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 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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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達聽了我的話。 是深以為然地點頭。 “歡喜,你說得對,對啊,我現在要是真的對那些人客氣了,他們不但不會領情,還真的會以為是我阿曼達怕了他們的閑話呢!我就聽你的,老娘我就不改了!打死了也不改!女魔頭?好啊,我就當女魔頭了!愛誰誰!管他們呢!” 我來酒吧的時候。 阿曼達只是有些微醺。 但現在,則是已經真的醉了。 人喝醉了,有的哭,有的笑。 有的吵,有的鬧。 有的睡覺。 有的出去撩sao。 而阿曼達則是拉著我的手。 和我絮絮叨叨。 講述她的身世。 這些事應該是憋在她心里面很久了。 可能已經無數次的自言自語了。 所以雖然現在醉了。 語調有些飄忽。 但我還是聽懂了。 …… 阿曼達,也就是王彩霞。 是被養母領養的。 與很多被領養的孩子不同,阿曼達從很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 因為她當初在福利院被養母領養的時候,已經五歲了。 已經有意識了。 而阿曼達是怎么去的福利院。 甚至她的親生父母是哪里人。 叫什么。 其實阿曼達也是知道的。 還見過。 阿曼達出生的時候,正是計生政策最嚴厲的時候。 那時候超生的代價可是很嚴厲的。 在這一點上,阿曼達與金蘭還是有些相似的。 金蘭的父母本是城里人。 為了偷著生男孩,這才躲到了鄉下。 還不許自己的女兒喊他們爸媽。 而是以侄女相稱。 因為金蘭的父母在城里都有正式的工作。 一旦超生,那是要開除公職的。 而阿曼達的父母,則是來自于農村。 農村對于超生的懲罰,比城里還要嚴格。 城里頂多是讓你沒了工作。 而在農村,誰家要是多生了孩子。 那可是全村人蜂擁而至。 要拆房子,要搬東西的。 那真是超生了一個,就基本上可以宣告家徒四壁了。 但農村人往往比城市里更加的重男輕女。 更愿意有男丁來傳宗接代。 所以為了多生,為了逃避,很多農村人都會離開家鄉,背井離鄉。 天南海北的流竄。 就為了能讓婆娘順利生下孩子。 這才有了曾經黃宏與宋丹丹那個經典的小品,《超生游擊隊》。 阿曼達的父母就是這樣的一對農村來的夫妻。 為了生男孩,躲在了城里的一家小旅館里面。 藏頭露尾。 小旅館的老板很清楚他們的來歷,但看在錢的份上。 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 幾個月后,阿曼達出生了。 因為是個女孩。 所以那對狠心的父母,直接把阿曼達扔在了旅館的小廚房。 店錢都不交,連夜跑了。 氣得小旅館老板跳著腳罵娘。 說以后再也不接待這些村里來的無賴。 阿曼達被人撿到,先是交到了巡捕房,后來又被送到了福利院。 期間,巡捕根據旅館老板的描述,阿曼達父母的口音,其實已經基本上確定了阿曼達的父母是哪個鄉鎮的。 其實只要仔細去尋找。 還是不難找到阿曼達父母的。 但巡捕沒有去找。 不是巡捕不盡職。 在敷衍。 而是因為在那個年代。 首先是巡捕的人數嚴重不足。 很多小案件發生了,比如丟了東西,都沒有足夠的人手去偵破。 只要大案要案才會引起重視。 就更不要說這種大規模的人口普查了。 那年代沒有網絡,只能靠人力一家一家的找。 費時費力。 吃力不討好。 其次,巡捕以往不是沒遇到過類似的事情。 那對夫妻當初選擇了拋棄孩子。 那就沒有再把孩子認回來的打算。 你就是找到了他們。 批評教育一頓。 逼著他們把孩子認了。 可能轉過幾天,還是會把孩子給拋棄。 這次是孩子幸運,扔在了城里,被人撿到了。 還有命在。 下次那對夫妻再扔,那可就是荒郊野外。 甚至是扔到河里、井里了。 所以說巡捕真要是費了千辛萬苦,把孩子送回到親生父母的手里。 你說是幫她一家團聚了。 還是害了她呢? 索性,就直接送到了福利院。 說到這里,阿曼達拉著我的手。 “歡……歡喜,后……后來我有錢了,我還專門找了私家偵探,去找……找了我的親生父母……我不……不是想認回他們……我就是想知道,他……他們到底是什么樣的人,長什么樣子,現在……現在過得怎……怎么樣?他們有……有沒有后……后悔……拋棄了……了我?” 阿曼達繼續說。 說她是怎么見到的親生父母。 …… 有錢能使鬼推磨。 還真被私家偵探找到了當初拋棄自己的親生父母。 他們現在也不住在村里了。 而是住在了城郊。 開了一家沒有招牌的,很是簡陋的米線店。 阿曼達還特意去了那家米線店看了他們一次。 因此阿曼達知道他們現在過得很不好。 沒有自己的房子,只能住在城郊的出租屋里面。 這個米線店的門臉,每天早出晚歸,起早貪黑,也僅僅只能混一個溫飽。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們有一個不省心的兒子。 在他們拋棄了阿曼達后,親生父母果然生了一個兒子。 那自然是愛如珍寶。 于是就驕縱出來了一個敗家子。 阿曼達的那個弟弟,從初中開始,就沉迷于游戲廳、網吧、臺球室。 初中畢業了,沒考上高中,也沒考上技校。 說是在城里的一個飯店里面跟人家學廚師。 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要不是飯店的老板是他們家的遠方親戚。 拉不下臉。 早就讓他滾蛋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弟弟要學廚師,所以阿曼達的親生父母才跑到了城郊這里租房子,賣米線。 還是為了離兒子近一點。 好能照顧。 后來這弟弟天天出去鬼混,手里面沒錢了。 就和在網吧認識的幾個狐朋狗友一起,開始埋伏在中小學的放學必經之路上。 干著搶劫學生財物的勾當。 每個學生搶劫的數目都不大。 都是幾塊錢,十幾塊錢,頂多就是100多塊錢這樣子。 但因為學生人多啊。 每天都能搶好幾百呢。 足夠這弟弟這一伙人吃喝玩樂了。 因為他年紀最大,所以下面的人都管他叫老大。 他手下,很多都是還在讀書的高中生、初中生,也就技校生。 那些年,正是《古惑仔》電影大行其道的時候。 這弟弟覺得自己特別威風。 還去紋身了。 這一伙人搶錢,被人告狀管了幾次。 有學校的保安。 也有治安巡捕。 但因為金額還不夠判刑的程度。 很多被搶的學生不敢出來作證。 所以都是批評教育一番。 頂多就是關上幾天。 然后就放出來了。 被放出來的弟弟不但沒有收到教訓,還覺得蹲過號子證明了自己有了“光彩”的履歷。 那也是“幾進宮”的狠人了。 都是可以吹牛的資本。 都是當老大必須要經歷的事情。 簡直就是軍功章。 治安巡捕都拿他沒辦法。 那以后還在乎誰? 加上阿曼達的親生父母又舍不得打罵。 總覺得這是小孩子淘氣,以后大了就好了。 于是弟弟就越來越無法無天。 后來,他們覺得這樣小打小鬧沒有意思。 他們想多弄點錢。 然后一人買一輛拉風的摩托車。 那樣就更可以在大街小巷自由呼嘯,招搖過市了。 那才叫牛逼!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一個家里面開建材行的高中學生身上。 高中生的爸爸是城里面很有名的老板。 他們搶劫了這學生幾次。 雖然搶了幾千塊錢。 但還覺得不過癮。 又逼著學生從家里面帶錢孝敬他們。 學生表示,家里面給的零用錢就這么多。 再多真的是沒有了。 這幾個劫道的湊在一起商量了一下。 覺得平時在錄像廳里面看了不少的犯罪電影。 里面不是有很多綁票的情節么? 把人質綁了,勒索錢財。 能發大財。 還很刺激。 好玩。 過癮。 所以我們就把這學生給綁架了吧? 威脅學生的父母,不給錢就撕票! 當然,他們商量的時候,并沒有覺得這是真的在犯罪。 也不會真的去撕票。 他們把這當成了電影。 或者是玩游戲。 在游戲里面打打殺殺都沒事。 隨時可以重來。 他們沒有意識到,現實里沒法重來。 于是在放學的路上,把那個學生抓了。 然后寫了一封勒索信,偷摸地送到了那學生父親所在的建材行。 上面歪歪扭扭的寫著:“你兒子在我們手里,想要他活命,就準備5萬塊錢!今晚12點,扔到中學北邊圍墻后面的豁子那里!不給錢的話,就殺了你兒子!” 建材行老板是見過世面的人。 看到勒索信,二話不說,就直接報案了。 因為他從紙條上的信息一看,就知道這是本地人干的。 很簡單。 過路的綁匪是絕對不會知道中學北墻后面有一個豁子的。 什么是豁子? 就是一個破洞。 調皮的學生想曠課。 學校大門口出不去,都是從這個豁子爬進爬出的。 要說不是學校出來的學生。 誰知道的這么清楚? 況且這建材城老板之前就聽兒子說過,他們學校有一群高年級的學生。 經常劫道。 搶了他好幾次呢。 之前老板沒在意,覺得都是小事。 自己家有錢。 現在一看,事情鬧大了。 必須得要巡捕出面了。 巡捕當然會出面了。 之前就是幾個小痞子在路上搶學生的零花錢。 治安巡捕不會把這當成一件多么大的案件。 也不會真的上升到“搶劫罪”的層次。 就是普通的治安事件。 但現在,這可是綁架。 那是貨真價實的重罪。 所以處理案件的已經不是治安巡捕,而是城里面刑偵大隊的刑偵巡捕了。 刑偵巡捕根據這老板提供的線索。 又走訪了很多學生了解情況。 就基本上已經圈定了犯罪嫌疑人。 果斷雷霆出擊。 當天下午,就在網吧里面把弟弟一伙全都抓了。 刑偵巡捕沖進去的時候,這一伙人還在大呼小叫的打游戲砍怪呢。 “我剛殺了一個!” “老子弄死了三個!” “敢動我的錢?弄死你!” 刑偵巡捕一聽,嚇了一大跳。 還以為這伙人手里還有別的案子呢。 不過等聽明白了,知道這還是在沉迷于游戲中不能自拔。 不禁又好氣又好笑。 把人都抓了。 最可笑的是什么? 最可笑的是,這個弟弟被抓的時候。 一點都沒有東窗事發的覺悟。 還在不滿地嘟囔著呢:“你們誰???別動我電腦,我剛剛打出了裝備呢?!?/br> …… 那個高中生當然被解救出來了。 沒有受到什么傷害。 弟弟一伙被抓了,也沒有太過于緊張。 覺得這還是和之前一樣,關幾天就出來了。 還在遺憾沒有做成這筆生意呢。 阿曼達的親生父母雖然也很著急,但同樣沒覺得這是什么大事。 不就是小孩子開玩笑么? 不過就是把那個學生關了半天,打了幾個耳光。 又沒受到什么傷害。 批評教育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他們這么想不奇怪。 因為他們是法盲。 如果不是法盲的話,也就不會把剛生出來的孩子就那么遺棄了。 這其實就是犯罪。 這是遺棄罪。 只是因為當初農村這么做的人太多。 法不責眾罷了。 現在,弟弟這一伙犯的可是綁架罪。 絕對的重罪。 法律有明文規定。 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絕對不是批評教育幾句,或者關幾天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也不是說,他們沒有把人質撕票,沒有拿到錢,就可以不算數的。 當做他們沒有犯法的。 沒有撕票,沒有拿到錢。 只能說是犯罪情節較輕。 但法院還是判了十年。 其實這已經算是輕判了。 但本來是可以判5年的。 按照最低的標準量刑。 可是在調查的時候,知道了這弟弟之前做了很多搶學生錢的事情。 雖然數目都不大。 百八十的。 但這些都算是前科了。 所以還是判了十年。 只判了弟弟一個人。 因為那伙人里面,只有他成年了。 剛剛超過了18歲。 其余的,都是學生,都不滿18。 還是從犯。 所以還都是可以送到少管所里面去接受教育的。 法院的判決一出來。 弟弟傻了。 也不覺得坐牢威風,是可以吹噓的資本了。 阿曼達的親生父母也傻了。 他們不明白,不就是小孩子打鬧么? 怎么就判了這么重的刑? 冤枉啊。 這對親生父母開始去求。 去鬧。 去求那個建材行的老板,在人家的門口下跪。 求老板不要追究。 去法院門口鬧。 說不公平,說自己的兒子是好孩子啊。 不能這么對他。 坐十年牢,這一輩子不就毀了么? 可惜,這都是徒勞的。 首先,建材行的老板不會松口。 這是一個見過世面的人。 他很清楚,對付一個企圖綁架他兒子的人。 哪怕是在開玩笑。 但也絕對不能放過。 你放了他一次,他就可能開始就要策劃第二次了。 上一次沒撕票。 下一次就會下毒手了。 所以根本就不搭理阿曼達親生父母的哭訴。 況且,就算是建材行老板答應了不追究。 也是沒有什么意義。 因為他們還是法盲。 他們不懂,綁架屬于公訴案件。 一旦立案就不可以撤訴。 無論受害人是否撤訴,都會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足夠證據后交由檢查機關提起公訴,并由法院公開審理。 至于去法院鬧。 那就更是扯淡了。 法院會因為你鬧就網開一面么? 再后來。 弟弟就開始在監獄服刑。 而阿曼達的親生父母,還是在開著米線店。 還和祥林嫂一樣。 看到人,就過去嘮叨。 說自己的兒子是多好的孩子。 多委屈,多冤枉。 年紀輕輕就坐牢。 在里面吃不好、穿不好,還得勞動。 可憐啊。 只是,他們的嘮叨沒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稍微愛面子的人,都是當面附和,出門就往地上“啐”了一口。 說什么東西??? 誰不知道你那兒子是個敗家子、惹禍精? 他被抓了那是活該。 這種人現在不抓,以后也會被抓。 說不定以后犯的事更大,直接吃槍子呢。 遇到脾氣比較沖的。 當面就開始打臉了。 “冤枉么?我看一帶你都不冤枉!你那兒子是個什么貨色自己不清楚???我兒子當初就被他搶過錢,還找你這個當媽的,你管么?你不但不管,還怪我們對你兒子兇!讓我們大人不要和你兒子一般見識!說你兒子玩幾年就懂事了!我我們大人管就是欺負他!現在知道鬧出事了,這才著急了?開始到處喊冤了?誰給你們的臉!我說好!判的好!你們不管,有人管!有監獄管!有法律管!這種垃圾最好一輩子都爛在牢里面,那才是為民除害呢?!?/br> 那天,當阿曼達開著自己的車,一身富貴的來到這家小米線店的時候。 正好遇到了那個鄰居正指著鼻子,毫不留情的怒斥自己的親生父母。 怒斥他們培養出來了一個敗家子。 一個王八蛋。 本來阿曼達來這里,見自己的親生父母。 是想來質問的。 質問你們為什么不要我? 為什么生了我,卻遺棄了我? 我現在過得很好,你們后悔不后悔? 聽說你們那個寶貝兒子坐牢了,你們到底是什么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