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節
今兒冷暖要見的是一個李姓的港商,是做文化生意的,每年都要往返兩岸,這次原本是準備明兒去拍賣行拍一個什么東西,可就這么不巧,被小偷兒給摸了,證件和銀行卡全都丟了,一時間提不出大量的現金,只能求助于合作過幾次的四通。 他用的錢倒是不多,55萬而已,所以冷暖只提了一個比較大的手袋,塞得鼓鼓囊囊的,但也裝下了。 中午在爸爸那兒吃了口飯,下午沒去公司,就直接去了約見的地點。 開發區的五星級酒店,從里到外都是富麗堂皇的,就算是白日,大廳里穹頂水晶燈也都是閃的每個人都好像打了蘋果光,臉上泛著那種珍珠似的光澤,看起來人確實貴氣了許多。 冷暖從做了這行之后,穿衣打扮就改了不少,不像以前總是盡可能的把自己打扮的風情萬種,現在大多數的時候都是一襲簡單利落的套裝,就連那一頭嫵媚的波浪大卷發也都被她用發夾別成了一個一絲不亂的發髻。 雖然這樣刻意營造的端莊還是磨滅不去冷暖骨子里的風情萬種,不過這怎么說都是一種正經的態度。 漂亮有時候是女人的武器,但有的時候也是一種詬病,就說一個丑女一直瞄著一個男人,那叫傾慕,可一個美女如果只是看了一眼一個男人,那就叫做勾引。 所以長的漂亮的女人,還得帶點兒腦袋,懂得些收斂,否則你什么也不做,也會成為別人口中的破鞋。 上了電梯,找到了房間,女人用只涂了一層透明甲油依然光澤飽滿的手指按上了智能觸控的門鈴。 叮咚,叮咚—— “oh……怎么是你?” 門剛一開,只見里面出來的小個兒男人看見她驚詫的一呼,冷暖就有點兒石化了。 暈…… 原來世界真的不大,都說夜路走多了難免會濕鞋,今兒她可覺得懊惱了,離開d9之后,她還是第一次在工作中遇見過去的熟客,而且不是別人,還偏偏是他。 長著潘長江的腦袋,留著貝克漢姆的驢頭,一身兒陳冠希的潮服,處處都泄漏了他的氣質。在她陪過的客人里,她對這個絕對記憶猶新,她們坐臺的私底下也是對客人自個兒自行分類的,小姐們最討厭的類型,無非就兩種,一個是揮金如土卻渾身體味兒的村炮暴發戶,另一種就是這種各種裝資本主義繁華世界走出來的所謂港商,自認為高人一等卻摳的要死。 就像她眼前這位,是她坐臺以來唯一鬧得不愉快的客人,只因為他出了500塊點了一首粵語歌,她不會唱,就被喝的爛醉如泥的他損的一文不值,緊接著還每都來點她的臺,每次不是讓她唱粵語歌,就是英文歌,一連半個月,煩的冷暖最后只能說是請了假,干脆就躲著了。 怪只怪這些年輕小港商出來都不說真名兒,清一色的英文名,誰知道他就是什么李先生。 抓著因為裝了不少錢而重的要死的包帶兒,冷暖還是壓下了心中的膈應,一碼是一碼,該辦的事兒還得辦。 “李先生,你要不要先看看合同?!?/br> 岔開他那自以為熟人見面的話題,冷暖開門見山的切了今兒來的目的。 她現在的工作跟以前的不一樣,以前她就算為了職業cao守,也不能完全撂著臉兒,可現在不一樣,她是放錢的,完全不需要故作友善。 象征性的點了點頭兒,繞過他,就進了房間,不愧是五星級的飯店,這個套間兒很大,望眼掃了一圈兒,冷暖沒放過一絲細微末節。 她向來做事都很謹慎,她們這行兒畢竟是暗行兒,每次出來,她都會仔細檢查一下是不是有攝像頭之類的偷拍器材,直到確定沒有,她才會談合同事宜。 這也是四爺為什么這么器重她的原因之一。 確定了一切正常,冷暖也沒多說廢話,拿出了合同,簽字畫押,放錢,她一分鐘也不想在這兒多待,除非她瞎才看不見男人眼睛里四射的銀光。 “李先生,7以后我會聯系你?!?/br> 壓住心里的膈應,冷暖收拾著合同,整理好了手袋,起身就要走,卻被男人給攔住。 “這么久不見還生疏了,怎么?把我kevin給忘了?” 那將把170的身高比踩了高跟鞋的她還要矮上一截,見慣了凌犀那種大個子的威壓,這樣的平視,讓冷暖毫無壓力,不過癩蛤蟆不咬人,他膈應人。 冷暖在心里翻了一個大白眼,kevin個屁,香港都回歸多少年了,還做那英國遺夢。 真是受不了這種男人,句句話拽英文,跟生活在tvb里似的,以為自己是城市精英,恨不得讓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來自香港,高調的讓人惡心,其實真正有錢的有幾個這樣兒的,就說她家那祖宗,身價兒夠買他幾個來回兒了,跟他比簡直低調的令人發指。 “李先生,四爺找我還有事兒,我急著趕回去?!?/br> 后退一步拉開二人之間的距離,留著最后一點兒好臉兒,冷暖索性直接搬出四爺。 打從給四爺做事之后,還從來沒有過這種爛事兒,能找到她們的,誰還不知道四通的背景,誰會好好的去得罪四通的人,畢竟動她,就是打譚四爺的臉。 江湖人,江湖規矩,可林子大了什么鳥兒都有,正所謂,江湖有鯨又有鯊,還有某些臭魚和爛蝦。 這個kevin根本就不把冷暖的軟威脅當一碼事兒,反倒更加變本加厲的撐著短粗的胳膊,把女人圈在墻上,眼神更為輕挑! “少拿四爺來壓我,憑你我的舊情,陪我睡一覺怎么了?我點你的臺少么?你沒少賺吧,回報我一下我怎么了?” 076 人有病,天知否? 前幾天,歸家老爺子大笀,歸齊帶著副市長的千金任杏兒一同賀笀,這個城市不流行搞什么訂婚那套,但那天倆人交握的手腕上帶著的同款情侶表,讓所有人都默認一個事兒,這倆孩子成了。 強強聯姻,歸家高興,任家高興,任杏兒更是高興,可歸齊不高興。 打從第一次跟這個所謂的市長千金出去約會,她舀著手機一路拍著照片發微博炫富的時候,歸齊就知道她不是個華麗背景包裝下的草包,生在權二代的家庭,大張旗鼓的過著富二代的日子,每天的生活像是自己主演一本公主日記,不覺荒廢度日還為此沾沾自喜,從小努力的歸齊骨子里就討厭這種女人。 不過歸齊心明鏡兒的知道自己娶得不是她,而是她爸的女兒,他不指望她能一日三餐的洗手作羹湯,溫柔嫻淑的相夫教子什么的,原本他也沒抱著相濡以沫的心態結婚,所以不管她婚后的生活方式怎么樣,只要別礙著他,他也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但說雖然是目的婚姻,但說做做樣子的戀愛也是要談的,拋去個人喜惡,歸齊是個禮數周全的人,跟一個女孩兒談戀愛,陪人家吃吃飯,看看電影,逛逛街這些都是他應該做的。 不過這個任杏兒似乎有些變本加厲,每天變著法兒的纏著他去做各種各樣的事兒,今兒什么大牌發布會,明兒pub末日狂歡,不務正業的節目幾乎每天上演,每每還必須拉上歸齊。 就在今天,更是離譜,早上歸齊在單位剛開過會,就接到任杏兒的電話,昨兒晚上吃飯,有一個袋子落在他的車上了,電話里聲音挺急的,說是急用,歸齊也就給她送過來了。 結果到這兒一看,居然是在酒店拍什么時尚大片,攝影師化妝師燈光什么的一屋子,任杏兒畫著一臉大濃妝就在鏡頭前當自己是什么名模似的扮酷。 急?就急這個? 不是周末不是節假日,也是政府部門公務員的任杏兒,居然在這兒做這個? 看見他來了,任杏兒抱著他的手臂可勁兒的搖,就真跟他救了她的命似地,而那個沒拆封的袋子里裝的,不過就是幾個假發。 一個人的忍耐終究是有限度的,歸齊第一次拉下臉甩門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