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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不知幾分鐘,終于,在某個路口拐角,裴伴看到一個身影快速劃過,像是一道轉瞬即逝的流光。 正跑動著的高個男生,上身著冷峻漆黑的沖鋒衣,休閑牛仔褲下包裹著的雙腿修長,跑動時姿態矯健得像是草原上捕獵的一頭豹子。他手里抓著一條米灰色的毛織品,是原本應當系在他脖頸間的圍巾。 再近一些,能較為清楚地觀察到,男生原本就白得令好多女生羨慕的皮膚上似乎泛著淺淺的粉紅色,那是劇烈運動后自然而然產生的生理現象。 從那個路口,到她面前,程清嘉花了多久? 裴伴無法用理智和科學去計算。 只覺得,他像是一道光那么快,剛剛她還在盯著將他襯得出類拔萃的黑色外套瞧,下一秒他好像就閃現到了她的面前。 如果不是光,那就是奇跡。 然后,裴伴又想到,他的跑步速度,似乎也隨著歲數的增長,一年比一年快。猶記得剛入學那年的體測,裴伴在跑道一旁的草坪上抱腿坐著休息,她剛測完八百米,整個人都像是從地獄蕩了一圈后被強行撈回來的。即便身心俱疲,但她的目光從未離開過暗紅色塑膠跑道上的某一個點。 那個點屬于最后一個梯隊,這個梯隊里的人大概就是常說的跑步困難戶。他和身前身后艱難跑動著的四五個人一樣,每邁進一步,都不像是在田徑場上,而更像是深陷泥沼一般,要非常非常努力,才能將左右**替著一步步向前。 當時裴伴在心里喟嘆,原來,程清嘉同學和她一樣不擅長跑步呢。 那個時候,她的想法也尚且幼稚,即便不想承認,但內心深處卻隱隱有些失落,要是程清嘉同學沒有任何缺點和弱點,哪里都好就好了。 好像這樣才符合一個完美的暗戀對象該有的樣子。 這樣,她見他第一眼就心生莫名喜歡,然后一直惦念,心中的戀慕逐漸加深,這一系列就能得到完美的解釋。 因為他簡直完美。 裴伴雖然不想承認自己有這樣的想法,但也意識到有這樣的想法的自己,就像是被困在陰暗處透過縫隙窺探世界的丑陋的植物一樣刻薄又冷漠。 所以,在對耐力跑不太在行的程清嘉同學有一絲絲失望的同時,心里不可抑制地升起對自己的厭惡。 原來,她是那么糟糕的一個人啊。 這樣的她,和王爾德筆下因小矮人的丑陋而取笑蔑視他的嬌蠻無情的西班牙小公主有什么區別。 后來,裴伴機緣巧合下了解到程清嘉有了夜跑的習慣。 夜跑對裴伴來說是個很陌生的名詞,也絕對不是個會貼在她身上的標簽。 程清嘉也是她朋友列表里的夜跑第一人。 偶然幾次,裴伴從小區門口面包店買東西回來時,也會在小區遇到從一米之外匆匆掠過的他。 夜色下,他很快消失,目光筆直頭望向遠方的他甚至可能沒有注意到一旁走路的她。 夜色下,一個人,聽自己的喘息聲。 跑步啊,原來竟是那么孤獨的一件事情。 懷里抱著一大袋面包的裴伴,心里如是想。 同時,她發覺他又是那么自由。孤獨和自由,本身就是兩個并存的詞匯。 前段時間,她信誓旦旦說要和程清嘉一起夜跑,但堅持了幾天也以三分鐘熱度的放棄告終。 到最后,退縮的理由也分不清到底是她覺得跑步實在太累,不想為難自己,還是她覺得自己跑步速度太慢,不想當拖油瓶,讓程清嘉配合自己。 如果覺得努力一定有用,那其實是一種傲慢。 但跑步是堅持下來,就能得到正反饋的事情。 努力得跑,堅持得跑,身體就會產生記憶,體能也會逐步上升。后來,雙腿交替邁動著大步向前,以更快的速度,就逐漸成了和呼吸一樣自然的事情。 也許對越跑越快、越跑越輕松的程清嘉來說,有個子拔高的因素在其中。畢竟,腿長的人在跑步方面總有一些優勢。 總之,這三年來,他終于從田徑場上的落后選手,成了能起帶頭作用的第一梯隊。 雖然裴伴知道,程清嘉再怎么努力也不能成為像京銘那樣的天生的跑者,但在裴伴心目中,程清嘉是她見過的人中跑得最自由最浪漫的。 他不是有條件的在跑步,而是單純的在跑步。 不為學校,也不為自己。不為名利,不為他人喝彩歡呼,不為萬眾矚目。 是屬于他自己的,一個人的孤獨、自由和浪漫。 在程清嘉日復一日地奔跑的時候,裴伴那關于喜歡的心境也慢慢改變。 第一眼的喜歡,第二眼的惦記,第三眼的暗自傾慕,也許只是有愛的需求,所以去愛一個特定的人。喜歡的并不是他,而是愛情本身。 而后來,那在陰暗角落里丑陋生長的植物,聽到四周墻壁一條條縫隙崩裂的聲音,在某一日,將其困住的四面墻壁驀地轟然倒塌,她終于流著眼淚,望向太陽。 30號那天,兩人見面后的第一句話,是他稍稍調整了一下呼吸后,勾著唇角,對她說:怎么?難道不應該給我遞瓶水么? 裴伴聽了,先是低頭紅了耳朵,但幾秒過后,她見面前高個男生眼里滿是戲謔,才意識到原來程清嘉是在玩梗,分明是在以那件事情取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