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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第三人的視角來看,他們倆完全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壓根沒有自己身處怪異之處、十分鐘前還冒了生死危險的自覺。 偽裝成神的怨靈自己不甘地消散了,沒得到當事二人組哪怕一個眼神。 而等到怨靈消失,他們原先看到的輝煌神廟也跟著顯露出了虛假布景的本質。 金裝四散剝離,高梁破碎倒塌,砸落于地面時,便如被時間加速腐朽了一般變成一灘漆黑的粉末。 所有的虛像都在短短數秒的時間內打回原形,再不復一路上所見的光鮮亮麗。 不僅如此,他們所在的地面原來并非平地,而是不知混雜了什么東西的烏黑泥塊堆積著的土坡,空氣中所彌漫的盡是腐爛的氣息。 多嗅一下就感到窒息,更別說再在這鬼地方多待一秒。 拉美西斯果真無比鄭重地把堅持著確定完安全的塔希爾接住,因為不想高潔的大祭司接觸到如此污穢之物,他干脆用雙手將他抱起,自己踩著黏糊糊的黑泥原路返回。 因為塔希爾睡著了,拉美西斯有許多話都沒來得及說,就跟他來時路上那樣凄慘。 不過這一次,又由于想通了一件大事,他非但不覺得憋悶,反而莫名地神清氣爽。 在準備走的時候,他倒是臨時想起了塔希爾用來做武器的蛇杖。 那根蛇杖給拉美西斯的印象永遠不會好,因此,在大致找了一圈,沒在原地附近找到蛇杖的影子后,他便順理成章地不找了,只當那玩意兒丟了。 接下來所做之事,就是英勇無比地找到差點跑丟了的馬兒,帶著塔希爾上馬往回趕。 要在天亮前趕回神廟,塔希爾之前是這么說的。 可現在沒了方便的法術,也不知道距離天亮還有多久,拉美西斯只有打起十分的精神,催促馬兒奮勇直前,加快腳步往回趕,一定要趕上。 但說實話。 拉美西斯的心里并不想這么快。 金發大祭司被他單手繞過腰,固定在身前,以此避免騎馬時的跌宕。 坐在前方的人會一直往他身上靠,他也有正當地理由讓他們緊緊相依,順帶嗅到以前時常嗅到的淡淡的花香,似乎就是從金發青年的發間傳來。 月亮替代了太陽,月華與夜色一同灑落人間,讓深夜里除了還在奔馳的他們以外,再無其他生靈清醒著。 風也大啦,迎著面孔呼呼地吹來,除卻帶來浸入皮膚的涼意,還將在夜里響起的嗓音吹散,讓其即使就在某一個人耳邊響起,也無法真正傳進他的耳中。 所為的大抵就是這小心翼翼的肆無忌憚。 “塔希爾——” 王子在地上張揚地喊出了這個仿若帶蜜的名字,甜到極致,還不禁哈哈大笑。 等到了關鍵內容,他又像是防止真被別人聽到一般,將音量放小了些許,但仍是那自信昂然、容光煥發的模樣: “當你從我身邊走過時,就帶走了我的心?!?/br> 是情詩。 毫無疑問。 什……么?說這句詩好像是塔希爾捧著讀了一千遍的那個誰誰誰誰的詩集里的一句? 開什么玩笑!這絕妙的文字,只有他王子拉美西斯——未來的法老拉美西斯才能夠寫出! 王子已經想不起那詩集的具體內容了,他堅信,那點莫名熟悉的感覺一定是錯覺。 因為這句動人深情的話語,是在此時此刻方才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不摻雜半分雜質。 他想贊美懷中之人的金發,想贊美他的藍眼,更想贊美他總是抿起的淺色薄唇。這個美麗之人的一切都值得贊美。 “不想失去你……也就是說,不想讓你從我的身邊離開?!?/br> 這句話的音量不知不覺變得更小,是王子悄悄貼在大祭司耳邊說的。 含糊著說完這一句意義最深的話語,就像火焰從心口燒到了全身上下,年輕人的心臟狂跳,他渾身流淌的血液guntang,連呼嘯的寒風都無法讓他恢復平靜。 哦,對了,還差點忘了一個事。 “梅杰德大人在嗎?您……您要是聽到了,請先不要告訴塔希爾?!?/br> 不知道梅杰德大人在不在,但拉美西斯還是這樣請求。 說肯定是要說的。 可他要自己親口告訴他。 帶著火熱的心情,意氣風發的王子再駕馬加速,奔入前方仍舊濃稠的夜色。 待馬蹄聲越過河岸,天邊終于出現了微光將至的征兆。 太陽,即將升起。 第42章 除了極少數人以外, 全埃及的人們都不知曉,他們的國家險些遭受一場滅頂之災。 如果注定要登上至高王座的未來之王在實現壯舉前隕落, 那就不只是一個往常的輝煌消失,還會牽連到整個國家,乃至于整個世界—— 一段重要的歷史若因“意外”消失泯滅,人類史都會受到巨大影響,面臨崩裂的危險。 當然,既然還沒有走到這可怕的一步, 那么上面所說的這些假設都是空話,不需要在意。 過著平凡生活的人們依舊在平凡中消耗活著的意義,無意識間與恐怖的危機擦肩而過。 能夠最深刻領悟到“危機”來了又飛快走遠的人之一, 也就是直接參與進去了的埃及王子拉美西斯。 不說別的,他在怨靈消失后的短短幾天內,就感到自己的精力比以前充沛了不少,力氣也跟著變大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