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節
雖然沒有交談,但是氣氛卻很和諧。 云挽打開微博,悄悄地把手機背著夜千巖。畢竟“夜千巖是我男神我要嫁給他”什么的微博名字,太羞恥了…… 哦哦,主頁上又有不少小伙伴在公布男神的行程了,果然是工作狂,滿滿當當的,從大年初一就開始排起了啊…… 誒不對,這都已經初五了,男神還是沒上班過??? 云挽此刻有點暗爽,嘿嘿,你們都不知道,男神就在我旁邊看電視呢吧。 于是在夜千巖的角度上看,云挽正在捧著手機淺笑,畫面還挺美的。 想起了她放在他那里的內存卡,夜千巖說:“這幾天我修好了新年會的圖片,一會兒你到我那里去看看?!?/br> “好??!” 晚飯云挽果然是大顯身手,爺倆吃得非常歡暢,而且有洗碗機,以后也不用云挽洗碗了。 她隨便披了件衣裳,就跟著夜千巖去了隔壁,他打開電腦,桌面迅速切換到了圖片文件夾。 云挽好像看到了桌面是自己的照片……不過她馬上搖搖頭,怎么可能,一定是她眼花了。 ☆、第29章 夜千巖用來儲存照片的文件夾,名字很中規中矩,就叫“小葵花新年會”。 打開文件夾,云挽見里面都是活動照片,因為她是站在夜千巖身邊的,所以探著身子看屏幕,幽幽的光打在她鏡片上,亮晶晶的。 她的頭發也有快兩個月沒修剪了,長得很快,有點長,她隨便動動,發絲就能輕輕地掠過夜千巖的臉頰旁,帶著輕輕淡淡的檸檬香味。 夜千巖自然地拍了拍身邊的位置:“坐下看?!?/br> 云挽乖乖應著,可是等坐下后,她才猛地察覺,她竟然距離男神這么近! 天啦嚕,手腳都不知道該怎么放才好了。 于是為了轉移注意力,她將所有的目光都放在了屏幕上,夜千巖正伸手幫她一張張地翻著照片,云挽坐的規規矩矩,有點像是她幼兒園那些等著分果果的小朋友。 看得出來,夜千巖拍攝每一張照片,都是用了心的,而且這些照片在簡單的修飾下,更顯得精致,連云挽這個總和小朋友們見面的老師,都連連驚呼:“這張好萌!我要傳到手機里發朋友圈!” “啊,這張也好萌!小公主什么時候嘟嘟嘴的,我都沒注意到!” 翻閱到中間,還有小朋友們的合照,有一張就是夜涵和小公主站在一起,兩個人不知道在說身悄悄話,小公主站得靦腆,夜涵還往前微微探著身子,看著就像是要親小公主一樣。 夜涵從剛剛開始也湊過來了,小腦袋卜棱卜棱的,一看到他自己,就興奮得不得了,還央著夜千巖翻回去,讓他多看兩遍。 不過夜千巖沒遷就他,一直都在關注云挽的情緒。 這張和小公主的合照,夜涵顯然也是非常喜歡的,可惜他沒有手機,不能發朋友圈了,于是他和夜千巖說:“等老師發了朋友圈,叔叔你去點贊!” 云挽哈哈笑著,順手揉了一下夜涵的頭:“小朋友什么都知道?!?/br> 她小的時候就知道吃和睡,哪會玩手機啊。 說話的時候,因為沒看夜涵,她揉過夜涵的頭,又專注地看屏幕,夜千巖保持翻動照片的頻率不變,卻盯著夜涵的頭看了好幾眼……好像是在羨慕什么。 等照片翻到后面,云玩的臉色慢慢變了。她怎么不知道,夜涵還拍了這么多她的單人照?明明都是在參加活動,可是他就是有種很神奇的能力,將別人全部都變成了背景板。 尤其夜千巖修這幾張圖片很上心,關鍵是她自己都不曉得,一面對鏡頭就僵硬的她,還能被拍的這么好看! 說來她那個微單就是為了拍攝活動圖片才買的,平常她都用手機自帶的美圖軟件,因為微單的像素太高,她實在是不會用,每次拍出來的照片,感覺優點沒有,缺點都放大了。 誰知道,相機到了夜千巖手中,能拍出效果這么不一樣的照片呢! 夜千巖是鏡頭的寵兒,非常能經手得起考驗,而云挽竟然也成了其中的一員,她怎么能不吃驚? 身邊的男人也在注意云挽的表情,他清楚地看出了云挽的欣喜,想到他每一次摁下快門時的心情,他覺得一切都有了回報。 等到全部翻過,云挽才呆呆愣愣地看向夜千巖,張了張口問道:“你怎么還拍我了……” “你是他們的老師,出境不是很正常的?“ 云挽心想,怎么能算是正常呢! “但是藍文軒也是老師啊……” 聽到這男人的名字,夜千巖淡淡表示:“他沒有你上鏡?!?/br> 好吧,這也算是個理由,可是云挽左想右想,都覺得不大對勁兒。 最后夜千巖問:“看到這些照片,你不開心么?” “當然開心!”云挽著急地說過,馬上不好意思地低著頭,覺得她反應實在是太大了。 夜千巖恐怕不知道,每一次和他接觸,云挽的內心都在經受巨大的考驗。 一想到他親自給自己拍照修圖,讓她在鏡頭前變得像是一只完美的小精靈一樣,云挽真是得死死控制住自己身體內的洪荒之力,才不會擁抱親吻他。 夜千巖提著的心,也放了下來,他對云挽微微一笑:“開心就好?!?/br> 他的笑容太難得,云挽不由得看得癡了,沉默許久后,她才反應過來,感覺雙頰火辣辣的,她馬上轉頭看向別的地方。 她小小的身子還有點心虛地往旁邊挪了挪,男神的魅力實在是太大,靠近一點,就如同有星星之火落下,瞬間成燎原之勢。 夜千巖將照片打包好,然后詢問了云挽的郵箱,給她發送了過去。 云挽又鄭重地和他道謝,夜千巖笑了笑:“能給你們拍照,我也很開心?!?/br> 回到新家,云挽躺在床上的時候,整個人還是癡傻的狀態。 笑了好半天,她才拿著電腦把照片下載下來,又折騰到了自己的手機中。 然后她打開微信,開始給白甜發送圖片。 白甜看到照片上的小精靈,贊揚了一句:“拍的比你之前在影樓的好看多了?!?/br> 云挽自己也驚呼道:“是吧!我從來都不知道,我竟然這么上鏡!” 她要給自己的顏值打個九十分!嗯,男神是一百二! 白甜把照片都保存了下來,云挽美美噠,像是個小仙女。而且能拍攝出這樣照片的人,一定是對云挽用了心的。 于是白甜問道:“是誰給你拍的?” “嘿嘿,是男神啦,你知道的,他也是個圈內有名氣的攝影師呢?!敝徊贿^攝影師的名字被超模的光環所掩蓋了,云挽越了解夜千巖,就越覺得他厲害。 白甜倒是吃了一驚,不是驚訝于夜千巖會攝影,而是驚訝于他對云挽的態度。 于是白甜反復確認:“他還不知道你是他的粉絲吧?而且你們正式認識,好像也沒有多長時間?” 上次云挽遇到劫匪也是,白甜看夜千巖的態度,根本就不像是對于普通朋友。 云挽軟乎乎地回答:“是啊,年前那會兒才見到的,怎么了?” “既然他不知道你是他的粉絲,怎么對你這么好?是不是在追你?”白甜問道。 “怎么可能??!”云挽直接回了她兩個嘆號,還猛地從床上坐起來,信誓旦旦地和白甜解釋,“男神就是高山之巔的白雪,可遠觀不可褻玩!他怎么會喜歡上我這么平凡普通的姑娘!” 白甜不了解夜千巖,但是云挽這么說了,白甜也沒和她爭執什么。 她自己的朋友,她會多上心的。 而且云挽不知道,她有多可愛多招人疼。 “先不說他,你也回來了,新房子找好了么?” “找好啦,”云挽很是感激地說,“這次多虧了男神,他將夜涵爸爸的房子借給我了,而且嘿嘿……就在他的隔壁哦?!?/br> 這回輪到白甜一個清醒,盯著手機看了半天。 無奈地捂著眼睛,白甜有些生夜千巖的氣,她剛剛該說,要照看自己的朋友,結果一個不留神,她都快被夜千巖給叼回窩了! 白甜馬上給云挽打了一個電話,冷靜地說:“夜千巖介紹你住在他隔壁,肯定沒安好心,你說你怎么就上當了呢!這么直心眼!” 云挽嘟著嘴,有點不開心地說:“男神人可好了,你別這么說他,再說了,我喜歡了他那么多年,知道他對女孩子都是什么態度,在他那個圈子中,有那么多漂亮女人,他怎么也可不能看上我這根草的,你就放心吧?!?/br> 白甜還是不放心,想勸云挽搬走,但是云挽不愿意。能和男神住隔壁,這樣好的機會,她這輩子可能都不會碰到了。 白甜有些恨鐵不成鋼,但是她也知道云挽喜歡了夜千巖那么多年,之前夜千巖還為了救她受傷了,云挽肯定不會輕易離開他的。 如果夜千巖知道她們倆的談話,肯定也會表示,我也不能讓讓云挽走啊。 云挽一遍又一遍地和白甜保證,她會保護好自己,會擦亮雙眼,不讓別人傷害自己,白甜才算是放心了些。 然后云挽問起了案子的事情,因為證據確鑿,她覺得很快就能定罪了。 “你真的要指控他殺人未遂呀?”云挽不大懂法律,但是她知道這男人就是個入室搶劫嘛。 “案子的事你就不用管了,等出了結果,我會告訴你的?!背吮匾奶峁┳C據之外,白甜都不準備讓云挽參與到這件事中。 而且她還察覺到,除了她之外,還有夜家的勢力在給警方施壓。夜容與和云挽從來沒見過面,應該是不熟悉她的,那這次出手的,很可能就是夜千巖了。 云挽不好再問,被白甜叮囑了兩句后,掛斷了電話。 后來這件案子,還真的沒需要云挽再cao心,所以當她聽說那個劫匪被以殺人未遂判處九年有期徒刑的時候,是真的很驚訝,她沒想到,會判這么多年。 劫匪選擇在過年犯罪,定然是很需要錢的,前兩年的得手讓他也積攢起了一些錢財,本來是要給自己找律師辯護的。 按理說他只要出的起錢,就能找到律師,可是約好的三個律師都放了他鴿子,他就意識到事態的嚴重了。 ☆、第30章 那三個人,事后還給白甜來道歉過。畢竟在帝都流傳著一句話,和誰打官司都好,千萬不要碰到白甜。 他們還哪里敢給一個罪犯辯護啊。 這次白甜出手,入室搶劫加殺人未遂,情節嚴重,直接讓他判了一個十九年,圍觀了這場案子的不少律師都嘖嘖表示,沒想到案子還能這么辦。 關鍵是白甜一點沒鉆法律的空子,一場仗,打的漂漂亮亮。 有些同行是疑惑為什么白甜會接這樣的案子,多番打聽才知道,原來那位受害人,是白甜多年的好姐妹。 他們在心中默默地位劫匪點了根蠟,心想,白甜的人你也敢動? 對,那受害人叫云挽是吧,我們下次見到了她,也得繞路走啊。 有白甜的保護,云挽很快就從這場入室搶劫的陰影中走了出來,在新房子中,也越來越適應。 最初她會那么興奮,都是因為住在了男神的隔壁,包括和白甜發消息那天,她編輯了朋友圈發送后,躺在床上半宿都沒睡著。 夜千巖是最先幾個給她點贊的,不少學生家長還在朋友圈留言問,還有沒有他們家小朋友的照片,他們覺得照的很好看,想要洗出來放在相框中。 云挽第二天電腦登陸微信,將她挑選好的照片發送到微信群中,不少家長看過后,還艾特夜千巖,表示感謝。 嗯,自從和男神比較熟悉后,她就把他拽到小群中來了。 雖然這里都是很成功的人士,但是聊天的內容都是和孩子有關的,云挽總是能里面看到些啼笑皆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