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青蓮劍仙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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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李白! 沒錯,就是那個詩仙李白的轉世。 我會說的第一句完整的話,就是自己最得意的詩作:舉杯邀明月,低頭思故鄉。 我出生在一個世代官宦的家庭里,我最初的名字,并不叫李白,至于叫什么,太過俗氣,我也不想說。 自從我不到兩歲說出這兩句詩之后,我父親便萌生了為我改名的主意。 我仿佛從小就帶著光環出生的。 家境富裕,聲名顯赫,聰明絕頂,相貌出眾。 父母把我當做最驕傲的本錢,向眾人展示著我的才華。 六歲上小學之前,我父親問我:“你不是一直抱怨自己的名字不好嗎?在入學登記之前,你給自己起個名字吧!” 我脫口而出:“李白!” “李白???那個詩仙李白?!”父親驚訝的問。 “沒錯?!?/br> “為什么?” “李花怒放一樹白!”我說道。 “好!好!父親并不知道,我轉世前的這個詩詞和這個名字,都是我的杰作。 我之所以要改名,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知道我是誰。 我是李白。我是主公得力戰士,青蓮劍仙——李白! 只不過,我的主公此刻在哪里呢?不知道。 且行,且找。 可是,我似乎從小就與眾人格格不入。 我厭煩一切規章制度,我厭煩一切試圖尋找規律的東西,我厭煩語文課本里反復揣測我寫詩時候的意境和心情…… 那里有什么理由來寫詩呢?! 那些詩,就是那樣自然而然出現的??!我才沒有去斟酌語句,絞盡腦汁呢! 我就是天縱奇才! 天縱奇才的我,連高中都沒考上。 不過沒關系,我的志向不在此處。 我最喜歡的,就是練劍! 無數次揮舞寶劍的時候,我自然而然領悟到了我的劍法:俠客行,將進酒和神來之筆。 可終極技我始終沒有絲毫頭緒,可以學會。 不顧家人的阻擋,在我十六歲的那個夏夜,我拿著自己的寶劍,和父親的黑金卡,離家出走了。 我一路游山玩水,一路尋找主公的蹤影。 為何帶我爸的黑金卡? 我爸那么有錢,為何我要自苦呢?那不是笨蛋的做法嗎? 縱情山水之間,享受著自由的空氣! 可是,自從遇到一個女子之后,我再也自由不起來了。 那是一個舉世無雙的典雅美女。 我并沒有固定的行走路線,經常是到了火車站,便買最近發車的火車票,無論方向是哪里,終點是哪里。 有時候,我會在中途下車,有時候,我會在終點下車,有時候,我干脆不下車,再返程坐回去。 那是一個秋日,我在一個自己并不知道地名的街道,信步走著。 菊花開了,大朵大朵的,甚是美好。 我坐在路邊,看著這些漂亮的,臨街綻放的菊花,心中很是歡喜。 而她,就這樣不期然的出現了! 這是一個舉世無雙的古典美女。 她臉似桃花放蕊,身如弱柳迎風,眉似春山帶雨,眼如秋水含情,一頭烏黑濃密的秀發,不加任何修飾,直垂腰際。氣質恬靜溫婉,仿佛與世無爭。 不著粉黛的她,身材微微豐腴,不像現代那些枯瘦如柴的女孩,氣質高雅出塵,卻又帶著一絲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這種冷漠,仿佛是從骨子里散發出來的! 我完完全全被她迷住了! 原本我以為,自己的心不會停留,可遇見她那一刻起,我知道,自己今生的心,再也不屬于我自己了。 當她消失在街角盡頭,我才驚醒!自己并沒有上前結識佳人! 我努力回憶她的其他特征,可我,仿佛震撼于她給我的感觸之中,根本無暇顧及旁的。 我朝著她消失的方向飛奔,事實上,這也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如此全力的奔跑。 可是,她就是那樣,消失了。 余下的三個多月,整整一百天,我一直坐在街角的那片菊花前,等待著她的出現。 我已經將這片菊花買了下來,只要見到她,我便將所有的花都獻給她。 路過的人,很好奇的問我為何在這里坐著,也會有人來贊美這些花多么漂亮。 只有我一個人知道,這片花,只屬于她一個人,就像我的心一樣。 那年我二十歲。 秋天的腳步,漸漸遠去了。 花壇中的菊花,終究還是開敗了。 那些散落在泥土中的黃色的,粉色的,紫色的花瓣,猶如我散落一地的心。 她去了哪里?難道她不是這里的居民,而是剛好在這里路過,早已離開此地了? 可是,我不敢離開,萬一她再次經過,而我又錯過了,該怎么辦。 我給自己定了一個期限。 一百天,是的,整整一百天。 如果一百天后,我還等不到她,我便離開。 三天,五天,五十天,九十九天…… 最后一天,她的倩影依然沒有出現。 我將整個花圃中爛掉的菊花清理的干干凈凈,我相信,我也將自己的心收拾的干干凈凈。 隨后,我瀟灑的離開了這里。 可是,始料未及的是,即便我離開了哪里,我的心依然留在了那片菊花前。 轉眼十年過去了,我始終念念不忘她。 她那驚鴻絕艷的身影,并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褪色,反而越發鮮艷動人。 可惜,我回憶不起來,她曾經出現的那個地方是哪里了。我一向從來不記地名,那次也是。 無論我如何絞盡腦汁的回憶,都回憶不起來。 即便再遇到她,又能如何?想必,她已經嫁人了,說不定孩子都滿地跑了。 我試著去喜歡別人,可是,無一例外,我始終無法動情。 在失魂落魄的流浪途中,我沒有了那種游山玩水的瀟灑情懷。 我被那條叫“情”的鎖鏈,牢牢的困住了! 我遇見了很多英雄,也慢慢知道了自己的目標。 那個日本武士,眼中的堅定,令我忍不住想幫他,一改我平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做人準則。 失魂落魄的我,最后定居在了北京,因為我知道,這里可以等到我的主公——榮耀,我非常篤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