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試探曹向陽
陳長青敲完之后,直覺得神清氣爽,“你小子就是欠揍,三天不打,就要上房揭瓦?!?/br> “算了,我還是離你遠點,太暴力了?!敖∶魑嬷X袋就向外跑去。 “這小子……“陳長青搖搖頭,卻沒有離開觀察室,他知道江小明肯定是到審訊室去了。 果不其然,審訊室的門被他推開,江小明走了進去, 曹向陽抬起頭,看了看江小明,這不是?微微一個愣神, “看來曹老板記心真好,還認得我?!敖∶魑⑿χf,“曹老板應該明白我們為什么會請你來吧?!?/br> 曹向陽嘴角一撇,心說,你說得好聽,這也叫請? 隨即雙眼瞪著江小明,神情激動,手撐在桌子上,背向前弓,想要站起來一般,大聲質問道:“我怎么知道,我還正要問你們呢,憑什么抓我?“ 江小明慢慢坐在椅子上,輕輕揉了揉頭頂,嘴里發出一些細小的碎念之后,好一會兒才不緊不慢地說道,“抓你當然是有根據的,有好些人向我們供述,說有一起交通意外是你偽造的?!罢f完,江小明目光緊緊盯著曹向陽的雙眼, 有好些人供述?交通事故?曹向陽心里咯噔一下,不會是那些人? 看著江小明直勾勾在盯著自己,眼神好像是x光線一樣,好像要將自己內心的秘密全部掃描出來一樣,不敢和他對視,頭一撇,心中還是不愿意承認,“我不知道你說的是怎么回事?!?/br> 江小明見他不敢與自己對視,心里就有底了,那事十有八九就是他了,不過他是怎樣進行偽造的呢,竟然騙過了警方的勘查? “別著急,你可以慢慢想,對了,那起交通事故還有一個死者,她的名字是……“江小明卻沒有說下去,而是話頭一轉,“想來你比我更清楚,我給你個機會,你來說吧?!?/br> 曹向陽額頭漸漸滲出不層汗水,不過他卻仍然扭著頭犟著嘴說,“我哪里會知道?!?/br> “哦,看來你還沒有想好,算了,我也沒時間和你在這里干耗,“說完,江小明揮了揮手,徑直走出審訊室。 “應該沒錯了?!瓣愰L青也從觀察室出來,手上夾著一根煙,看到江小明走過來,輕輕噴出煙霧,說道,“魯軍說的沒錯,那起意外真和他有關?!?/br> 江小明好像發現新大陸一樣,看著他,“咦,才這么一會兒,智商就上線啦?“ “都說了是考校你,“陳長青又吐了一口煙霧,煙霧飄過來籠罩著江小明,“真以為我這刑警隊長是混來的?你就這樣'放過'他,加把勁應該可以拿下?!?/br> 剛剛曹向陽心理防線已經開始波動,如果加把勁的話,擊潰應該不是問題,可沒想到江小明卻沒有乘勝追擊,而是'放過'了他。 江小明揮手,扇開煙霧,“他早就是砧板上的rou,隨時可以宰割,剛才也只是確認魯軍的供述是不是屬實,現在我更感興趣的是另一個人,韓龍!“江小明說著向前走去, “韓龍?“陳長青沒想到江小明從來沒有將目光放在曹向陽身上,剛剛的過程也僅僅只是在印證魯軍的話,跟了上去。 江小明邊走邊說,“對,現在他才是重點,魯軍的供述已經得到印證,作為這個案件策劃者與主謀的韓龍,他才是難啃的骨頭?!?/br> 陳長青叼著香煙,“會不會這個魯軍就是主謀,他……“ 江小明站定,這個問題他還真沒有想過,眼中光芒閃爍,好一會兒才道:“不會,如果魯軍是主謀,他供述出其他人,事后肯定會被他們指認,而且如果魯軍是主謀,李小倩被殺就不會是最后一位,沒有其他制衡手段,另外的人不會先動手而讓主謀最后動手的?!?/br> 陳長青點頭,沒錯,他們只是臨時拉起來的一個小團伙,不是一個組織,不可能小兵在前沖老大墊后,魯軍如果是主謀的話,也沒可能這么容易就交待,他應該知道他拉韓龍來做擋箭牌并靠譜,韓龍也肯定是不會承認的,反而會指認他,所以這樣的栽臟并沒有任何意義, “如果其四名案犯都指認韓龍,要拿下他應該不是難事?!?/br> “其他四人的指認是我們必須爭取的,但我認為遠遠不夠,他還可以狡辯是其他四人聯合起來陷害他,如果不能將他以主謀定罪,案子就不算是成功,我們現在最缺的就是物證,證明他就是主謀的物證?!?/br> 江小明輕車熟路地來到陳長青的辦公室,在沙發上坐下, “根據魯軍的交待。他們用于聯絡的手機已經被韓龍收回,我想韓龍已經將它們銷毀了,不可能留給我們,而韓龍召集他們的方式又是通過網絡聊天室,并且還是在五個多月前,我相信也不會再查到什么東西, 現在最有可能還藏有證據的就是魯軍,不過要讓他拿出來,恐怕并不容易,“ 江小明想到那只老狐貍,也感到頭痛,看似他被江小明算計,不得不交待出案子的真相,實則是他在發現警方已經懷疑到他身上,而且也掌握了足以將他定罪的證據之后,迅速想出來的絕地求生之計,他很清楚只有他親手將其他人推下去,他才有可能活出來,所以最后那點東西,他肯定不會輕易交出來,只有等警方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再亮出來,他才更有把握,貢獻出關鍵證據,依法立功減刑,而且一勞永逸,他也會被重新洗白,以后這件案子將不再是他的污點,這才是他的圖謀,所以這個時候去找那只老狐貍,肯定拿不到任何東西。 陳長青還沒有會過魯軍,不清楚他的狡猾,皺眉道:“他都已經交待了,還藏著證據有什么意義呢?早點交出來不是更能將其他人繩之于法嗎?“ “他才不關心其他人是早是晚被繩之于法,他只關心他自己能不能活得下來,所以,他現在是奇貨可居,等我們警方實在是找不到證據過后,他手中的證據價值才更高,如果能指認案件主謀唯一的物證是他'貢獻'出來的,根據法律規定,他很有可能會減刑至無期,甚至有期都有可能,你說他會現在將證據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