,是爺爺讓他有勇氣從無限的自我否定與自責中走出來,在各種程度上,他一向認為爺爺是最了解他的家人。 而且也只有他們是藍色的眼睛,這確實相當難得,按普遍情況而言,他本該也是黑眼睛的。 打開郵件,依然是滿屏的德文——除了奶奶,爺爺對家里人都習慣用母語交流,在奶奶去世后,他們更是很少聽到爺爺那口字正腔圓的中文了。 就是那種“外國人開口嚇死中國人”的程度。 電子回信不算長,加上開頭結尾剛好占滿一個手機屏幕,爺爺簡略地重復了一遍夏天會來看望他,又興致勃勃地詢問藍森“那么你的女孩是什么樣子呢?我非常好奇”。 最后,爺爺說他很高興,因為萊納斯也終于墜入愛河啦。 藍森對這個名字哭笑不得——雖然寓意似乎不錯,可他只會想起史努比里面抱著毯子的小男孩。幸好也只有爺爺會用這個名字稱呼他。 他簡略地回了信,卻在要形容連恰的時候犯了難,想了很久也沒有什么合適的字句——他總不能把一瞬間自己腦海里出現的畫面都打印出來吧——最后他寫道,在郵件里很難形容,但如果你來得早一些,說不定能見到她,那時候你就知道她有多好了。 寫完之后,藍森懷著有點促狹的心情按了發送,心想著終于有一天不是爺爺和他喋喋不休奶奶的事情,而他也可以反擊一次,說他喜歡上了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 ——最好的女孩子不是只有你遇到了,爺爺。 藍森自己沒有明確的自我意識,但在他的青春期,他總是聽爺爺翻來覆去念叨和奶奶的事情,那種溫柔的愛意與快樂感染了他,這讓他幾乎在某種程度上養成了和爺爺一模一樣的性格——對待喜歡的人這一方面。 他心情很好地合上手機,背上包,出門。 短暫的假期已經過去了,他的工作生活也恢復正?!艘患?,一件讓他每每想起來,就由衷感到快樂的事情,仿佛整個世界都跟著歡快起來了。 藍森想起連恰說過,能喜歡上什么人本身就是很幸運的,他驚嘆著對方說出口的每一句話都有其正確性,覺得這真是不可思議,難怪爺爺總是說奶奶說得有道理,看來這些事情在哪里都是一樣的。 他到達藍色森林的時候,時間一如既往的早,剛剛準備把門打開,卻發現門把手上卡著一個信封。 藍森愣了一下,很小心地觀察了一下周圍,并沒發現什么可疑的人,他伸手把信封拿起來,翻了個面,見上面寫著“藍森收”。 “…………” 藍森有點頭大,又有點慶幸,如果是當面交給他,那情況就比現在麻煩多了。根據他開店以來的經驗判斷,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是封情書。 稍微拆開看了一眼,確認結論無誤,藍森就又把情書裝回去了。 他對待這類問題一向是冷處理的態度——微博上起哄的評論從來不回,店里面偶爾被人開玩笑調戲從來不理,收到的情書一律扔掉不予回應,極偶爾的,當面的告白,就點點頭發一張標準的好人卡。 既然打從心底接受了孤獨終老的事實,那就沒必要在這些事情上多花心思。就像那些情書,或真或假地承載著寫信人的心意,他依然看也不看就轉手扔掉。 看了之后也是扔,不看也是扔,對他來說,既然一開始就不打算有所回應,那么拆看就毫無意義——可能會得到幾句糟蹋女孩子心意之類的差評,但他并不在意。 幾年下來,他的高冷成了一個標志,漸漸的,對他有所期待的女生少了很多,更多的是聽說了他紋絲不動的作風,轉而把他單純當作只可遠觀的對象來欣賞,藍森覺得這樣很好,彼此各退一步,拉開距離就能減少很多麻煩。 因此,情書這種東西,還真是久違了。 但這并不能阻止藍森把情書扔進垃圾桶里,只不過不扔在店里,他會帶回家扔在家里,防止萬一有人看見可能產生的麻煩。 藍森把情書裝進了背包,走進店里,像往常一樣開始他一天的工作。 謹慎地開口說了一句話,桌子椅子們還是乖乖地挪動清潔著,和往常沒什么不同,藍森稍稍放了心,確定這時候還沒出什么岔子。 這段時間里,連恰來藍色森林的次數頻繁了一些,并且會待得時間更長,她好像把這里當成了一個個人自習室,帶著書包電腦在窗邊一坐就是很長時間,有時候對著電腦噼里啪啦地碼字,有時候攤著書本苦兮兮地寫作業,還有的時候干脆推開東西,趴在桌上睡一覺,睡著睡著還迷迷瞪瞪會轉個腦袋換個方向,一拱一拱的,藍森每每看見都忍不住為這樣的場景發笑。 當然不是嘲笑的意味。 而藍森最高興的時候,是連恰不寫作業,也不寫小說,也不睡覺了——那時候她就會放著東西在沙發椅上,自己湊到吧臺邊上來,有位置就坐著,沒位置就扒著吧臺站著,要么和藍森閑聊幾句,天氣不錯啦作業好難啊新想到的靈感很棒可是卡文啦,要么捧著藍森遞給她的飲品甜點吧唧吧唧吃,一邊吃一邊瞇起眼睛稱贊,煞有介事像個美食評論家一樣。 但不會有美食評論家只給好評不談缺點的。 “藍森先生,你好厲害啊?!庇幸惶?,連恰這么感慨著。 “?”他覺得這句話真是很久不見,但依然為自己得到連恰的夸贊而高興。 “因為我覺得你做什么東西都特別好吃,而且特別特別快?!迸褍芍皇值闹讣獯钤谝黄?,疊成小塔尖的形狀,笑瞇瞇地解釋。 ——那是當然的了。 他稍微得意地這么想著。 而在這樣平靜的日子里,某一天清早,藍森再次在店門把手上發現了一個信封,信封表面的“藍森收”三個字,字跡和他幾天前扔掉的那封如出一轍。 又來了啊。藍森毫無波瀾地想,面無表情地把這封情書也丟掉了,這次連拆開確認都沒有。 過了幾天,又是一封情書,依然別在門把手上,只是這一次信封上還噴了香味濃烈的香水,信封表面更加直白地寫著“藍森我喜歡你”。 看來是發現了藍森不看就扔的舉動,就言簡意賅把話寫在外面了。 藍森不知道其他收到情書的人都是什么反應,因此也無從對比他的行為是否過于冷漠——或許對于寫情書的人來說是的,可他一向我行我素,不在意的就是不在意。 這封情書比它的前幾任做出了多一點的貢獻,因為濃到嗆人的香水味,成功地讓藍森皺了皺眉,然后它也被毫不留情地扔進了垃圾桶。 退一萬步講,這又不是連恰寫的情書,為什么要看? 話說回來,有一天連恰真的給他寫情書的話,他可能需要花點力氣控制自己不要笑得像是生了病,或是不要手舞足蹈,也不要太過心不在焉打翻碗盤什么的。 放任自己的思緒像個未成年的傻小子一樣撲騰了一陣子,藍森搖搖頭,把那堆幾乎飄到云端的心思搖出腦海,接著削他的蘋果。 因為上一次得知了連恰最喜歡的水果是蘋果,他難得地想烤個蘋果派,削皮去籽之后把蘋果切成一大堆小塊撥到一邊,發現還多剩出半個。 想了想,他把剩下的半個蘋果切成幾瓣,每一瓣又削了幾刀剔出小兔子的形狀,煮了一點巧克力醬出來,用牙簽插著兔子蘋果,裹了巧克力醬晾干,弄出一盤黑亮光澤的巧克力兔子來。 藍森滿意地把這盤意外的收獲放進冰箱,打算等連恰來了給對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