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二 偵查破案,當公安機關的得力助手
協助公安機關偵查破案,是聯防隊的職責。作為一名聯防隊員,尤其是作為聯防隊長,在協助公安機關偵查破案的過程中,應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雖不是警察,但應用警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1988年春插季節,一個放鴨的青年,在寧鄉與望城交界的官橋上歇息,他低頭望橋下的河水,猛然發現清澄澄的水里豎著一具尸體,他趕忙到夏鐸鋪派出所報告這一情況。所長胡長生、教導員范季仁帶秦加兵去看了現場,覺得人命關天,案情重大,便立即報告了縣公安局。很快,局長謝樹南、政委喻保發,率領刑偵隊偵查員、法醫趕到了官橋河。第一步就是要把尸體從河里打撈上岸。天寒地凍,死尸嚇人,誰下水撈尸?秦加兵自告奮勇,得到了領導的批準。他跳進水里,抓住尸體往上提,卻怎么也提不起來,感覺死尸底下有什么東西拉扯著。他一個汆子鉆到水底下,摸到死者的雙腳被一根繩子捆著,繩子又被一個千斤頂吊著,千斤頂又卡進了亂石縫里。他撥開亂石,將千斤頂、繩子和死尸一齊撈了上來。 第二步是要查找尸源,經法醫解剖、化驗,經偵查員調查走訪,都無法查清死者是哪里人。為了尋找證據,有人提議排干河水,興許能找到有用的痕跡物證。然而,正值春插季節,排干了河水,下游幾個鄉的一萬多畝農田就要受旱。在場的縣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政委、幾個鄉的黨委書記、鄉長都顯出為難的神色。 這時,秦加兵提議說:我在部隊當過潛水員,讓我潛入水中,看能否找到痕跡物證。政委喻保發擔心地問:“要潛入水底打撈物證,可不像撈尸那樣快,天氣這么冷,你奈得何啵?”他說:“先試試看吧!”他內心卻想:在海底打撈渤海2號沉船,一干就是數小時,在這小小的官橋河里,不信會把他難倒。 為了驅寒,他要了一瓶老渡口白酒,一口喝掉半瓶。他脫光身上的棉衣毛褲,只穿一條短褲衩,第二次鉆入了刺骨的河水里。他在水里摸了一陣,出來換口氣,喻政委就在他摸過的地方插根篙做上記號,免得重復。他摸到橋墩下的深潭里,水深十幾米,浸得骨頭痛,他依然堅持著。他在深潭底部發現了有樣漂動的黑東西,伸手一摸,辨出是一件皮夾克,一半陷進了泥沙里,一半漂在水里。他將其撈起。顯然,這件皮夾克是死者穿過的,內口袋里裝有一份電報,收件人是益陽市食雜果品公司吳景才。 刑偵隊根據這一線索,在益陽找到了吳景才的妻子。從她的口里得知:他們家自購了一輛140貨車,由吳景才駕駛跑運輸。幾天前,有兩個剃光頭的人上門租車,說是到益陽花果山去運啤酒瓶子。吳景才一去未歸。偵查員根據這一線索,來到湖北省天門市,抓獲了這兩個剃光頭的人,系赤山監獄越獄逃跑的重刑犯,殺人劫車,十惡不赦。 1994年8月22日下午5點多鐘,電臺傳出縣公安局值班室的緊急命令:一輛從益陽開往長沙的客班車,途經大灣嶺路段時,隱藏在車上的七個劫匪,搶劫了巷子口量具經理部主任的11000元現金,有五個歹徒攔車逃往益陽,有兩個歹徒逃進大灣嶺的山林中,夏鐸鋪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追捕,令歷經鋪派出所火速增援。所長胡春明朝秦加兵作了個手勢,他二話沒說,與胡所長一起跨上摩托,飛馳七八公里,趕到了大灣嶺。這時,夏鐸鋪派出所的民警將一名頑抗逃竄的歹徒開槍擊傷,為了留活口,正忙于送醫院搶救,還有一名歹徒不知去向。胡所長和秦加兵簡要地了解了這名歹徒的體貌特征后,便上山追捕。一路上,他們問了十多個人,都說沒有看見這個穿藍褲、白底子起黑花襯衣的伢子經過。他們一口氣追了七八里,在山路邊的一間民房里,一個老婆婆向他們提供:就是他們到來之前,她坐在門口剁豬菜,看見一個青年哥哥走得蠻急,不像本地人,往山上去了。他們分析,很可能是那個歹徒,企圖翻過這座山,又回到319國道上,攔車逃跑。 他們趕緊從半山腰插過,追上公路,果然看見一個打赤膊的青年,手里拿著一件白底起黑花的襯衣,從山上鉆出,朝一輛開過來的汽車招手,示意停車。秦加兵追到他前面,一手扶摩托,一手抓住他的褲腰帶。胡所長從后面堵住。兩輛摩托前后夾住了這個青年,長上翅膀也休想逃走。他們問他是哪里人?干什么的?他說是寧鄉人,搭車去長沙親戚家。一聽他的口音,就判斷出他是益陽人。將其帶到派出所審問,他承認與另6名同伙在車上搶劫的事實。巷子口量具經理部主任被劫的11000元現金全部追回。 1993年7月,寧鄉縣城關鎮地區接連發生自行車被盜案件,縣人民醫院護士周輝,一個星期被盜兩輛彩車。對此群眾惶恐不安。有人向刑偵隊反映:歷經鋪有個銷自行車的窩子,售出的都是高級彩車,且價格便宜。刑偵隊要求歷經鋪派出所協助調查。所領導把這個任務交給了秦加兵。身為聯防隊長,解除群眾的疾苦和不安,是不容推卸的責任。他深入到重點部位走訪,發現歷經鋪鄉新灣塘村9組余崇良、鄒斌晝伏夜出,行為鬼祟。他便暗地跟蹤,證實他倆果然是盜車賊,一個放風,一個撬鎖,無論什么高級車鎖,只需幾分鐘就撥開了。他將其現場抓獲帶到派出所審查。他倆交待:三個月時間里,先后在縣人民醫院、百紡公司、電力局、農貿市場,共盜各類自行車50多輛。聯防隊全體出動,逐一尋查,50多輛自行車悉數追回,一輛一輛地發還到原主手上。余崇良被判刑7年,鄒斌被判刑4年。群眾夸贊他們消除了一大禍害,做了一件大好事。半個月的時間里,群眾輪番在寧鄉有線電視臺黃金節目時間里為他們點歌,表達謝忱之心。他感到這是最大的幸福和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