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節
作者有話要說: 林樂樂:不要看我不要看我。 戴利克:說出來說出來不要讓我套話。 伊登:……報告好難寫,報告好難好難。 ====== 感謝砸雷的小天使~ 鏡子君扔了1個地雷 投擲時間:20160718 17:11:47 ☆、第71章 林樂樂并不打算向戴利克坦白什么,醫生,阿紅小姐,甚至摩爾根老師她都愿意向他們說實話,但是如果是戴利克和伊登,她并不想讓他們知道。 她不想讓他們覺得她懦弱,這是一種沒有原因的羞恥。 即使腿因為疼痛還在顫抖,林樂樂還是努力撐了墻認真看向戴利克,表情倔強,氣勢上面一點也沒有輸。 戴利克盯了她良久,舒眉嘆了口氣,軟下態度,“是心理問題?有多久了?” 林樂樂依舊采取了回避策略,“只是不適應,過幾天就能好?!?/br> 戴利克顯然并不認同她的看法,但是依舊皺了眉沒再說什么。 伊登從布萊恩老師那里回來的時候看起來憔悴不少,顯然被寫報告這件事弄得夠嗆。林樂樂看他拿回來的草稿狂笑,“你去了那么久就寫了這幾句話?” 這個反應引來伊登的怒視,他覺得“這幾句話”顯然侮辱了他的奮進,“我是非常努力地寫出了好幾句話!” “好好好,”林樂樂表示理解,睜了死魚眼給他指明一處,“把這個錯字改改?!?/br> 有誰能想到比這個還羞恥的事情?伊登不甘心地去改錯別字。 林樂樂還惦記著去參加那個能夠自由跳舞的節日,可惜她腿不方便,去玩也不能盡興。 大晚上的林樂樂就在想啊想,越想越憋屈,傍晚時候從伊登那里搜刮的手機終于有了用處,開始看看最近發生的事情。 林樂樂她原本的手機在被馬特帶走的時候就被沒收了,后來從路先生那里得了一個又被收了,回到基地提出過讓阿紅小姐幫她買個手機,她會付錢,結果被身體需要休息這一原因而一拖再拖。 好久沒上微博,林樂樂還是比較興奮的,登錄了幾次終于成功上去,一時間鋪天蓋地的消息撲面而來。 這些大量的信息來自于讀者的,支持者的,反對者的,還有被單獨放置于一欄的艾米。 林樂樂第一個點進艾米的消息,前面還是普通地在和她說一些事情,后來又問她為什么一直不出來,再后來她似乎情緒越來越低落,可是她也不愿意說得明白,東西都說的模模糊糊的。 林樂樂皺眉,看到艾米給自己的信息最近的也是一周前,上面問她是不是已經厭惡有關omega的話題了。 她回復了艾米。 【之前忘記賬號密碼,一直沒能登錄?!?/br> 艾米并沒有像之前一樣幾乎24小時在線地飛速回應,林樂樂微微有些失落。 她戳進去艾米的頭像,看到她微博也不怎么更新了,下面有關心的留言,也有各種猜測。 林樂樂重新開始翻看那些人發給自己的信息。 可能因為在電視上報道過的原因,她粉絲飛漲,很多關注她的人似乎很熱衷于和她討論omega的人權問題。 林樂樂略過那些詢問,就看到了有咒罵自己的人,說自己動搖了基本的“根基”,再忽略那些,還有些omega似乎把她當做知心jiejie了,問她如何改變固執的父母,他們也想更加融入社會自由選擇生活方向。 她微博的最后一條是分享的自己小說的更新,她點進去后才知道了自己為什么會被電視報導。 有一個在微博上很有名氣的評論家轉發了這條微博并且稱這篇文章以另一種風格定義了omega。 這位評論家之前在政界工作,頗有些地位,退休之后老人家依舊緊跟潮流,竟然慢慢開始朝著網紅方向發展,幽默而有風度很受年輕人的歡迎,他評論網絡小說還是第一次,并且是愛情小說,引起不少人的好奇與圍觀。 在這位評論家轉發了林樂樂的小說之后,微博上開始有人猜測這是不是國家對待omega的一種新態度的風向。 而就在這時……林樂樂斷更了。 大部分人認為林樂樂是覺得被推到風口浪尖不能承受棄文了,有人開心,有人覺得可惜。 原本林樂樂的小說雖然討論量不錯,但是因為她更新并不固定的緣故所以點擊掉的很厲害,她本人也沒有要簽約的意思,話題也偏向敏感,就一直那樣寫著。 有了這一次的大討論后炒出熱度編輯主動來找她,希望她能夠簽約。 林樂樂揉了揉頭,決定還是先放一放。 在翻看熱門的時候林樂樂發現最近的熱門事件還真是都繞著omega的,好幾個惡**件都影響不小。 看來大家真的開始越來越關注到omega的一些社會問題了,林樂樂覺得這算是個好現象,至少下面的評論并不僅僅是指責omega不檢點和該如何保護自己。 刷微博是個沒有盡頭的事情,強迫自己關了手機,林樂樂趴在枕頭上開始思考自己的小說,她只是想構思故事的想法也許可以更加有野心一些,嘗試著在里面注入一些自己的觀念,說不定這也不是很難被接受的事情。 她之前是這樣的性格嗎?她之前有著這樣的野心嗎?沒喲吧。 林樂樂盯著天花板發呆,也許她在某些地方也發生了改變,只是她未曾發現。 第二天的時候,伊登繼續去布萊恩老師那里寫報告,戴利克就推著林樂樂的輪椅去了中心花園,那邊環境不錯。 這邊植物和國內植物長得不一樣,顏色更加鮮艷美麗。 “真好看嘿,”林樂樂感慨,“如果能帶回家給爸媽看就好了?!币菜阌袀€禮物。 “帶不回去,”戴利克打消她的幻想,“氣候相差太大,帶回去也活不了?!?/br> 林樂樂干巴巴地說了知道了,一個白眼都不想給戴利克。 因為樹底下的原因,不算曬,但是空氣依舊是悶熱的,林樂樂用手在空中扇了扇給戴利克說她的見聞,“你們還沒回基地的時候,有天晚上下了次暴雨,還有閃電,真是有史以來最涼快的一次了!” “我們那里也有下雨,”戴利克在旁邊的石凳上坐下,微微瞇眼,“可惜當時大家都沒顧上感受?!?/br> “是哦,”林樂樂撓了頭,又想起自己當時的心情,“戴利克你們當時一定很危險呢,”她說到這里停頓一下,看了自己的腳尖,“這條路你會一直走下去嗎?” 昨晚關于omega的那些新聞再次涌上她的腦海,好的不好的,好像只要做了吸引眼球的事,omega就能夠成為備受攻擊的對象。這個群體需要英雄,好讓那些無限惡意而又膽怯的人閉嘴,但是這個英雄會是戴利克嗎? 她一開始想要看到的,不同于別人的色彩,如果迸發出來光芒讓他人看到,是不滅的日光還是剎那的煙火? “嗯?”戴利克側頭,有些不解。 “呃,你來學校是為了讓哥哥看到你的能力吧,你如愿成功通過測試,之后還會有一次選擇,你會繼續走下去嗎?這個時候的意義已經和當初不一樣了?!?/br> 林樂樂問得這么認真,戴利克反倒噗嗤一聲笑出來,“如果能夠依靠我來選擇,那就簡單了。我哥現在還瞞著父母,我的事被他們知道,一定會被鎖在家里家法處置的?!?/br> 林樂樂眨眨眼,“家法處置?是怎么個處置?”她還真的不知道那種家族的規則,難道是像之前電視劇《情深深x蒙蒙》里看的那樣拿個鞭子抽之類的?想到這里就不自覺得打個寒顫。 戴利克輕描淡寫地繞過這個問題,“倒是你,你不覺得害怕嗎?想要退出?” “沒有,”林樂樂的態度倒是相當堅定的,“我想繼續留下來?!敝笠怖^續留下來。 這個回答讓戴利克微微側目,“大部分人選擇這條路是為了將來回歸社會會有很多特權?!逼矫瘾@得權力和財富的一塊跳板,總有人愿意嘗試。 “我一開始也是這么想的,”林樂樂垂眼,“那個時候老爹千方百計想讓我來這里我其實還有點埋怨,他因為身體原因沒能通過選拔,所以一心把我送到這里完成他的心愿??墒乾F在,”林樂樂看了自己的手,上面還有著各色的傷痕,陽光下也依舊難看,“我覺得這樣也好,挺有意思的?!?/br> 她好像開始慢慢接受這些了,甚至開始期待之后的生活了,又會經歷怎樣的事,遇到怎樣的任務,見到怎樣的人。 為什么他們這些人回歸社會會被一些人偏愛,大概是“經歷”吧,他們經歷過其他人沒有的事情,付出其他人不用付出的代價,換來普通生活得不到的成長。 有的人歡喜于平淡,有的人熱衷于冒險,并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對錯。 “你喜歡這樣的生活,”戴利克輕輕搖頭,“這可不是個好想法?!?/br> “可不是么,”林樂樂瞇了眼睛,“可如果不是我這樣的人,根本不可能和你組隊吧?!?/br> 林樂樂這句話是在太靠譜了根本無法反駁,戴利克愣在那里。 “所以我們就不要互相嫌棄了,都是這樣的人,”林樂樂聳肩,“如果你不是‘冒險愛好者’,我們根本就不能相見?!?/br> “這樣啊,”戴利克唇角勾起弧度,“看來真是沒辦法的事情?!?/br> 林樂樂一臉你才發現的表情,很是大姐頭作態地做出了高傲的神情。 “如果你選擇堅持的話,那么我就陪你吧?!贝骼溯p聲開口。 “唔?好啊?!边@個時候的林樂樂轉了頭看到有風吹過,花瓣隨風微動的樣子,注意力已經被其他事物吸引而去。 自然也沒有看到的,戴利克看向遠處的,沒有焦點的凝望。 他想走的路,別人沒走過。 “對了!”林樂樂拍了戴利克的肩膀,告訴他一個“好消息”,“我讓二狗子幫你們買了當地的衣服,明天一起穿著出去玩吧!” “你們?”戴利克敏感地抓住了重心。 “我受傷了啊,”林樂樂理直氣壯,“當地衣服不太好穿,這種機會就讓給你和伊登啦!” “我拒絕?!?/br> “原來你是這樣不通情理的爸爸!” 作者有話要說: 還有一章……我去寫 ☆、第72章 不得不說,戴利克和伊登都很適合當地的衣服,完美地和大家融入一起。 “看上去真像一對情侶呢,”杰西這樣評價,一邊吹口哨一邊鼓掌。 “……為什么你們也會出現在這里,”伊登對于穿著這樣的衣服還是非常抵觸的,在認識的人面前,大部分人的羞恥心就格外的敏感。 “樂樂叫我們來的啊,”杰西攔過林樂樂的肩膀,“我們可是被邀請來的?!?/br> “人多的話可能比較熱鬧一點?”林樂樂小心翼翼地解釋,“而且杰西他們這一次幫助我很多,大家一起玩玩也挺好的?!?/br> 伊登的臉依舊不好看。 “只是一件衣服而已,”林樂樂更加小心,“之前學校比賽的時候那件粉色的套裝你不是還穿得挺開心的嗎?” “這件怎么能夠和那件比?粉色的顯然好看多了!”這一次是杰西和伊登異口同聲地反駁,看上去特別認真。 你們是認真的?林樂樂詫異地看著兩人,半天說不出話來。 “……還是離他們遠一點比較好,”戴利克建議。 不,怎么說呢,林樂樂突然覺得這可能是alpha的共性,比如直男審美之類的。 “蒂克你呢?”林樂樂詢問站在一邊看起來頗為不耐煩的蒂克,“你覺得粉色和這件哪個比較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