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沙人(上)
我……我叫威廉·貝克,這是我的本名。 不過這并不重要,畢竟已經有十幾年沒有用過它了。我的另外一個名字或許你有所耳聞——弗林特·馬爾科。 我出生于一個單親家庭,生活的環境也十分的混亂糟糕。比起如今的地獄廚房,或許二十幾年前的日子才能被稱作地獄。 死亡,疾病,毒/品,軍火,饑餓……,種種荒誕混亂的事交織在一起發生在我的童年,并和我的一生糾纏不清。 在我十五歲的時候,我成了一名真正意義上的孤兒。雖然我沒有發覺和之前母親還活著的時候有什么不同,從來沒有人管束過我。 哦,忘記說了,我的母親死了某種性病。究竟是哪一種我也說不清,畢竟人已經死了,導致她死亡的原因即便知道了也毫無意義,反正也沒有人在乎——在這條街上,哪天不死個七八個人呢! 從那天以后,我加入了一個黑幫,變成了一個街頭混混。 雖然說是最底層的街頭混混,但我并不覺得這樣的生活有什么不妥。正相反,這樣的日子愜意極了。 平日里跟著老大看場子收保護費,偶爾在街頭給那些個癮/君/子散散貨,要不就是跟別的幫派起沖突的時候站站臺,撐一下場面。反正真動起手來,隨便應付一下就好了。 就這樣,我每周都能收入100美元,偶爾甚至能達到150美元。 當然,不要以為我會把錢存起來,把錢存在銀行無疑是最愚蠢的選擇。那些個銀行家看似彬彬有禮,頗有紳士風度,實際上他們就是一群貪得無厭的吸血鬼。 他們揮霍著我們的血汗錢,過著奢靡無度的上等生活,攫取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但到了最后卻只肯為此支付給我們一丁點微不足道的利潤,甚至還恬不知恥的高喊著回饋民眾——資本主義的丑惡嘴臉展露的淋漓盡致。 聽說東方某大國實行,雖然不怎么明白,但想來那里的人民的生活肯定比這兒好上百倍。 唔,好像扯遠了,這不是我應該關心的問題,還是說說我自己吧。 是的,既然不存錢,那就要把它花出去,不然它就是一張廢紙,拿它來擦屁股都嫌太硬。 酒吧、地下賭場、賭黑拳、女票女昌……,各種各樣的樂子豐富了我的生活。 當然,我是從來不碰毒的。每每看到那些幾乎不成人形的家伙抱著我的大腿哀求我的時候,我都感到不寒而栗——毒,真毒! 現在我不禁暗自慶幸,這些家伙的慘樣讓我對毒/品避如蛇蝎。雖然我現在的生活被我搞得一團糟,但起碼我還是個……半個人。 但這樣愜意的日子并不長久,等到我十八歲的時候,我已經換了大大小小七個幫派了! 在我二十歲的時候,一次大規模的黑幫械斗,我參與其中。 那一天,連天上落下的蒙蒙細雨都是紅色的。 幸運的是,我沒死在那一天。 不幸的是,我被關進了監獄。 大抵是因為那次造成的混亂和傷亡太大,緊急關頭,在紐約市政府的主導下,警方和軍方聯合行動,干脆利索的控制住場面。 在監獄里待了有整整五年之久,或許是良心發現,亦或是畏懼死亡,我開始反思自己的人生——嗯,等我出去,要好好做人。 等我出來后,我已經二十五歲了。 我告別了自己曾經感到舒適無比的黑幫生活,嘗試著融入真正的社會。 但這個過程,是艱辛困難的。 這時我才驚覺,我曾經的黑幫生活帶給我的沒有一點益處,有的只是磨難。 沒有學歷,沒有技能,有的只是一個前幫派成員的身份,再加上入獄五年的經歷,這足以讓我在社會上舉步維艱。 具體遭遇過怎樣的歧視、嘲諷和鄙夷,在這里就不一一例舉了。 我想說的是,當初的我做過很多錯事,也傷害過許多人,但五年的牢獄之災足以抵消我的大部分罪惡。 現在,我只想做個好人。 朝著這個目標,我拼盡力,不曾放棄。 或許是上帝聽到了我的禱告,在我二十八歲的時候,我收獲了一份穩定的工作,雖然收入不高,但足以生活,甚至略有結余可以放到銀行。 同時,我也收獲了家庭,我的妻子——愛麗絲。 一年后,我們愛情的結晶在不經意間誕生了,我的女兒,我的公主,我愿為之奉獻生命的天使——潘尼。 每當在夜里醒來,看著身旁酣眠的妻子以及搖籃里吮吸著手指的女兒,我都好像在做夢一般。 嗯,這不是夢,我確信。 時間過得飛快,究竟有多快呢? 嘿,我的天使,今天是你的六歲生日,祝你生日快樂! 看著自家的天使漸漸長大,我感覺我的人生已經毫無遺憾了,哪怕是叫我立刻去……,不不不,我還要好好活著,守護這個來之不易的、幸福美滿的家庭。 時間來到這一年的十二月十九日,我永遠記得這一天! 我的天使在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教室突然暈倒了,沒有一絲征兆。 在醫院,進過醫生的確診,我得知我的天使生病了。 腦部惡性腫瘤,壓迫了腦部神經和血管,這才是我的潘尼暈倒在地的真正原因。 “可以治好嗎?”我向醫生詢問。 醫生:“可以,但需要一筆很大的醫療費用?!?/br> “多少?”我繼續追問道。 醫生:“三百萬!” 我聽完整個人都僵住了,像一樽雕塑。 回到家,我翻了翻錢包,一共有三百二十一美元。 我查詢了一下銀行卡余額——105214,其中5214是利息。 該死,這筆錢我整整存了三年! 我開始給我每一朋友打電話借錢,但最終連五萬都借不到。 有人說,信用卡? 呵呵,那就是個騙局,放棄它吧! 我開始思索應該如何賺到足夠的錢來拯救我的女兒。 思索良久,直到日落西山,一輪彎月掛在枝頭,我驀然想起我十八歲時曾經聽到的一句話。 接著,我走進家中只有十平方左右大小的書房,在積滿厚厚一層灰塵的書籍里開始翻找。 五分鐘后,我打開一本名為《美國刑法》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