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深入虎xue(二)
常勇脫了外衣給瘋女人殘骸蓋上,表示對她的尊重。也許,這也是一件好事,一種解脫,一種重生。所以,他不打算把她的尸骨告訴三家寨的親人,葬在這個隱蔽而安靜地方何嘗不好?她的親人寧愿相信女兒迷路走失了,且活在世界上,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女兒被惡徒殺了并被一大堆尸蟲吃了。 人世間,生存中留有一絲希望,就不會在充滿荊棘崎嶇道路上感到致命絕望,即使茍延喘喘,也能看到光明,假如眼前只剩一只微弱螢火,心里就有一陣興奮隨之心跳加速。 “謀殺”二字充斥著常勇大腦細胞,“仇恨”隨之而來。他從腰間拔出了一把鋒利匕首,應對隨時而來的危險。他感覺墓室里充斥著陰謀與嘲笑,背后的劊子手很有心機與膽識。至于殺人蝠與尸蟲為生物,存在為了生存,就像你闖入了老虎領地,不入虎口對不起森林之王的美譽。 周圍又安靜下來了,尸蟲已溜之大吉了。常勇點燃了老爺子特制松脂火把,火光照亮了墓室,接著他又把墻上所有蠟燭點燃了,一瞬間古墓里明亮起來,蠟燭燃燒味道撲鼻而來。 忽然頭頂有灰塵落在常勇頭上,順勢抬頭眼睛一望,看見了那只殺人蝠倒掛在天花板上,臉部充滿的憎恨且慌張的神情。一種搖搖欲墜駕駛弄得灰塵繼續往下落,奇怪了殺人蝠為什么不襲擊常勇呢?原因很簡單,殺人蝠害怕火光,興奮于黑暗中,虛弱于光明下。常勇把墓室所有蠟燭點燃了,使得殺人蝠心驚rou跳,躲避還來不及呢。 “來,下來呀,你這只小蝙蝠?!背S屡曋坏ǖ臍⑷蓑鸫舐曅麘?。 誰知一聽到常勇一聲怒吼,殺人蝠張開翅膀鉆進了頭頂一處黑洞中,一大堆灰塵如下雪一般紛紛落下。常勇見勢連忙閃躲,但已來不及了,落得滿鼻子灰塵,“呸呸呸!”,甚至吃了一口“”?!鞍ミ?,縮頭烏龜,見我就跑,跑什么?跟剛才那些蟲子一球色,膽小怕事之徒,下來,快下來?!?/br> 喊的喉嚨冒煙殺人蝠也不出來了,認慫了。常勇卻甚是憤怒,火氣一時未消,原因很簡單,瘋女人有可能被殺人蝠拖進了古墓,從而又被尸蟲分尸。這只是一種懷疑,誰讓殺人蝠就在瘋女人尸骨的頭頂天花板呢。所以,常勇想打抱不平,為瘋女人報仇雪恨,滅掉殺人蝠以解心頭之恨,但誰知殺人蝠一見到他就溜之大吉,就令他很不愉快了。 “畜牲就是畜牲,不值得期待?!背S聡@息一聲,開始研究古墓的構造,“哈哈,此刻邂逅紅衣女鬼最為期待?!?/br> 在古墓里找了一大圈兒,除了一些蝙蝠崽子,什么都沒有發現。正當一籌莫展之時,常勇一腳踩到了一大堆軟綿綿的東西,第一直覺不是狗屎就萬事大吉了。他彎腰仔細一瞧,原來一堆灰燼,像是燒了一堆衣服,不像是燒紙錢遺物。 “這里怎么有一堆灰燼呢?” 常勇開始研究起來,手指捏了捏灰燼,居然是新的,仿佛剛才燃燒后的。驚奇之后,為了弄清虛實,他用手把灰燼刨去,用冰涼手背貼著地面感受地表溫度。 “居然,居然,還有溫度?!背S赂芋@訝了,這充分證明剛才有人進入了古墓,并且在這里生了一堆火?!鞍ミ?,我來遲了一步,生火的人很可能是兇手。紅衣女鬼才不會生火呢,所以……” 從這堆帶有溫度灰燼可以推測,謀害瘋女人另有其人,殺人蝠掩人耳目罷了。這一切令常勇頭疼起來,疑問道“那么馬小雨遇見的紅衣女人,我見到的紅衣女鬼,殺了誰呢?河邊那個案子是她所為……種種跡象表明,只有一種懷疑,兇手不止一個!” 忽然間,一只冷箭從黑暗角落而來,射中了常勇的胳膊。 “誰?” 常勇猛站了起來,一把抽出了箭羽,“有種就出來單挑,暗箭傷人,小人一孫子!”原來冷箭只是從衣袖穿了過去,并沒有傷到常勇胳膊。 回音在墓室里回蕩,但無人應答。情急之下,常勇小心翼翼巡視起來,若逮住放暗箭之人也許真相就迫近了。不一會兒,走到最上頭,忽聽最下頭有幾聲腳步,常勇順著聲響飛馳而去,發現卑鄙小人已不見了。 “想跑,沒門兒?!背S孪蚬拍钩隹诒既?。 誰知事與愿違,剛到天井下端,落石就下來了,想把常勇砸死,只好退了回去,識圖用手電光束認人模樣,但什么也看不到。 知道卑鄙小人追不上了,常勇又回到了墓室,手中握住那支箭羽,一件制作精良的武器,黃銅箭頭上有一個繁體“”字。此刻,他只能嘆息剛才命大了,只穿透了衣袖,并沒有傷到皮rou。 墓室里燭光通明,常勇點了火把,吹了里面的蠟燭,徑直離開了古墓。站在小山上,一股寒風迎面撲來,他不覺得冷,只覺得頭腦萬分清醒。不遠處,三家寨留有幾絲燈火,出了寧靜就是黑夜籠罩了。他并沒有慌張,而是故意暴露身影,甚至希望方才卑鄙小人躲在草叢中,對自己彎弓射箭而來。是的,他把眼前開闊地當作了戰場,只要敵人不逃跑,就有機會擒獲敵人。何況他對單挑很有信心,從小到大沒幾個能單挑過自己,雖然自己是井底之蛙,沒見過什么大世面,沒遇見過好對手,但是以云安這個小城來講,能夠單挑過自己的少之又少。他很自信,知道單挑如何取勝,甚至怎樣耍下三濫手段都很有心得?!案?,你拿槍帥過周潤發,你動武勝過李小龍?!边@句話就是常勇好哥們小王曾經的美譽。的確,在好哥們小王的世界里,常勇就是個名人,尊敬且崇拜的人。也可以用“痞子英雄”來形容,小混混的世界里除了拳腳,就是酒rou酣暢了。當然了,常勇還是蠻謙虛的,他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沒遇見過猛虎豺狼,自己曾經只是一個街頭痞子,單調而又平凡的凡夫俗子。對于,哥們小王的夸贊,只能說是他鼠目寸光,毫無見識罷了。 但對于自己職責范圍之內,任何敵人都是菜鳥,他就是功夫之王李小龍,說真實點他就是云安第一捉鬼捕快,愛管閑事的、曾經幸福巷子的小混混、小痞子、老常家獨苗子,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