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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男人自見著向曉久,腰就沒有直起來過,態度不可謂不謙恭。 但他始終將江輕霞死死擋在身后,也不難看出,他在這一場“自首”中的期望。 可惜,只能是奢望。 再如何辯解,江輕霞早就是個成年人了,她和公孫蘭混在一起,哪怕或許真不知道公孫蘭的那些個化名,但要說完全不知道紅鞋子都干了多少缺德事? 那得是眼瞎到什么程度??! 哪怕真蠢成那樣了吧,今兒這一出,也不對。 要自首哪里不能自首? 非要在這官道之上、茶寮邊上截人? 便是茶寮中的人已經先一步被清空了,可只要有心,都不難留意到向曉久行蹤了吧? 這是怕公孫蘭消息不夠靈通,故意散播消息好叫她望風而逃呢? 再沒敢和那些人有什么聯系? 呵! 瞎眼男人,也就是原先的南王府大總管江重威,聽出向曉久話語中的冷意,腰又往下彎了幾分,腦門都快磕到地上了,他也顧不得,只管急急辯解: “大人您誤會了!只是我如今不比從前,眼睛這一瞎,連耳朵就也聾了大半了,就大人可能從官道經過的消息,我都是托了好些人才打聽出來,也并不知道大人會在今日路過…… 我們兄妹已經等了您兩天了,完全只是守著碰運氣…… 萬一等足七天還沒等到您,我是準備和舍妹一起去衙門自首的?!?/br> 向曉久語氣稍微和緩了兩份,卻仍淡淡的: “既然曉得可以去衙門自首,為何還要等上七天?” 江重威不敢欺瞞: “衙門那里,畢竟不比當面與欽差大人陳情。只望大熱看在舍妹天真無知,又積極自首、配合調查的份上,饒恕她這一遭。我日后必定……” 向曉久懶得聽他說些個日后如何嚴加管教之類的廢話: “饒恕是不可能的。海捕文書,欽命要犯,可不比尋常小偷小摸小打小鬧的,抬抬手也就過去的事?!?/br> “但若是你說的悉數屬實,她確實為惡不大,我能做主,單只是自首這一樁,就至少能保她不死,也不叫連累家族?!?/br> “若是還能提供有用線索,不叫紅鞋子繼續禍害無辜,也不是不能爭取再從輕量刑?!?/br> 也不知道歐陽情和薛冰聯手寄出來的那封信里寫著什么,叫那個號稱母老虎的江輕霞居然一直乖巧柔順地站在一邊,便是看江重威那樣低聲下氣懇求的模樣,有幾分自責幾分愧疚,卻連半點兒不忿都不敢有。 也許真是知錯了吧。 可惜,縱然都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卻不是每一種傷害都能靠改正錯誤去挽回。 不是每一種錯,都能只要改正,就能被饒恕。 江重威未必不知道這一點,只不過兄妹情深,到底不舍罷了。 還是江輕霞看得明白,向曉久的話都說到這個地步,她雖也還是低頭垂目的恭順模樣,卻攔住了兄長不叫他繼續無謂的求情,自己上前一步,直接跪下: “大人說得沒錯。有罪當罰,民女識人不清,甘愿受罰。只是線索一事…… 大姐,公孫蘭的下落民女著實不敢肯定,只仿佛猜著,她很可能會從廣州府出海遠渡。 至于其他人,二姐死了,四姐六妹七妹和我都還沒見過的八妹,也都在您手里握著了,只剩一個三姐……” “我不確定三姐是否知道公孫蘭的那些個化名,可她當年曾經救我一命,叫我免于受辱,這些年聚會的時候雖說都會帶點兒手信,卻也就是致人殘廢罷了,沒聽說有濫殺無辜的事…… 我,我不愿用她的線索,換您的從輕發落?!?/br> “您該怎么罰,就怎么罰好了!刺配流放我都認了!哪怕……” 哪怕是教坊,左右她這些年也不只認識一個男人。 再說了,至不濟就是一死! 其實江家兄妹不是兄妹,在原著里頭原本是未婚夫妻,可惜江重威不能人道,只好把未婚妻認了meimei,然后江輕霞還因此出家,可出家當了道姑又還要交朋友,陸小鳳只是其中之一。 其實我不太理解,如果真的打心眼里做兄妹,那為何要出家?就算不能人道,也有的是法子可以一塊玩耍??? 既然出家了為何又還要找朋友?不是說非得從一而終,但出家不就要絕了紅塵嗎?絕不了紅塵咱光明正大交朋友也不算啥吧?非要扯一塊遮羞布?三清巨冤了好吧! 第三十二章 向曉久得到的情報中,那三娘手下確實也沒聽說有多少人命。 就是手段狠辣了點,連一言不合都不需要,常常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她,就莫名其妙地被取走身上零件。 據說今年是鼻子,江湖民間,就多了七八十個丟了鼻子的男人。 當然,并不是只有殺人才叫犯罪。 只是事有輕重緩急。 天策將士雖說會管些戰場之外的瑣事,卻到底不是什么雞鳴狗盜都要芘一遍的。 比起公孫蘭這種逃亡路上哄個老婆子做替身,都且還要送人家一籃子糖炒栗子的,三娘割些鼻子,確實也算不得什么。 向曉久也懶得和江輕霞糾纏那三娘,只追問: “你上一次得到公孫蘭的消息是什么時候? 上一回見著本人又是什么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