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肩上子彈
陸太爺一愣,絲毫不理解杜九這幅風雨飄搖的滄桑,尤要開口,陪審團、法官、主審法官已依次進場。 幾人先后落座,隨著主審法官宣布開庭,現場很快安靜下來。 這是一場采用西式法庭的庭審,不僅雙方有律師辯護,當事人還能進行自我辯護。在座的人,除了傅鈞言上學時參加過幾次庭審旁聽,包絡溪草在內,俱都是第一次目睹現場審案,一個個又是好奇,又是凝重。 “傅少,那位幫阿翔辯護的律師靠譜嗎?” 聽到警備廳公訴律師強勢羅列出趙翔殺害王二一家的罪證,杜九執煙桿的手都在抖。 “放心,陳律師是謝司令從蓉城特地請來的,他曾在舅舅麾下任司法要員,又留學歐洲,這些英美法典他最為熟悉?!?/br> 杜九面色微變。知道傅鈞言這些天鞍前馬后忙活,可沒想到他竟出動了蓉城謝大帥的人。 陸太爺也不由向這位年輕人投去探尋目光,瞟眼看到一臉專注的孫女,不由暗暗掂量溪草和謝家的關系。第一次察覺大房的擔憂不是沒有道理,若謝信周支持溪草,憑借孫女的本事,或許過不了幾年,這陸府的局勢就要變了。 “對方律師給出的罪證,無非是兩點。一為死者王二的尸體發現于杜家碼頭;二來王二家眷橫死碼頭棚區??墒菤⑷擞幸?,我的當事人和王二一家無冤無仇,為何要殺死他們?若說只是因為他們的尸體剛好出現在杜家地盤,這未免太牽強了!” 面對陳律師的駁斥,警備廳的公訴律師笑了一聲。 “眾所周知,江南傅氏曾參與熊氏織紡廠經營權的競爭,傅家公子與云卿小姐又與杜杜府文佩小姐私交頗深,而王二組織熊氏棉被的受害者曾去工廠率眾維權,杜府聽到動靜,殺人滅口的可能性并非沒有?!?/br> 聞言,溪草總算明白方才在法院門口,那些為王二申冤的為何要重提熊家了。 說白了這起案件就是一樁無頭懸案,先前有嚴曼青和法國人交易,警備廳還可能上心;可隨著安德烈的死亡,雙方合作意外中斷,警備廳自顧不暇,又不想輸了官司落了面子,逐打算以民眾輿論為突破口,逼主審法官傾斜。 陳律師反應也快。 “眾所周知,當時競爭熊氏織紡經營權的人不僅是傅少和云卿小姐,況且現下紡織廠已被熊老夫人交由趙先生。為何不是其他人殺害嫁禍旁人呢?” 對方又拿出幾個證據,皆被陳律師一一駁斥。 公訴律師額上冒汗,好半天沒有言語。 “既然對方律師沒有話說,那就由我方提供人證物證?!?/br> 得到主審法官的首肯,陳律師呈上第一個人證。 眾人只看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被庭警領進來。 “此乃王二的遺孤王招寶,是王家連環命案的唯一幸存者?!?/br> 此言一出,四下皆驚。 之前警備廳對外宣稱王二一家七口,包括王二夫婦,王二母親和四個孩子俱是死在杜九的碼頭,怎么現在竟還有活口。 只聽陳律師交代。 “王二的尸體莫名出現在杜家碼頭,而后王二家眷到碼頭哭喪,為避免影響到出行船只,趙翔命人把人先帶去碼頭棚區暫住,哪想當夜就發生命案。還好這孩子命大,當發現子彈偏斜,便安排他醫治,正好趕上今日的開庭?!?/br> 公訴律師頭大。 當初警備廳去碼頭抓人,確定是子彈擊中,派去查案的警員也沒有細究,隨后王二一家的尸體也被鄰居遠親拉走,不想竟發生了這等烏龍。 “……從哪里找來的孩子,你說他是王二的遺孤,有什么證據?” 旁聽席中王二的鄰居遠親,再也忍不住,紛紛站起作證。 在大家七嘴八舌發言中,大家才明白,王二命案發生后,王二的老婆便通知了外地的親友來雍州奔喪,可當他們匆匆趕到王家居住的大雜院,才知道王家其余人去碼頭拜祭王二,不想后面又發生連環命案。 “我們去碼頭認尸的時候,就發現小寶不見了,翔哥讓人轉告我們,他還活著,只是受了嚴重的傷需要救治,讓我們先不要聲張。還好老天有眼,為王家留下了血脈?!?/br> 既然孩子身份得到確認,主審法官宣布庭審繼續。提起逝去的親人,王招寶泣不成聲。在他斷續的描述中,眾人才知,早在一個月前,有人找到王二,付了十個大洋的定金,安排其做事,等事成之后還有重酬,可沒想到卻招來殺身之禍。 “那天接到阿爸的死訊,那個人又來到家里告訴奶奶和姆媽,要去碼頭呆著,有些人耗不住,定會給我們一大筆錢?!?/br> 這個所謂的有些人,自然便是杜九了。 趙翔的手下氣的牙癢,低聲對杜九道。 “九爺,那天翔哥也說給他們錢了,他們卻還是不走,顯然不只是為了敲竹竿?!?/br> 杜九目光一沉。 “先聽他們怎么說?!?/br> “你可知兩次來你家的那個人是誰?又讓你爸爸做什么事?”陳律師目光犀利。 王招寶搖了搖頭又點了點頭。 “那個人我不認識。他讓阿爸鼓動起疹子的那些人去鬧事,之前阿爸還帶我去醫院挨家挨戶找他們?!?/br> 陳律師補充。 “不久之前,織紡受害者們又提出此乃誤會一場,是被有心之人利用。以至于被芯維權變成了一場鬧劇,而王二一家卻成為了整個事件的受害者。只是,安排王二組織受害者維權,并鼓動王二家眷鬧事之人究竟是誰呢?” 眾人已經被他繞暈了,只見陳律師推了推眼鏡。 “在爭奪熊家織紡的合作權中,云卿小姐與傅少輸給了趙先生。聽說就在剛剛,還有人在外面斥責云卿小姐不講信用,沒有履行賠償。試問,如果按照公訴律師的邏輯,人是趙翔殺的,殺人原因是為了幫云卿小姐與傅少謀奪紡織廠合作權;結合王招寶的證詞,那個人讓王二制造混亂,目的應該也是為了經營權。同樣是為了經營權,警備廳盯著與云卿小姐有私交的杜府,未免也太輕率了?” 對方額上的汗越來越多。 “那你說兇手是誰?” “那就要看第二件物證了!” 在陳律師的示意下,庭警端出一個托盤,上面放著一枚子彈。 “這是從王招寶身上取出的子彈。諸位請看,此乃勃朗寧1910手槍的配彈,據《華夏自衛槍支管理條例》,這類槍支只供新政府警察署警察軍官使用,而我的事主趙翔所執的槍支乃是毛瑟槍,這個在警備廳的備案中可以查到?!?/br> 華夏并不禁槍,可槍支管理卻極其嚴格,不但要繳納高額的擔保金,還要請包括一名政府官員在類的三人撰寫擔保書,辦理槍照。 每一支流在市場的槍支都有詳細的備案,而首次申請辦理槍照只能配發五十發子彈,之后購置彈藥必須向當地警備廳提交申請。此外,還要遵守一系列持槍規定,槍支專人專用,如果遺失必須及時上報,若是外借,則會面臨高昂的罰款,槍支和子彈也會被沒收。 對方不料陳律師竟拿出這等證據。 “誰能保證這顆子彈就是從王招寶身上取下來的呢?” 陳律師推了推眼鏡。 “若一顆子彈不夠的話,可以開棺驗尸?!?/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