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節
終于有一天,阿兄出走了。 走的時候,拿走了家中一半的積蓄——那些都是換成美玉和珍珠,藏在母親曾經臥房的暗格里的。 那天早上,父親咆哮聲在偌大的庭院中回響, 各種詛咒從他嘴里滔滔不絕地冒出來,其用詞之惡毒仿佛詛咒的對象不是與他血rou相連的兒子,而是不共戴天的世仇。 我從沒象那一刻一樣討厭過父親。 甚至于,我開始懷疑那個滿嘴臟話的男人并不真是我父親——記憶中,那個寬厚慈愛的父親——而是某個道行高深的狐妖野鬼冒充的。 家鄉老人們平時說的故事中不是有嗎? 山野的妖怪和野鬼經常會攝取人的靈魂,然后,披著受害者的人皮混跡于人間。 晚上躲在自己房間的房間里,我開心得睡不著;一遍又一遍為阿兄祈福著,希望母親的在天之靈保佑他在外面一路平安,順遂。 沒帶上我,我一點不怨。 我家是商人,父親祖父都是從做游商起家的。自孩提時代就熟悉的家族發跡史讓我明白,風餐露宿的行商生涯艱苦而危險,顯然不合適攜帶女眷同行。 兩個月之后, 美艷的繼母生產了——是個男孩,一個健康漂亮的男孩。 父親興奮之極,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投向新生兒,整天抱著小兒子笑。 到這時,繼母在家族中的地位已不可動搖! 之前還會為我報一聲不平的叔叔伯伯嬸娘姑姑們,自此全都閉緊了嘴巴。 從這一刻,我以切身的苦痛弄懂了什么叫——母憑子貴! ★☆★☆★☆★☆ ★☆★☆★☆★☆ ★☆★☆★☆★☆ ★☆★☆★☆★☆ 最開始,親如一家人的乳娘被打發走了; 然后,情同姐妹的丫鬟們被賣掉了; 再接著,一箱箱綾羅綢緞從我的房間抬去了繼母的房間,很快變成件件華服,穿在后母身上,贏得父親無數的贊譽和更多的寵愛。 母親留給我的珠寶被沒收了,美其名曰‘代為保管’;可沒多久,就出現在繼母的發髻上。 我去找父親理論,卻只得到父親的責難,指責我不懂事不孝順——后母也是母;做兒女的向母親奉獻一些飾物,難道不是應該的嗎? 我氣結, 大哭著回房,哭了通宵。 繼母知道了; 第二天,看著我哭紅的眼睛冷笑著道:既然晚上睡不著,就干點活吧! 什么活? 舂米! 沒去殼的谷物倒在偌大的石盆內,用又長又重的木頭一下下砸。 不能砸輕了,輕了,谷殼脫不出; 也不能砸重了,重了,谷物會給壓扁,就不能吃了。 我從沒干過重活,當然不懂該怎么做。所以,第一晚就耗損掉一半。 父親下令將我一頓好打, 用了一個絕對光明正大的理由——糟蹋糧食。 ‘糟蹋糧食’在以農為本的大漢,屬于會遭萬夫所指的罪孽!任誰都挑不出理。 第二個晚上,還要舂米。 打了? 受傷了? 可活還是得干——否則,不給飯吃! 饑餓,是如此的難熬, 竟讓我在傷痛的情況下還能堅持著把米舂完——而且成績比第一次好了許多,這次,只損失了三分之一。 我進步了! 但還是免不掉一頓打,因為那個三分之一。 第三晚,四分之一。 第四晚,要舂的米量,多了一倍。 第五晚…… 十天后, 當聽到消息的堂姐急匆匆自婆家趕回、拉著我起滿了新繭的手放聲大哭時, 我竟能笑著反過去安慰她:別哭,別哭。既然這么艱難都熬過來了,以后的情況只會慢慢變好;至少,總不會更糟糕了吧! 聽了我的話,堂姐含淚笑著點頭。 可生活以其猙獰的面目告訴我:我當時——太樂觀了! 那年冬天,父親在摸黑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腿上劃開一條大口子,又淋了雨,到家就發燒了…… ★☆★☆★☆★☆ ★☆★☆★☆★☆ ★☆★☆★☆★☆ ★☆★☆★☆★☆ 第二年夏天,當看著父親的棺槨被抬出家門,我整個人都僵硬了。 明明是盛夏季節,我卻一直在打寒戰。 原以為對父親早已絕望,所以對他的離世應該不會多難受, 但待事到臨頭,才知道那種痛刻骨銘心——不管他后來待我多不好,我都無法象他對我那樣看待他;畢竟,他是身邊僅存的直系血親了。 身邊,年輕的繼母在嚎啕大哭。 可不知為什么, 我覺得她哭得十分十分假。 她還如此年輕,如此靚麗動人,天知道能守多久。 她的兒子還小,她的丈夫已經不在,上頭又沒公婆長輩主事——這個家,已完全成了她的天下! ★☆★☆★☆★☆ ★☆★☆★☆★☆ ★☆★☆★☆★☆ ★☆★☆★☆★☆ 令我和所有族人吃驚的,正值青春的后母并沒忙著改嫁。 不過,很快整個家族都看出了其中的貓膩:繼母娘家的兄弟子侄開始在父親留下的鋪子中出現。沒多久,甚至連田莊的管家也換成了繼母的親戚。 就算明知道不對,但我能怎么辦? 兄長出走至今,生死未卜。父親名下只有小兒子一個繼承人。繼母作為繼承人的生母執掌家業,是天經地義的事。 而我,只能斂眉低頭,盡量不在繼母面前出現——在自己的家里,活得象一抹影子。 可是隨著時光的流逝, 我愕然發覺無論我怎樣謹小慎微,怎樣吃苦耐勞,怎樣逆來順受,日子卻越來越難過了起來。 特別是繼母看我的眼光,總帶著厭憎和古怪。 我想不通。 如今,她已經占盡了家業;我一個無依無靠的小女孩,到底能礙著她什么,以致于處處針對我? 這個疑惑放在心里許久, 直到有一年年末堂姐回娘家省親,借故將我叫到堂叔家才得以解開。 原來,是因為我的婚事。 大漢崇尚早婚,法律規定女子過齡不嫁,是要追究父母家族責任的,還要課以罰金。 我很難嫁嗎? 當然不是。 華夏大地上的人口比例永遠男大于女。所以,從來只有娶不起妻的男人,絕沒嫁不出去的閨女。 而且按照風俗和律法,嫁女兒的一方還能到手一筆聘金。 這就奇怪了,繼母還在為什么惱火呢? 經過宗親們的解釋,我終于搞清楚了:問題的癥結在于——嫁妝。 我并沒多少姿色,本就談不上搶手; 又因為幼年失母,父親的不重視,未能如那些得寵的女兒一般有機會學習才藝,接受良好的教育。 再加上父親與嫡親的阿兄都沒了,家里是沒血緣關系的繼母當家。所以,肯要我的人家必定不愿付出高額的彩禮。而我們家族,對嫁女兒的陪嫁數額是有規定的;只許比規定的數目多,不許比規定的少。 于是對繼母而言, 我就成了個必然會影響她荷包飽滿程度的——賠錢貨。 說實話, 若繼母能完全做主的話, 為了省錢或者賺錢,多半會把我送給娘家的鰥夫當填房,或者嫁給外頭的有錢老男人當小妾。 可惜,她不能! 大漢地方官的職責中有一項內容是‘官媒’,專門監督地方上的婚姻狀況。 這當然不是說漢朝的官吏會隨意插手百姓的家務事,到處地亂點鴛鴦譜;而是指在某些不正常的情況下,地方官有義務強力介入,以維護華夏的公序良俗:比如:超齡的未婚女子,就會被地方官們強行許配嫁掉;當然,官府會免費提供些陪嫁。 還有些別的特殊狀況,官員也會干涉。 比如我這類失去雙親又沒同胞兄弟、在后母眼皮子底下討生活的孤女的婚事,就必須上報到縣里,由縣官派人來核定婚姻是否恰當——這也是官家對孤兒們的一種保護吧! 所以,我非但是個賠錢貨,還是個甩不掉的包袱——繼母即使可以打通族里的關節,也不可能將影響力延伸到官場上去。 知道這些,我稍微安了點心。不管怎么說,我不用擔心后母會把我嫁給傻子、殘廢或土埋進半截的臭老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