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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天的時間里,雖然鬧了不少笑話,但至少他弄清楚了不少事情。 比如,這里的的確確就是小說《倫敦風云錄》的世界,自己也的的確確就是倒霉蛋林訴。這個世界的里,不管是科技或者法律都很像是美國曾經的二戰時期,雖然是叫英國的沒錯。 只是,在這里,軍隊和王室代表著絕對權威,將代表著,就算一個平民再有錢,他也不會受大部分人的尊敬,一個貴族就算再落魄,也擁有著對仆役和農戶的生殺大權。 就如他舅舅林霄因一樣,雖然只是個華裔,可從小留學英國的他接受是洋人教育,更是擁有著王室賜予的男爵稱號,所以,才會在英國社會上有著不小的地位。 但王室雖然威嚴,核心的幾大家族卻四分五裂,爭鋒相對已經多年了,這也導致了,混亂的社會上黑幫勢力逐漸發展了起來。 管家太太見唐知白醒了,上前恭敬問好,“早上好林先生?!?/br> “早上好,史密斯太太?!碧浦状蛑?。 管家太太眼中漸漸顯示出暖意,史密斯太太是個嚴謹且十分有教養的英國女人,對于禮儀融入生活有著苛刻的要求,她是從小照顧林霄因的管家,后來,又被安排照顧林訴。 經歷這一場災難后,導致林訴記憶缺失,史密斯太太一開始非常地擔心,但后來聽醫生說,這并沒有影響到身體狀況。她還是比較開心的,至少現在的林訴懂得了什么是禮貌與時間。史密斯太太開始漸漸相信,經過她的諄諄教導,還有機會將這顆長歪的樹苗挽救回來的。 因此,她連聲音都沾染了些愉悅的情緒,“您是要在房間里吃早餐,還是要去餐廳里吃?!?/br> 唐知白剛想說在這里吃,就聽見史密斯太太又說,“男爵大人回來了,此刻正在餐廳里享用早餐呢?!?/br> 他一愣,看向史密斯太太,目光中有些退縮。 史密斯太太看見林訴的猶豫,以為是像從前那樣的原因,想了想便小心開口。 “男爵大人工作繁忙,每次趕回來都只是為了見您一面,這次您身體出現狀況,男爵大人每日都會致電回來,詢問您的情況,您又何必要再和男爵生氣呢?!边@話放到從前,林訴必定會發火,如今看到他的變化,史密斯太太才敢謹慎開口。 果然,只見他考慮了片刻就同意了這個請求,唐知白說,“你們出去吧,我換好衣服就去餐廳?!?/br> 史密斯太太開心地點頭頭,領著一眾正打掃的仆人退出他的臥室,關上了門。 唐知白呼了一口濁氣,便起身下了床。他能怎么辦?總不可能一輩子都不見林霄因吧?這可是他名義上的舅舅,在這個世界的生命與未來還得依靠著林霄因呢。 原著中的林訴雖然死得早,但那完全是因為他自己作死,現在這具身體還只有十一歲,依照他現在的情況,只恨不得離莫軼越遠越好,怎么可能還回去招惹他。 至于林霄因的慘死,原著里說,他舅舅是因為效忠王室的諾曼公爵,作為幕僚給公爵出了不少針對莫軼的主意,所以才會在停車場被莫軼截肢后,被他的狗活活咬死…… 唐知白想著主角莫軼變態的手段,不禁打了個寒顫,小說里看著是很爽,可放到現實就是恐怖片。 沒關系……唐知白安慰著自己,這是林霄因五十歲的事了,起碼還有十幾年,一切還來得及慢慢改變,畢竟占了人家侄子的軀體,活了不屬于自己的優渥生活,總是要給些報答的…… 唐知白邊琢磨著邊拉開衣帽間大門,看著一整間琳瑯滿目的奇裝異服和假發,現在的他現在已經可以風輕云淡波瀾不驚了。 回想他第一次打開衣帽間時的震驚,豪華房間儲柜中全是些鑲滿寶石的怪異洋裝,以及五顏六色形狀各異的假發,殺馬特豪華升級版,簡直就是一種視覺污染。 原著里對于莫軼的描寫,除了怎么得罪莫軼,和最后的死亡,其他事情幾乎是一筆帶過,唐知白完全沒有想到,在生活里這熊孩子除了性格討厭、居然愛好也很特殊。這兩天聽仆人們說,曾經的林訴很厭惡自己的華裔血統,外出時向來只穿騎馬裝和戴假發,用來遮掩自己的黑頭發和黃皮膚。 唐知白隨意挑了件西裝換上,嘆了口氣,看著鏡面里纖細的男孩,帶了股清冷的傲氣,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觸摸著這平滑的鏡面。 真是除了感嘆造物主的神奇,別無他想。 林訴長得和他原本的身體幾乎是一模一樣,除了現在只有十二歲,顯得比較青澀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懷疑這就是曾經小時候的自己,只是林訴的營養條件顯然比他要好,沒有他小時候的瘦小蠟黃,臉蛋白皙圓潤,顯得比較可愛很多。 不管怎么說,既然上帝使他來到這里,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樓后,走過鏤空燙金的石柱浮雕,繞開走廊,唐知白看見坐在碩大餐廳主位上,吃早餐看報紙的男人。 聽見動靜,林霄因心情愉悅地放下手中報紙,看著男孩身影拂起淺笑,林訴向來不喜歡和他用餐,他們已經很久沒有一起吃過飯了。 史密斯太太拉開椅子,仆人陸續擺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著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滿是詫異與驚艷,感嘆著,“小訴,我已經很久沒有見你穿過西裝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