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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見宋寧手中的蟠龍珠的光芒大盛,對著旁人都無事,單單對準阮星闌時,那蟠龍珠上空就顯現出一條金龍,繞著一顆圓溜溜的珠子。 “尋常此物是不會有反應的,一旦周圍有妖氣,就會呈現蟠龍吐珠的景象!阮星闌,你與金儒門的少主此前就有舊怨,搶了別人的爐鼎,還在比試過程中折辱金儒門,事后又將人殘忍殺害!這些你可認?” 阮星闌笑了笑:“我認你大爺!就一個破珠子,一條小飛龍,就想指認我殺了人,是不是太草率了?我與姓黃的有仇,可我也跟你有仇啊,那我還覺得,是你殺了人,然后嫁禍給我呢!” 眾人:“有道理?!?/br> 宋寧惱道:“敢做不敢認?當真把證據端上來,你才肯認罪?” 阮星闌被這個寶器氣死了。哪個腦殼子被狗啃了啊,殺人要挑在自家后院里啊,而且,在場所有人都知道,阮星闌之前跟姓黃的有過節,現在姓黃的一死,誰的目標嫌疑最大,豈不是一目了然? 這么簡單的道理,怎么可能看不明白呢。 阮星闌琢磨著,自己跟宋寧之間,肯定有一個人腦子被狗啃了。 遂很坦誠地道:“如果我想殺他,挑什么時候不行,非得挑這個節骨眼上?只要姓黃的一出事,大家都會下意識覺得是我干的,我又不傻,難道不會隔一段時間,等姓黃的離開天衍山了,我再伺機下手?” “有道理,要是我,我也不會挑這個節骨眼上殺人,太招人耳目了?!遍_陽點了點頭,表示贊同。 宋寧不悅道:“師兄,你究竟是哪頭的,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他呢,就叫做幫理不幫親!”阮星闌走上前來,拍了拍開陽的肩膀,逗他,“我就喜歡跟明事理的人打交道,你放心吧,以后我會好好對待你的,正好我身邊還缺兩個小跟班,你倆特合適!” 像耽美文里的大總攻,出門都是要坐那種可以飛起來的粉色馬車,外邊彩帶飄飄,鈴聲陣陣,出場必定要威風八面清新脫俗。而且一定要是俊男美女抬著才行。 還得一邊飛,一邊有人沿途撒花瓣,左擁右抱開個大后宮,那才像是總攻??! 因為過于癡迷慕千秋,身為總攻就缺少了很多樂趣,沒法寵幸別的受受,那收倆個隨從也行啊。 一來,可以重重的打七星閣的臉,圖個心里爽。 二來,搖光和開陽在原文里死得太憋屈,也太凄慘了,雖然跟自己沒啥關系,但出于人道主義精神考慮,阮星闌希望能多少給他們一點補償。 第三嘛……嘿嘿。 兩個人長得很俊很俊,小可愛和小鳳凰年紀不小了,成天到晚還跟沒斷奶的孩子似的,一直黏著師尊,實在太不像話了。 最好就配兩個美人在身邊,多少能分分他們的心。要讓小可愛和小鳳凰知道,只有兔子才吃窩邊草,是野狼,是雄鷹,就應該去征服茫茫草原。 阮星闌不禁感慨,自己真的是當著師兄的命,cao著親爹的心啊。 本來就不富裕,回頭還得養活搖光和開陽,讓一貧如洗的家庭雪上加霜。 嗚嗚嗚,就想搞快點,搞快點,趕緊去當世界首富的兒子,怎么就這么難。 “阮,阮公子,我……我們不熟的……”開陽說話有點結巴,趕緊往宋寧身后一藏,磕磕絆絆地說,“我還是……是信我師弟的……的話!” “哦,你……你也要……要當個……個不明事理的……的人?” 開陽臉一紅:“你……你不要……不要學我……學我說……說話!” 阮星闌哈哈大笑,覺得這個開陽有點意思。 記得原文里說,開陽每次遇見絕美男修或者女修,都會結巴,那這么一來,不就表示自己在開陽眼里,配得上絕美二字? 想到這里,阮星闌心里更加舒服了,覺得留開陽在身邊其實還不錯。 言歸正傳,因為這具尸體無法分辨究竟是誰,場上仙門百家議論紛紛,吵得不可開交。 尸體只好暫時罩在金箔中,等金儒門的宗主到了再說。 本以為事情先告一段落了,哪知道宋寧特會來找茬兒,手里的蟠龍珠跟有病似的轉動起來,忽然指著一個方向道:“妖物在那里!大家跟著我來!” 壞了壞了,這廝指的方向正是阮星闌的住處,這要是被當場抓個正著,不就完犢子了? 之前小狐貍也不知道中啥邪了,跟姓黃的好一番不可描述,回頭要是真的在狐貍身上探得了蛛絲馬跡。 狐貍就成死狐貍了,而阮星闌就成死小蛇了。 小鳳凰看出了阮星闌眼里的憂色,一把攥緊宋寧的手腕,不悅道:“你以為劍宗是你家小菜園?你說帶人搜,就帶人搜?我師尊在此,由不得你放肆!” “人命關天的大事,還管得了這些?倘若阮星闌真的與妖物為伍,被左右了心智,恐怕能一夜間屠了整個劍宗!”宋寧義正言辭道,轉頭去問慕千秋,“仙尊最是明事理了,這事不僅關乎天衍劍宗,還關乎整個修真界的安危,仙尊貴為一門之首,定然不會袒護座下弟子的!” 阮星闌恨恨地磨牙。 這他娘的算個啥?先給慕千秋扣那么大一頂高帽,好像慕千秋只要稍微拒絕他的一點要求,立馬就成了偏袒座下弟子,不顧修真界的安危了? 原文里,這些所謂的名門正派,是不是也如此這般,一人一句把慕千秋貶低的一文不值?