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頁
感情這玩意真是沒有道理,就連做著蠢事也覺得幸福。 *** ‘高仕德!我喜歡你!從你轉學過來我們成為朋友后,就很喜歡你?!?/br> ‘我知道?!?/br> ‘你知道?你知道我喜歡你,卻從不拒絕我的靠近?看我這樣傻傻地繞著你轉,很有趣是嗎?’ ‘我把你當作我最好的朋友?!?/br> ‘但我不是!’ ‘哲宇,不要把自己的感情強加在別人身上,感情不是你付出就會得到回報。如果我的行為讓你誤會,我很抱歉。你的感情我無法回應,可是我真的把你當作無話不談的朋友,希望以后我們也還是朋友?!?/br> 淚水,模糊眼前的一切。 無法停止瘋狂奔跑的雙腿,仿佛快速耗盡的體力能帶走被人拒絕的痛苦。 “為什么不是我?為什么不是我?” 眼淚被風吹散在冰冷的臉頰,吸入大量冷空氣的喉嚨嘶吼著他的不甘心。然而仍在運作的大腦卻理智地告訴自己,高仕德說得沒錯,感情不能強加?不能勉強,更不是只要付出就會得到回報。 砰! 就在身體快要倒下的前一秒鐘,突然撞上從建筑物轉角沖出的另一個人。 石哲宇被撞得跌坐在地上,對方雖然沒那么慘烈,卻也倒退兩步,揉著額頭飆出臟話。 “靠!誰???” 劉秉偉氣得放下揉搓額頭的右手,終于看清楚撞到自己的人究竟是誰,卻在看到那個人臉上的淚水后,愣住。 “石哲宇你……哭了?” “不用你管?!?/br> “噗哧!” 這句話讓劉秉偉忍不住笑了出來,卻惹怒已經非常不爽的人。 “你笑屁?!?/br> “抱歉抱歉,我只是想到之前在社團送舊夜游活動時,你也對我說過這句話?!?/br> ‘你怎么了?’ ‘不用你管?!?/br> ‘既然這么害怕,為什么還來參加?要不要跟我組隊?我們一起闖關。據說這次的獎品非常豐富,沒拿到的話可是很可惜喔。我知道你又想說不用你管,不過只要忍耐一下讓我管個二十分鐘,保證帶你闖關成功?!?/br> ‘要我答應可以,不過你得把你那份獎品給我?!山?!把手給我,我們一起收集闖關成功的印章?!山??!?/br> “……” 石哲宇愣住,也想起了那次在活動中的偶遇。 原本他是因為高仕德才參加活動,沒想到卻意外和眼前的人組隊。如果沒有這個人,怕鬼的他別說完成闖關任務,連怎么走回入口放棄參賽的勇氣也沒有。 劉秉偉對著跌坐在柏油路上的人伸出手,說:“手給我,我帶你去個地方?!?/br> “去哪?” “去了就知道?!?/br> 晃了晃已經伸出去的手,微笑等待另一個人的手。 溫柔的笑容就像神奇的魔法,瞬間撫平了剛才的痛苦,于是把手伸向對方,讓他把自己從地上拉了起來。走到學生停放摩托車的地方之后,接過劉秉偉遞來的備用安全帽坐上機車后座,看著騎車的人熟練地穿梭在馬路上,直到把車子停在懸掛KTV招牌的建筑物前。 “走!唱歌去!沒有什么煩惱是一頓美食加唱歌不能解決的,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就兩頓?!?/br> 笑嘻嘻地比出兩根手指,也不管對方愿不愿意,便逕自走向柜臺跟服務生開了個雙人包廂,然后搭著石哲宇的肩膀把人帶進包廂,點了一堆吃的和歌單后,一人握著一支麥克風,無視嗓音如何,大聲唱歌大口享用美食。 *** 足以容納將近兩百位學生共同上課的階梯教室內,講臺上的教授正在解釋刑事訴訟法中,各種證據的類型分析。 直接證據,是指可以直接證明犯罪事實的證據。例如兇器上的指紋,所以在殺人案件中,兇器可認為是案件的直接證據。 間接證據,是指雖不能直接證明犯罪事實,卻可從該證據呈現的事實直接推論犯罪事實為真。例如在案發時間前后,附近的監視錄影機只拍到加害者出入現場,那么監視錄影的畫面就是兇案的間接證據。 但由于間接證據無法直接證明犯罪事實存在,因此在實務上,最高法院曾在七十六年做出上字第4986號的判例,替間接證據的證據能力做出規定。 該判例中指出,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不以直接證據為限,亦包括間接證據;然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于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 “除了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外,另外還有‘輔助證據’,而所謂輔助證據的意思就是……” 講臺上,教授口沫橫飛地闡述著;講臺下,坐在最后一排的人,卻陷入沉思…… 昨天偶然遇見石哲宇,因為沒辦法對一個哭泣的人撒手不管,于是騎著摩托車把對方載去KTV唱歌,然而在喝了幾罐啤酒后,酒量不好的人卻開始吐露心聲。 石哲宇說自己早就喜歡上高仕德,本想在畢業前告白,沒想到高仕德卻已經和周書逸走到一起。還說原來高仕德曾經說過,有個從小學開始就暗戀的對象,就是以前水火不容彼此較量的周書逸。 突然得知的消息,讓他的大腦有好幾分鐘的空白…… 因為他也對周書逸頗有好感,也想過跟對方表白;可是很奇怪,當他聽見高仕德跟周書逸在一起后,卻不像石哲宇那樣大受打擊,甚至因為“失戀”而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