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住在山洞里的人
人類的好奇心一旦被激發出來,那就很難克制住了。 黃金島的北面條件之惡劣,地形之差,高興是親眼看到的。 那天和王海生一起,帶著幾個人遇難者跌跌撞撞的出來,路上不知道摔了多少個跟頭。 高興本以為自己絕對不會再去哪里了。 可是在黃金島上,自己見過怪石,見過山,就是沒有見過山洞。 看一看,沒準將來有機會了,也可以當成一個旅游景點也說不定呢。 再說了,現在天氣晴好,估計也沒有什么危險。 真要是發現有什么不對,折返回來也就是了。 高興興致勃勃的和飯團一起,再次出現在了黃金島的北面。 飯團雖然年紀小,可是對地形卻記得一清二楚。 哪里有危險,哪里是條小路,一點都不帶弄混的。 這孩子…… 高興都不知道該怎么評價自己的這個閨女才好了。 “大哥哥干爹,從這里過去就到了?!?/br> 飯團帶著高興走進了一條彎彎曲曲,幾乎看不到什么綠色植物的小路。 兩邊都是亂石,有的足有十幾米高。 部分的路,高興必須側著身子才能過去,如果來個胖子的話,未必就能穿過了。 “飯團,你怎么找到這里的?”高興已經有些氣喘吁吁了。 “那幾天,爺爺生病,奶奶照顧爺爺,飯團一個人就來這里玩玩了……” 雖然說的不是特別清楚,高興也算是明白了。 王海生生病,李月娥要照顧老伴,暫時顧不上飯團了。 結果這小姑娘就一個人溜到了這里來玩。 聽著危險,其實仔細的想想,在黃金島這樣的特殊環境下,危險系數卻是非常低的。 這里沒有什么壞人,沒有吃人的猛獸,頂多石頭會磕著碰著,海浪急??墒且燥垐F的水性,鉆到海底都沒問題啊。 而且和城市里相比,黃金島別說汽車了,連輛自行車都沒有。 只有在這里生活過的人,才能清晰的感受到這一點。 “大哥哥干爹,就在這里?!?/br> 飯團一指前方。 前方,一堆亂石交雜,當中,有一條勉強能夠讓一個成年男人通過的縫隙。 飯團第一個鉆了進去。 高興遲疑了一下,也趕緊跟在飯團身后鉆進去了。 本以為山洞里會非常的狹隘陰暗,但一進去,高興就知道自己錯了。 剛進去就發現豁然開朗。 山洞里非常的開闊,而且,洞頂上還有一縷一縷的陽光落下。 地面并不潮濕,甚至還比較的干燥。 當中,還有一塊比較大的石頭,石面非常光滑。 那是什么? 高興忽然看到角落那里有什么東西。 他走了過去,拿起來一看,竟然是一盒…… 火柴的空盒? 里面已經沒有火柴了,看看火柴盒上的商標,早就沒有了。 看看火柴,再看看那塊正中央的大石頭,回到那里,在地上扒拉了一會,果然發現了幾個煙蒂。 沒有海綿頭的香煙,很短很短。 高興甚至可以想象到這樣一幅場景 有個男人,坐在這塊石頭上,一邊享受著從外面射進山洞里的陽光,一邊掏出煙,點了一根。 最后一根火柴劃完了,男人順手一扔,把空的火柴盒扔到了墻角那里。 一直抽到香煙都快燒到手指了,男人這才戀戀不舍的扔掉煙蒂。 這個男人應該是黃金島上生活的某個島民吧? 也許某天,男人和自己家的媳婦吵了架,一個人悶悶不樂的跑到這里,抽上幾根煙,等到心里的憋屈過去了,這才回去,和媳婦和好如初。 大約就是這樣的了。 “大哥哥干爹,這里不好玩,我們到里面去?!?/br> 飯團看起來有些不耐煩了。 再往里走,又不太一樣了。 陽光逐漸消失,終于開始恢復山洞的正常樣子 變得昏暗起來。 還好,高興早就帶了手電筒。 走了大約三十來米的樣子,一個老大老大的大廳出現在了高興的面前。 目測一下,這個大廳足足有近百個平方。 “大哥哥干爹,這里?!?/br> 飯團把高興帶到了一張石桌面前。 上面放著的是 煤油燈? 沒錯,幾盞煤油燈。 石桌下,還放著一大桶的煤油。 這還不算,石桌上還有一個鐵皮盒子,盒子里放著的是幾盒火柴。 這個鐵皮盒子應該是防潮用的。 高興試了一下,雖然費勁,但有幾根火柴還是能夠劃著的。 把幾盞煤油燈全部點亮了,石室里看得清楚了許多。 人類在這里生活的痕跡清清楚楚。 鍋碗瓢盆一應俱全。 灶臺呢? 燒飯的灶臺在哪里? 高興想到了這個問題。 可是看了又看,根本看不到灶臺。 難道住在這里的人吃的全部都是生冷的食物嗎? “大哥哥干爹,這里好玩吧?!?/br> 飯團拿起了一個木頭飯勺,興致勃勃的玩著。 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有人從曾經在這里生活過? 而且看看那些碗筷,做工非常粗糙。 數了數碗筷數量,住在這里的應該有十來個人。 這是一大家子??? 難道說黃金島上某個家族,家里的房子被臺風刮了,結果只能住到這里來了? “對了,大哥哥干爹,還有這個?!憋垐F忽然想起了什么,放下那把飯勺,來到裝著火柴的鐵皮盒子面前,把火柴從里面拿出,在底部一拉,居然拉出了一個隔層。 那里面,竟然放著一封信。 信? 高興的好奇心再度被調動起來了。 住在這里的人,估摸著住的時間不是很長,很快他們就離開了。 只是在離開這里的時候,還特意留下了一封信。 難道是要告訴后來者,山洞里的正確生活方式? 信封已經泛黃了。 高興打開信的時候,特別的小心。 這封信在這里的歷史至少有幾十年的時間了,別一不小心,毀在了自己的手里。 是用毛筆寫的信,一手字特別的漂亮。 高興對那些會寫毛筆字,而且寫的漂亮的人特別崇拜。 反正自己的一手字,寫的和狗爬似的。 信是豎著寫的,而且使用的是繁體字。 內容寫的文縐縐的,可是高興還是看懂了。 而且他終于知道住在這里的這些人是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