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情商就是讓交往的對方感到舒
武功雖然是雷振的特長,但并不是他的愛好,他最愛的還是拍戲,雖然武館在陳明和安橋的管理現在運行得十分良好,收入完全可供他們幾個人花天酒地。但是他內心還是放不下自己對拍戲的熱愛,所以他還是想接一點兒戲拍。但是不管他混得怎么風生水起,演藝圈就是不買他的帳,以前他是只演方婷給他的角色,現在是只有方婷給他角色。 既然鐵了心和方婷分手,他就覺得和她分得干干凈凈的,所以打死也不拍方婷的戲。方婷看他這種死撐的狀態覺得很有意思,她也不再幫他在其他導演面前疏通關系,她始終堅信雷振最終會回到自己的懷抱,放眼雷振周圍的那些女人,方婷自信的認為沒有一個比自己更適合雷振,更了解雷振,男人嘛,難免死要面子活受罪,適時的給他一個臺階,他準順桿爬。 王晴最近很少跑天下武館了,因為這里是她的傷心之地。玉面金剛不但明確的拒絕了她,而且還有瞧不起她的意思。這對一個從小集萬千寵愛于一身的小女人來說,這是無法接受的,因愛生恨,她順帶著連看天下武館都不順眼了。為了配合母親的情緒李氏兄妹到武館的時間也相對較少了,只是瘋狗到李小小他們家中的時間卻開始多了。 當時對于王晴這種嬌生慣養,從沒吃過苦的人來說,內涵排在她審美的末端,顏值是最重要。而瘋狗和玉面金剛的顏值根本就不在一個層面,所以盡管瘋狗獻出各種殷勤,但是王晴始終卻無動于衷。李小小明察秋毫,每次在發現母親又開始垂涎玉面金剛時,就制造一點兒玉面金剛的負面新聞,就讓王晴不得不壓住心中的蠢蠢欲動。 本來王晴就憋著一肚子火,李睿卻突然宣揚自己要過一種清心寡欲的生活。不吃葷,不戰油腥,當然最關鍵的是禁欲。李小大暗暗叫苦,本來就快要綠帽上頭了,自己還推波助瀾。他其實很隱晦的提醒父親,關注母親的情緒,要知道母親正式處于如狼似虎的年齡,這種冷落是很危險的。但是李小大只開了一個頭,就被李睿呵斥回去了,說他瞎cao什么心? 就在瘋狗覺得自己快要得手了,王晴的欲望和委屈都無法釋放,正在慢慢的為出軌蓄能時,王晴正在讀大四的侄女要在她這里來住一陣子。這下王晴可找到傾訴對象了,而且完全把侄女當成自己的閨蜜,無話不談,就連李氏兄妹打算帶自己的jiejie出去逛一下,都不被允許,王晴的控制欲在她侄女身上得到了滿足。 王晴的侄女正在讀大學,剛開始王晴的哥哥給他女兒取名叫王雅,但是他哥哥是文盲,上戶口的也是臨時工,最后她哥哥和臨時工交流了半天,結果就上成了王呀。王呀的父親和王晴是堂兄妹,智力很懸殊。當然,這個懸殊主要是王晴的智力太高了,王呀的父親智力基本還算正常,中等略偏下,倔強,偏執,一想不通就會走極端。 王呀的智商就有點兒隨王晴了,雖然沒有李氏兄妹那么變態,但也算是具有頂級智力的人。她本來十五歲就可以高中畢業的,就在她的成績好到成為全鎮人民的驕傲時,她的父親卻聽別人說,女孩子讀書沒用,讀再多也是別人家的人。所以他不顧任何人的反對,堅決的讓王呀退學,剛開始他是到學校去鬧,后來被派出所管制后,他就喝藥自殺,反正意思就是,只要王呀繼續讀書,他就不活了。 王呀當然不忍心讓他沒命了,就只好忍痛退學,跟著他父親的一個親戚到廣州打工。她在外面打了三年工之后,他父親突然聽人說,現在這個社會,不讀書的人就是廢物。于是他又十分內疚的接王呀回去讀書,同樣的,王呀剛開始不愿意回來,結果他就從王呀上班的三樓直接跳下去。 三樓不死人,在醫院住了一陣子,病養好之后,再一次去王呀上班的地方要求她回去讀書,如果再不回去,這一次他打算從頂樓往下跳。沒辦法,王呀只好回去繼續讀書,即使耽擱三年,她還是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王晴的母校,而且專業都是和王晴一樣。王晴本來都特別寵愛她的這個小侄女,現在只身來到自己生活的這個城市,就完全當作自己的女兒一樣。 不對,嚴格的說,從王晴的內心,喜歡王呀比李小小更多一些。王呀雖然聰明,但是聽話,善解人意,很多時候都能順著王晴的心思。而李小小就不一樣了,不是惹她生氣,就是給她惹麻煩。上次入侵國安局的網絡系統,要不是王晴找到老同學幫忙,只怕李小小這個惹禍精已經成為少年犯了。 王呀的樣子也十分的漂亮,雖然外表看上去小鳥依人,但骨子里面確是十分的獨立。也許是家庭環境的原因吧,很多時候王呀都缺少安全感,只要有人可以依賴的時候,她的依賴心就特別的強,礦泉水瓶蓋完全是擰不開的。如果她發現周圍沒有誰可以依賴的時候,就會變得十分的堅強,滿屋追著打老鼠,換個桶裝水也十分的輕松自然。 有種帶點兒常識性的說法,特別聰明的人情商低,這是不太科學的。正常的說法應該是聰明而自負的人情商才會低,因為聰明會讓他憑借自己靈活的腦袋瓜,對質疑他的人進行強有力的反駁。自負會讓他沉浸在自己幻想的美妙世界里,無法自拔,只要有人和他的腦補畫面有出入,就會被他無情的修理。 真正情商高的人,應該是聰明而缺乏安全感的人。聰明會讓他更好的認識自己的優缺點,缺乏安全感就會讓他盡可能多的去揣摩別人的意圖,以此確定對方和自己的敵友關系,同時他還能因為揣摩到對方的意圖,然后投其所好,讓對方變成自己的朋友,或者讓對方對自己放松警惕。他會盡可能讓對方感到舒服,王呀就是這種情商極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